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學校教學秩序的有序進行,確保校園安全,學校實行來訪來客實名登記制度。保證學校與社會各界的有效聯系,特制定本條例:
1.來校聯系工作的來訪人員,必須在警衛室進行實名登記,來客必須按會客單上的要求真實地填寫會客單并取得校內接待人員的認可方可進入校區,離校時必須出具接待人員的簽名回執方可離校。
2.三產門面租賃戶使用校內廁所的,必須憑學校核發的臨時出入證方可進出。
3. 學校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區,特殊車輛因特殊情況必須進入校區的,應將車牌號、車型同時登記在會客單上,并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
4. 在正常的教學時段內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離校的必須出具教導處、班主任共同簽發的出門憑證,再可讓家長接回,在正常教學時段內,學校嚴禁學生單獨離校。
5. 會客登記憑證每學期整理后歸檔,保存期為二年。
6. 本條例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校長室
篇2:安管部來訪人員管理規定
安管部來訪人員管理規定
一、目的
二、為了保證住戶親朋的順利來訪,確保小區及住戶人身、財產安全,杜絕閑雜、無關人員或不法分子混入小區伺機進行有損小區及住戶各種利益的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z市兆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四、要求:
1.安管部負責落實、監督指導工作。
2.領班負責日常來訪人員管理工作的監督。
3.安管員負責日常來訪人員的登記工作。
五、工作程序
1.所有來訪人員、客人應遵從“示證、登記檢查、合理進入及活動、聲明離開”的原則。
2.來訪人員有本小區住戶陪同時,需由住戶向安管員講明來客身份及與住戶關系,安管員應視情況提醒來訪客人出示有效身份證明并接受證件、帶入物品登記。
3.來訪客人如無本小區住戶陪同,在進入小區時需向安管員講明到訪單元、被訪人姓名,并向安管員出示有效身份證明,經安管員向住戶核查屬實并取得住戶許可的,在證件、帶入物品等登記完畢后進入小區。
4.來訪客人如有車輛進入小區時,所駕車輛需接受檢查、登記、按指定位置停放、嚴格遵守停車場管理制度并按相關規定交納停車費。在必要時(如接政府協查通知、重大慶典或經公司大會議定認為必要的)所帶車輛需接受更進一步(如開車蓋、尾箱)的檢查。
5.對到訪單元、被訪人姓名不明的;經聯系被訪住戶后該住戶不同意來訪人進入的,拒不出示證件、不接受合理登記的;攜帶大量傳章、小廣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經公司領導同意用以施工用途的除外)的;僧、道等攜帶香燭進入小區有可能搞封建迷信活動的,如有可能給小區住戶帶來損害或不便并向被訪住戶講明后取得許可的,安管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小區。
篇3:某街道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制度
街道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制度
一、街道工作人員應熱情接待群眾來信來訪,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并進行詳細登記,建立信訪處理臺帳。
二、群眾提出的問題屬本級工作范圍能解答的,應擺清事實,講清政策依據,耐心細致予以答復,避免越級*的發生。對不能當即答復的,應講清原因并開展調查或上報,經調查核實清楚或上級予以明確回復后及時予以答復,必要時應做好書面答復。
三、對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情況要認真對待,依法通過各種途徑進行調查處理.四、調查情況屬實,應及時糾正、及時整改;情況不實的,提供有關證據,講清政策依據,向來訪群眾做好說明、說服工作。
五、對群眾來信來訪資料要妥善保存,保守秘密,不對外泄露。
六、保護來信來訪群眾的人身權利,不得進行打擊報復,否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