一、為了加強學生公寓防火管理,保障住宿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公安部防火管理規定及學生公寓管理實際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全體入住學生應自覺遵守。
二、遵守電器安全的使用規定,不準超負荷用電,嚴禁違章使用電器,嚴禁更換開關,嚴禁擅自拆、改電表、插座等設施和用具。
三、不準在公寓內、天臺上面燃放煙花爆竹。
四、不準將帶有火種的雜物倒入垃圾桶、籮,嚴禁在垃圾桶、籮內及在公共走道內焚燒廢紙、雜物等。
五、公寓內不準帶入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物品。
六、學生公寓內不準使用酒精爐、煤氣爐、液化氣等明火器具。
七、不準在學生公寓內吸煙。
八、樓梯走廊和安全通道應保持暢通無阻,不準堆放雜物。
九、消防設施、器材不準挪作他用,嚴防損壞、丟失。
十、學習消防知識,掌握簡易的滅火方法,發生火災要及時報警,積極撲救。
十一、發現他人有違章用電或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時,要及時勸阻、制止,并向值班員、管理辦公室報告。
十二、凡違反本制度的,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予以處罰、追究責任。
華南師范大學增城學院學生公寓管理中心
二00九年八月
篇2:餐飲業防火安全制度
餐飲業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加強餐廳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護住賓客、員工的餐廳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餐廳的正常營業,特制訂以下辦法;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頒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自防自救的原則,實行嚴格的科學管理;
3、餐廳消防工作在公安機關監督下,實行由總經理負責、部門經理分管、防火安全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防火會")集體領導的體制;
4、實行專與群結合的原則,餐廳店長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防火日常工作由保安部承擔,負責各項消防工作計劃、規章制度的監督實施及專職消防人員、義務消防人員的管理、訓練等項工作;
8、常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絕火險隱患,盡力防止火災發生。如發生火突,做到發現早、撲滅快,將火災控制、撲滅在最小范圍,使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篇3:工廠防火制度(5)
> 工廠防火制度(五)(1)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原則,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2)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及主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時行一次大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
(3)對從事或雇請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時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方可操作;應給各關鍵部位、生活區配置消防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4)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凡是涉及到易燃、易爆品,都要嚴格按章管理。
(5)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放參加撲救,保衛部門按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6)全體職員在宿舍一律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外來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嚴格辦理申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