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保潔部目標責任書
為規范環境中心工作職責,確保**物業環境中心管理目標得以實現,經物管處研究決定,**環境中心實行工作目標管理與薪酬責任制,現就20**年的工作責任目標、薪酬管理目標,經與目標責任人協商確認,簽訂如下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全年不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是指:
A、因失職或玩忽職守引發的物管處重要財產報廢、損毀事故
B、因失職或玩忽職守引發的火災事故
C、因失職或玩忽職守引發的水浸事故
D、因失職或玩忽職守引發的員工傷亡事故
E、因失職或玩忽職守引發的惡性治安事故
2、員工上崗培訓合格率在不受培訓條件的影響下達到100%
3、業主對環境中心工作的滿意率達到98%以上。
4、 住戶有效投訴的處理合格率(以回訪結果為準) 100% ;
5、住戶求助處理率、滿意率 100% 。
二、管理目標
1、環境中心實行長白班工作制:
冬季7:00-11:0014:30-17:30
夏季:7:00-11:0015:00-18:00
2、環境中心設九大責任區域,由各責任區區域分工及負責人按《環保中心工作方案》進行。
3、環境中心班組人員共10人(即每責任區1人,機動/班長1人),環境中心酬薪按《大同物業20**年工作方案》中的標準執行。
4、環境中心的地掃把,拖把、粽掃把、竹掃把、皮手套、帆布手套、口罩、抹布、清潔球、鋼刷、洗潔精、洗石水、玻璃劑等每月按定額(另行制訂標準)核發,節余部分年終一次性獎勵給個人。
5、考核標準按《湖南省住宅物業服務分項目分等級基準標準》公共區域清潔衛生服務標準與收費基準價三級服務考核。
三、責任人的義務
1、接受物管處的統一領導和管理。
2、定時或不定時的向物管處匯報工作。
3、環境中心組人員按規定進行技能上的培訓和業務知識上的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的整體素質和專業技能,保證工作質量和整體形象。
4、確保責任目標全面實現。
5、每月組織班組人員績效考評,召開月度工作質量例會。
6、保證班組人員各項操作不能觸犯國家法律、法規。
7、關心自已的生活和身心健康,杜絕違法犯罪事故。
8、配合物業公司和物管處完成有關工作,努力打造環衛精英團隊。
四、物管處的權力
1、對環境中心的運作狀況(工作作風、行為標準)有檢查、監督的權力。
2、對班組人員的任免權、解聘權、調配權、考評權、獎罰權。
3、根據物管處人力資源的管理權屬和管理程序,對環境中心所屬員工有任免權和解聘權。
4、對各項事件有調查處置權。
五、物管處的義務
1、全力支持責任人的正常工作。
2、及時提供合適的業務支持。
3、支持和協助責任人處理重大事件和疑難問題。
4、組織依法起訴和應訴的各項工作。
六、目標考評
物管處根據環境中心崗位績效考評標準、行為準則和本目標管理責任書,對責任感人進行績效考評。
七、按照本責任書的要求,責任人全面完成“責任目標”時,物管處對環境中心進行獎勵:
1、全班計發800元的年度管理效益獎;
2、月度績效考核扣發的月度績效工資由主管與班長統一調度分配使用;
3、班長以上責任人另計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年度獎金;
4、所有員工下一年度基本工資上調50元/月;
八、如責任人失職造成責任目標不能實現,則由責任人向物管處和物管處述職檢查,并接受物管處有關處罰,且對以上獎勵內容根據考核結果按考核值進行調整。
九、本目標管理責任書一式三份,物管處辦公室存檔壹份、物管處存檔壹份、目標責任人壹份。
十、未盡事宜,由目標責任人同物管處協商解決,補充條款與本責任書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責任書有效時間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目標責任人簽名:項目經理簽名:
年月日年月 日
篇2:醫院器械科年度工作目標責任書
器械科年度工作目標責任書
為了加強設備配置管理,使其發揮最大作用,獲得最好的經濟效益,特制定20**年設備科工作目標責任書。
1、加強設備配置管理,單位2萬元以上設備的配置,內部要有可行性論證和經濟效益分析,5萬元以上設備的配置要將論證報告和有關資料報市衛生局。
2、加強設備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設備管理組織和各項登記制度,使用要符合安全操作規程,定期保養維護,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3、大型醫療設備配置和使用要取得“三證”,嚴禁購買“二手貨”。
4、認真執行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嚴格設備報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考核辦法:每月自查一次,并寫好自查報告,每半年集中考核一次,七月上旬對上半年的工作進行督查一次,年底全面考核。
篇3:醫院藥劑科年度工作目標責任書
藥劑科年度工作目標責任書
為了加強藥品的采購、保管、使用等工作的管理,特制定20**年度藥劑科工作目標責任書。
1、積極做好藥劑的集中招標采購工作,規范采購行為,禁止“暗箱”操作。“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臨床應用普遍、采購量比較大的藥品”中要有50%的金額實行集中招標采購的集中議價采購。
2、禁止購進假冒偽劣藥品。
3、住院病人平均藥品費用與平均總費用之比≤45%。
4、督促或檢查毒、麻、限劇、貴重藥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藥品檢驗鑒定工作。
考核辦法:每月自查一次,并寫好自查報告,每半年集中考核一次,七月上旬對上半年的工作進行督查一次,年底全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