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總隊車管處工作職責
(一)職責:
負責全省車輛和駕駛人管理業務的研究、指導、檢查和監督;負責起草全省車輛和駕駛入管理的規范性文件,統一全省業務工作規范;負責全省車輛管理所等級評定、考試員及查驗員培訓等工作;負責辦理全省公、檢、法、安、司等政法機關警用車輛登記業務。
(二)警訓格言:
人要精神 物要整潔
說話和氣 辦事公道
以人為本 便民利民
熱情服務 務實高效
關注群眾需求,突出服務職能,促進警民和諧,努力構建服務型車輛管理所。
篇2: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車管領班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車管領班崗位職責
a)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本崗位服務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b)在內保主管的領導下進行工作,負責車管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c)負責當班車管員的崗位安排、工作檢查、遵章守紀和崗位禮儀情況。
d)負責車管員的思想教育和技能的培訓,收集員工思想動態和員工反映的問題,如實上報領導。
e)協助內保主管處理當班發生的問題和案件。
f)帶領車管員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根據安防方案部署安管力量;完成重大活動時的臨時加崗及車位預留任務。
g)負責部門的物品管理、發放和工服送洗工作。
h)認真做好要求的工作記錄并及時歸檔。
i)完成主管及其他領導交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