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某花園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錦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錦繡花園____幢____座____房______業主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廣州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錦繡花園的實際情況,在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甲乙雙方就錦繡花園(以下簡稱本物業)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物業基本情況
本物業名稱:廣州市錦繡花園
乙方所購房合同編號: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
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用途:住宅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本物業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業主臨時公約》、《住戶手冊》、《裝修管理規定》等管理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并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4.有權按法規政策、本協議和《業主臨時公約》的規定對乙方及其指定的物業使用人違反相關法規、政策和《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及按本協議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等措施進行處理。
5.有權聘請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等各種合法費用。
7.編制物業服務年度計劃。
8.每半年向乙方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收支賬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
10.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按相關規定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遵守本物業的《業主臨時公約》、《住戶手冊》、《裝修管理規定》及有關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3.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或改變其功能,造成損失的應予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4.按時向甲方交付物業服務費、有償服務費及各種合理分攤、代收和本協議其他條款中規定的有關費用。乙方不得因前述物業的非主體結構問題而拒絕收樓及拒交前述有關費用,否則,按照逾期不支付處理。
乙方或其物業使用人逾期不支付上述費用的,甲方可以催繳并限期交付;經催收仍不交付的可累計記帳,甲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亦可在乙方物業轉讓時,由房地產交易機構代為扣除。
5.對于逾期十天后仍不交納物業服務費、有償服務費及各種合理分攤、代收和本協議其他條款中規定的有關費用的,甲方可以將欠繳費用的業主名單予以公布,并有權停止為其提供的一切服務。
6.轉讓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時,乙方應預先一個月通知甲方,結清物業服務費及其他有關費用,同時應將本協議、《業主臨時公約》及《住戶手冊》作為轉讓合同或者租賃合同的附件,對受讓人(包括但不限于受讓人、承租人及承租人以外的其他使用人)具有同等約束力,并有義務要求受讓人或者承租人同甲方簽訂本協議。如乙方未預先通知甲方而轉讓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在受讓人(包括但不限于受讓人、承租人及承擔人以外的其他使用人)拒絕或拖延支付物業服務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時,乙方應就拖欠的物業服務費和其他有關費用與受讓方一起對甲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7.相鄰住戶或小區內的其他建筑因房屋質量問題需進行維修而需要乙方予以必要協助、配合的,乙方應給予協助。
8.不得干涉甲方依法或依本協議規定內容所進行的服務和經營活動。
9.法規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第三條:物業管理及服務內容
一、房屋本體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戶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線、加壓供水設備、儲水池、配電系統、供氣系統、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報警對講系統的公共部分、IC卡門禁管理系統的公共部分、樓內消防設備、電梯、通訊線路等。
三、物業管理范圍內市政共用設施的維護和管理
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內市政共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池、井、綠化園藝、室內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的維護和管理。
四、公共環境衛生的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及公共區域鼠蟲滅殺工作。
五、安全防范監控、治安防護工作及防火安全工作
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進行安全防范監控和治安防護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并切實作好防火工作。
六、交通秩序維護、車輛行使及停放管理
七、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八、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見《裝修指引》及《業主臨時公約》中的相關規定。
九、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房屋外觀完好,整潔,外墻面磚、涂料等裝飾材料無脫落,無明顯污跡。
二、設備運行
設備運行保持正常,并有各種運行及維護記錄,無事故隱患,專業技術人員和維護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與保養規范。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配備設施完好,無隨意改變用途,道路暢通,路面平整,供水、供電設備運行正常,設施完好,無漏洞、無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嚴格的保障措施,水質符合衛生標準,電梯運行良好,安全設施齊全。
四、環境衛生
環衛設施應配備齊全,有專業的清潔人員負責本物業公共部分的日常清潔工作,做好垃圾日產日清,定期做好除四害清毒滅菌的工作,確保公共部位的清潔。
五、綠化
小區綠地及花草樹木長勢良好,修建整齊美觀,無病蟲害,綠化衛生良好。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交通秩序良好,停車場管理制度完善,并按規定停放。
七、保安
保安24小時值班及巡邏,保安員文明執勤,言語規范;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小區內的治安,為業主提供安全防范服務。
八、消防
消防設備實施完好無損,可隨時起用,制定有消防應急方案;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搞好小區的消防工作,為業主提供消防防范服務。
九、維修
建立并落實維修承諾,零修急修的維修率力爭達到95%,并有回訪記錄。
第五條:物業服務費
一、乙方應于收樓之日向甲方預交三個月的物業服務費,并從次月起于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的10日前繳納本季度的物業服務費。如乙方逾期繳納,應按每日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物業服務費用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55元(電梯物業)或每月每平方米0.60元(無電梯物業)收取。
三、乙方出租或出借物業的,乙方與承租人或借用人對應繳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負有連帶清償責任。
四、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及違約金(若有)。
五、如乙方空置房屋,仍應按本條第二項規定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費。
六、公用設施設備公共部位的水電費根據實際情況按座或按戶進行分攤,分攤依據可參照省物價局粵價【1997】173號文和市物價局穗價函【1999】116號文規定執行。
七、管理服務費標準按廣州市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或雙方議定的標準進行調整。
第六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甲方對物業所有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護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收,但乙方有權對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監督。
第七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作用
一、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及改造的專項維修資金。根據國務院第397號令《物業管理條例》、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頒發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穗國房字【20**】592號文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乙方須在收樓時按住宅(含別墅)建筑面積40元/㎡,非住宅建筑面積50元/㎡的標準向甲方繳交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物業公司代收),不足購房款2%部分,由購房者按業主大會決定的方案交納。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辦法參照由廣州市國土局房地產管理局提供的《物業維修資金專用卡章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廣州市海珠區國土房管局審核后劃撥。
四、專項維修資金不足以使用時,經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審核批準,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續籌。
五、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資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八條: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保險由甲方交付并辦理,同時計入物業管理服務成本。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生安全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按活期計算)并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管理費或其他應繳而未繳款項的1‰繳交滯納金。
第十條:緊急事件處理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避免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一、本物業的《業主臨時公約》、《住戶手冊》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但前述文件所載內容如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二、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處理。
三、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協議共八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篇2:別墅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業主版
別墅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業主版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千島湖分公司
乙方:_____
甲方是指:1、杭州******開發有限公司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是指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 ***別墅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_____
座落位置:_____
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業主公約》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業主公約》、《業主手冊》的行為。
5.甲方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部分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六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賬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別墅室內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并合理收取費用。
12.自本協議終止時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向物業管理企業移交建設單位提供的材料及其它物業管理材料,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業主公約》和《業主手冊》。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享有與所繳納物業管理費相符的服務。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別墅室內裝修管理協議》,違反裝修協議,給物業造成損害的將承擔賠償責任。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業主公約》和《業主手冊》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因甲方維護修繕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占用乙方自用部位、自用設施的,乙方應予以配合。
11.不得擅自將住宅改為非住宅使用。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電梯機房、水泵間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衛生
1.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及房屋共用部位保潔。
2.垃圾的收集和清運。
四、保安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門崗執勤。
(3)巡邏檢查。
(4)安全監控。
2.責任
(1)協助公安部門加強治安防范,協查各種違法案件。
(2)檢查、掌握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各類情況。
(3)及時發現各類事故苗頭,協助有關部門力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內容
(1)限速、限重。
(2)禁鳴。
(3)按規定停放。
(4)車輛出入管理。
(5)泊位管理。
2.責任
(1)指揮車輛遵章行駛,有序停放。
(2)保持小區安靜。
(3)保持道路通暢。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按照《***別墅室內裝修管理協議》對業主的房屋裝飾裝修行為實施管理。
七、消防管理
1.內容
(1)公共區域消防器材和易燃品管理。
(2)消防監控。
(3)義務消防。
2.責任
(1)消防器材和設施齊全、有效。
(2)消防通道暢通。
(3)發生火警,組織滅火或報警。
八、公共綠化
1.內容
(1)修剪、澆灌、施肥等綠化養護。
(2)清潔公共綠地。
(3)除蟲和必要的補種。
2.責任
(1)保持花草樹木的正常生長。
(2)保持公共綠地整潔。
(3)綠化植物茂盛、無缺株。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清潔,無污染。
二、設備運行:正常、故障時間無特殊情況下不超過2小時。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按計劃及時完成。
四、環境衛生:整潔。
五、綠化:按景觀要求維護。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整齊、有序、無事故。
七、保安:熱情服務、按章辦事、儀表整潔、文明禮貌。
八、消防:做好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防范工作。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小修:立即處理,72小時內力爭修復,并建立登記、回訪制度。
急修:報修后30分鐘內或按約定時間準時上門維修,24小時力爭修復,并建立登記、回訪制度。
十、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甲方的滿意率達到95%。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物業管理費自《入伙通知書》規定的入伙之日起開始計收。
二、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5元。
三、地面停車位按每月每個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由乙方按物管費標準的70%向甲方交納,空置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
五、乙方出租物業,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乙方與承租人約定由承擔人繳納的,從其約定,乙方負連帶繳納責任。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每次交納費用時間:每季度首月5日前交納。
八、其它有償服務收費另行約定。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甲方有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 據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四十八條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入伙前交納按建筑面積元/平方米的維修基金。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七條 保險
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八條 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乙方不得擅自在小區內設置任何形式的廣告牌(包括標牌、標識等)。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物業管理費待業主委員會成立后再作調整;其它收費按物價管理部門規定執行。
二、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本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本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繳額的3‰支付。
三、長期不繳納物業管理費之業主,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按有關規定向業主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四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調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協商或調解無效,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協議共十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由甲方送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3: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物業與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物業與業主)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是指:
1.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2.公房出售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_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3.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_____等。
三、環境衛生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備運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環境衛生: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小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急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十、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__________調整;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機動車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機動車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有線電視: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七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__________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_____交納維修基金_____元。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
五、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下第 ---- 種方式解決。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_____(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代表人: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