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勞動模范評選工作方案
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縣直及省市駐民各部門、企事業各單位:
近年來,全縣廣大干部職工和農民群眾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開拓創新,銳意進取,艱苦創業,為推動三大戰略的實施和促進全縣三個文明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同時也涌現出了一大批職業道德、技術創新和科技致富的先進典型。為了弘揚勞模精神,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縣委、縣政府決定在“五一”國際勞動節來臨之際表彰一批勞動模范。現將評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及名額
評選范圍:全縣各條戰線、各行各業的工人、農民、專業技術人員和黨政機關干部。
評選名額:全縣共評選勞模**名,其中女勞模不少于*人(分配名額見附表)。
二、評選條件
忠實實踐“***”重要思想,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德高尚,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在群眾中具有較高威信和代表性,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在企業改革、發展和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爭取項目,開發新產品,扭虧增盈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
(二)在發展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推動小康建設方面做出重大貢獻者;
(三)在農業科技、技術創新、技術攻關、技術比賽、合理化建議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
(四)在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中做出重大貢獻者;
(五)在維護社會治安,保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方面做出重大貢獻者;
(六)在平凡而艱苦的崗位上勤奮工作者;
(七)在黨政機關及財稅、金融等行業做出顯著成績的。
三、評選原則及程序
(一)評選原則:嚴格按照勞動模范評選條件,面向基層,面向一線,自下而上,優中選優,走群眾路線。曾獲縣級勞動模范以上稱號者,不再重復評選。黨政機關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原則上不列入評選推薦對象。
(二)評選程序:
1、被推薦的職工勞動模范,必須經所在單位職代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由單位簽署意見;農民勞動模范必須經村民委員會討論通過后,由鄉(鎮)黨委簽署意見。國有、集體、鄉鎮企業法人代表,須經工商、稅務、勞動保險部門簽署意見。
2、被推薦的勞動模范登記表和單行材料務于4月**日前報縣勞模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并經領導小組審核后,報縣委、縣政府審定通過。
3、對經縣委、縣政府審定通過的擬表彰勞模進行公示,廣泛接受全縣干部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組織領導
為做好勞模評選的組織領導工作,縣上成立勞動模范評審領導小組,由***任組長,***任副組長,***為成員。評審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總工會,***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由縣總工會抽調。
附件:(一)勞動模范評選名額分配表
(二)勞動模范評選登記表
篇2: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先進勞動模范評選辦法
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先進勞動模范評選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 分公司”或“公司”)先進勞模評選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 》和《企業工會工作條例》,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先進包括(但不限于)先進班組(工人先鋒號)、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巾 幗示范崗、三八紅旗手、文明家庭等。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室及營業室。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公司先進、勞動模范評選工作在公司黨政的領導下,成立公司聯評領導小組。
第五條 聯評領導小組組長為公司經理,副組長為公司黨總支書記、領導班子成員,公司各 部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第六條 公司聯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負責處理具體工作。
第三章 評選范圍
第七條 先進班組(工人先鋒號)必須由公司各部室及營業室所有的班組中產生。
第八條 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等必須從公司全體職工中產生。
第九條“三八”紅旗手必須從公司女職工產生,巾幗示范崗必須從女職工從事的崗位上產生 。
第十條 文明家庭必須是從公司優秀員工的家庭中產生。
第四章 評選辦法
第十一條 先進班組(工人先鋒號)采取推薦或自薦(按附表填寫推薦表,同時附被推薦班 組主要事跡材料),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牽頭,相關部室參與提出考評意見,結果報公司聯評 領導小組審議。
第十二條 勞動模范的評選必須按照集團公司來文要求面向基層、面向生產經營和管理一線 ;按照民主程序,公開、公平、公正,自下而上推薦。
第十三條 先進工作者評選名額、“三八”紅旗手名額按照工貿公司相關規定執行。要做到 公開、公平、公正。
第十四條 文明家庭由各部門根據條件推薦,要求必須附有推薦單行材料,由公司綜合辦公 室組織聯評,公司聯評領導小組審議。
第十五條 各類先進聯評審議后最終由公司議進行審定;評選出的勞動模范須在全公司范圍 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第五章 評比條件
第十六條 先進班組(工人先鋒號)的評比條件根據公司相關制度作為考核標準進行綜合評 定。
第十七條 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號的評比條件為:
(一)模范遵守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全 年出勤率在95%以上。
(二)在工作中技術過硬,勇于創新,工作積極主動,吃苦在前,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
(三)技術好,肯學習、善鉆研,積極開展業務創新。
(四)思想品德好,認真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勤懇好學、助人為樂,敢于同各種不良傾向 和壞人壞事做斗爭。遵章守紀,廉潔奉公,無違紀記錄。
(五)在日常工作及勞動競賽活動中表現突出,事跡感人,能充分發揮出生產骨干和模范帶 頭作用。
第十八條 “三八”紅旗手的評比條件為:
(一)模范遵守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能 認真地搞好本職工作,成績突出。
(二)努力學習文化知識,鉆研業務,不斷提高自身政治業務和技術素質。
(三)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完成任務好,無違紀記錄,全年出勤率在95%以上。
(四)有高尚的戀愛、婚姻、家庭、鄰里道德觀念,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好。
(五)積極關心女職工生活,堅決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
(六)積極參加各項文體活動,獻愛心活動表現好。
第十九條 “文明家庭”的評比條件:
(一)全家認真學習遵守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堅持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和社 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團結互助、平等友愛,有良好的 人際關系。
(二)夫妻雙方有強烈的事業心和主人翁責任感,在本職工作崗位上成績突出。
(三)夫妻之間建立在夫妻恩愛、攜手共進、互助互敬之上,能夠共同承擔家庭的責任和義 務。
(四)尊老愛幼,家庭和睦,關心子女成長,為國家培養人才。
(五)有良好的社會公德,積極參加各種社會公益活動,能正確處理鄰里之間的各種矛盾, 建立起溫馨和諧、健康文明的新型家庭關系。
第二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被評為先進單位:
(一)未完成全年工作任務及主要經濟指標;
(二)工作中出現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發生問題;
(四)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工貿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篇3: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評選表彰工作方案
20**年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評選表彰工作方案
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省人民深入貫徹落實xxx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重要講話精神,團結一心、開拓進取、扎實工作,為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涌現出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為樹立典型,表彰先進,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進一步激勵和鼓舞全省廣大人民群眾以先進模范人物為榜樣,辛勤勞動、誠實勞動、創造性勞動,為建設五大發展美好**作出新貢獻,以優異成績迎接***大勝利召開,省委、省政府決定20**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前夕召開**省表彰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大會。
一、會議名稱和時間
會議名稱:20**年**省表彰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大會;會議時間:20**年4月27日左右,會期一天(半天大會,半天預備會)。
二、表彰規模
20**年表彰省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總數為600名,表彰省先進集體80個(20**年省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推薦名額分配表見附件)。
三、評選范圍、結構及獎勵
評選范圍面向20**年以來,在我省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個人包括:工人、農民、科教人員、管理人員、機關工作人員及其他為推進我省改革發展貢獻力量的社會各階層人員。集體包括:企事業單位、車間、科室、班組、機關、工作團隊及農村基層單位。副廳級或相當于副廳級以上單位和干部、縣級以上黨委或者政府不參加評選;離退休人員原則上不參加評選,如確有特殊貢獻的可以參加評選;已故人員一般不予追認,但在評審過程中去世的可以追認;現役軍人不參加評選;外國人、港澳臺人員不參加評選。
評選結構控制如下:先進個人中機關事業單位人選不超過總數的35%,其中縣處級干部不超過機關事業單位人選的20%;企業職工人選不低于總數的45%,其中企業一線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不低于企業職工人選的57%,企業負責人不超過企業職工人選的20%;農民人選不低于總數的20%,其中農民工不低于農民人選的25%。先進集體中農村方面占20%,縣處級單位不得超過20%。
**省委、省政府授予企業職工、農民和其他勞動者個人
“**省勞動模范”榮譽稱號,授予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個人
“**省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并向每人頒發獎章、證書和一次性獎金10000元;授予單位“**省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并頒發獎牌、證書。
四、推薦評選條件
(一)**省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條件是:熱愛祖國,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全面貫徹落實*****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xxx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愛崗敬業、爭創一流,艱苦奮斗、勇于創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開創五大發展美好**建設新局面進程中作出突出貢獻,在群眾中享有較高威信,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經濟轉型升級,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弘揚工匠精神,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2、在強化法治思維,依法履職,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進法治**建設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3、在加快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業產業化,積極發展多種經營,增加農民收入,推進脫貧攻堅、美麗鄉村建設,打造現代生態農業強省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4、在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促進就業創業、社會保障、教科文衛體等社會事業繁榮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5、在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增進民族團結,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安全生產,保衛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建設平安**,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6、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推動新型城鎮化,加強城市建設管理,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推進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建設綠色江淮美好家園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7、在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加強精神文明建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8、在推動**開放發展,打造內陸開放新高地,積極融入國家“三大戰略”,提升“引進來”和“走出去”水平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9、在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重大科研項目攻關,抗洪救災等重特大自然災害防治,應對突發事件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10、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二)**省先進集體條件是:全面貫徹落實*****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xxx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執行黨的方針政策,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自覺踐行五大發展理念,在推進美好**建設中,取得突出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發揮創新創業主體活力,促進新產品開發、品牌創建,建設質量**,打造制造強省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2、在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發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建立現代產業新體系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3、在推動重點工程建設或完成重大科研項目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4、在抗洪救災等重特大自然災害防治,應對重大事件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5、遵紀守法,誠信經營,科學管理,安全文明生產,保護生態環境,節能減排,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處在全省同行業領先地位的;
6、在創建和諧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穩定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7、在開發、推廣農業科技成果,帶領農民脫貧攻堅,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8、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推薦評選要求
(一)堅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推薦人選要堅持面向基層,面向工作一線,面向社會各個階層、各行各業;要嚴格標準條件,嚴格審核把關,堅持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和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優中選優,推薦個人和集體應充分體現先進性、代表性和時代性;要堅持統籌兼顧,先進個人要注意推薦婦女、少數民族、殘疾人、民主黨派和無黨籍等人選,先進集體中非公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車間(班組、科室、工段)、工作團隊等都應有一定代表。真正推選出在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需要注意的是:1、單位負責人和所在單位不能同時作為推薦對象上報。2、在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并在教學、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貢獻的專家和學術帶頭人,可按科研人員推薦。3、企業負責人指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中央企業下屬的三級以上企事業、省屬企業下屬的二級以上企業的黨委書記、總經理,企業負責人兼任其他職務的,一律按企業負責人推薦。4、經過工商登記的科研單位按企業對待。
(二)堅持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各地區各部門和有關單位必須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的方式進行推薦,基層可以采取差額評選的方式。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制度,即實行初審和復審兩次審核,實行所在單位、市級和省級公示三級公示。推薦對象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居民(代表)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等民主程序,并在基層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初審通過后,將推薦對象在市級范圍內公示,無異議的上報正式推薦材料,經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全省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推薦對象被提出異議的,推薦單位應認真進行調查,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對不按規定時間反饋的,取消該推薦對象的評選資格。推薦個人公示內容包括推薦人選的姓名、性別、政治面貌、單位(全稱)、職務(或職稱)和舉報方式等。推薦集體公示內容包括單位名稱、車間(或工段、班組、科室等)名稱和舉報方式等。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媒體包括本地區、本系統主要報紙和網站等。
(三)嚴格履行推薦程序。被推薦人選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經紀檢(監察)、衛生計生等部門審查同意,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得有關部門同意。被推薦人選是企業負責人的,須經當地縣級以上工商(市場監管)、稅務(國稅、地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環保、衛生計生等部門審查同意,國有企業負責人還須經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審查同意,非公企業負責人還須當地組織部門、統戰部門和工商聯審查同意。
被推薦集體是企業的,須經當地縣級以上工商(市場監管)、稅務(國稅、地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環保、衛生計生等部門審查同意,國有企業還須經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審查同意,非公企業還須當地組織部門、統戰部門和工商聯審查同意。
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如違反企業用工規定,勞動關系不和諧,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等)企業及其負責人不能參加評選推薦。
(四)實行屬地推薦。先進集體和個人的推薦均按黨組織關系所在地由各市委、市政府組織推薦和上報(單獨組織推薦除外)。農民工由工作所在地推薦,跨省、市農民工須征得其戶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同意后推薦。承擔單獨推薦任務的省有關部門分工為:中央駐皖單位、省直機關及其直屬企事業單位的推薦由省直機關工委負責;高教系統的推薦由省教育工委負責;省屬在肥國有企業的推薦由省國資委負責;金融系統的推薦由省銀監局牽頭負責;鐵路系統推薦由上海鐵路局合肥辦事處、中鐵四局等負責;駐皖解放軍特邀代表的推薦由省軍區負責;武警系統特邀代表的推薦由省武警總隊負責。
(五)嚴肅推薦評選工作紀律。要嚴肅評選紀律,杜絕暗箱操作,認真處理群眾舉報。對于偽造身份、事跡、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人選,經查實后撤銷其評選資格,取消相應名額,不得遞補或重報。對在推薦評選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者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
六、組織領導
成立20**年**省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受省委、省政府委托,負責推薦、評選及表彰大會的組織籌備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信長星
省委副書記;
副組長:劉莉
省委常委、統戰部長、副省長;
省政協副主席、省總工會主席;
成員: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和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統戰部、省直工委、省發改委、省教育工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民委、省公安廳、省監察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土廳、省環保廳、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衛計委、省審計廳、省國資委、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體育局、省工商局、省廣電局、省質監局、省安監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銀監局、省工商聯、**日報報業集團、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單位有關負責同志。
省委辦公廳有關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省政府辦公廳、省總工會、省監察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委有關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并從省總工會、省監察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委等單位抽調有關人員參加辦公室日常工作,辦公地點設在**省總工會(地址: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潛山路600號)。
各市、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可根據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切實做好評選表彰工作(20**年**省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
七、工作進度安排
1、20**年3月初,召開各市、省直、有關單位會議,對評選工作作出具體部署。
2、各推薦單位于20**年3月上中旬將初審材料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具體包括:《20**年**省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人選基本情況表》、《20**年**省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人選綜合情況分析表》、《20**年**省先進集體推薦單位基本情況表》(各一式兩份,樣表在**省總工會網站**下載)和本地區本部門初步評審工作報告等。
3、20**年4月上旬,由市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將復審材料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包括①《20**年**省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人選基本情況表》、《20**年**省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人選綜合情況分析表》、《20**年**省先進集體推薦單位基本情況表》、《20**年**省表彰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大會特邀代表簡明情況表》、《20**年**省表彰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大會特邀代表登記表》,以上報表均為一式兩份。?《20**年**省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審批表》、《20**年**省先進集體審批表》、推薦省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證明材料、公示材料原件和本地區本部門評審工作報告等正式材料,以上報表材料均為一式四份(樣表在**省總工會網站**下載)。
4、20**年4月中旬,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審核上報名單,通過后統一在省級新聞媒體進行公示,并報省委、省政府批準。
5、20**年“五一”前夕,在合肥召開“20**年**省表彰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大會”,所有受到表彰的個人、集體代表和特邀代表參加會議。
八、特邀代表
特邀50名中華人民解放軍和中華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英模代表、歷屆省級以上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代表參加表彰大會(20**年省勞模大會特邀代表推薦名額分配表見附件)。
20**年**省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
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