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轄區商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
甲方:營業執照號:
乙方:**物業()有限公司管理處
甲方□租用/□購買本管理服務區域□商鋪/□寫字樓/□商場號,從事經營,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為了加強此□商鋪/□寫字樓/□商場(以下簡稱本單位)及本物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身財產安全,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市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1、甲方從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質,并組織安全生產教育,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對本單位及雇請人員引起的火警火災、爆炸、中毒及其他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事故負全面責任。乙方負責公共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公共安全設備的維護。
2、甲方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甲方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負責,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演練,對雇請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使其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確保安全經營。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如實報告有關部門。
3、甲方必須對本單位包括消防器材在內的安全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有效。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4、甲方應加強防火措施,按規定配備足量、有效消防器材(每50M2宜配置1-2個滅火器),并放置于容易取到的位置。
5、甲方進行裝修前,應向乙方提出申請,面積超過50平方米的,還應向政府消防部門提出申請,并經審批后方可進行裝修。
6、甲方承諾并遵守以下政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內容,并對不符合以下規定所造成的后果負責,包括:
嚴禁擅自挪用、損壞公共區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嚴禁擅自動用消防水源;
嚴禁占用、遮擋、堵塞防火栓;
嚴禁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
嚴禁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禁止存放、生產、經營易燃、易爆、有毒、變質物品。
嚴格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的安全管理。
嚴禁私自亂拉、亂接用電、用氣線路;從事電業、電氣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動火作業時,應提供政府消防主管部門的審核文件。
電器產品的安裝、使用和電氣線路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自行做好電器產品安全性能維護,按規定定期檢修。
禁止在經營場所內使用明火做飯,過夜留宿。
其他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內容。
7、乙方工作人員可組織、協助政府消防主管部門對甲方的經營場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門開具的消防問題處理意見的,甲方應在限期內進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政府消防主管部門處理。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負責人簽名之日起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
負責人:
日期:
乙方:**物業()有限公司 管理處
負責人:
日期:
篇2:市場商戶安全消防責任書
市場商戶安全消防責任書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保護業主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市有關消防規定,特制訂本規定,望各使用人和商戶積極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大市場·三期消防安全由公司秩序維護部負責協調,公司全體人員都是義務消防員。
二、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樓房實行防火責任制,并由各單位領導或業主擔任防火責任人,負責做好各自所屬范圍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三、各使用人與業主應指定義務消防員。具體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別是庫房、商品門面房的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2、管理消防器材設備,特別是對室內消防栓、手提滅火器等要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樓梯、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3、物管部負責管理好消防栓與水泵接合器,定期檢查,保持良好狀態。
4、秩序維護部負責管理好視頻監控中心,實行24小時監控。
5、業主與秩序維護部要定人、定時、定措施,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四、每間商鋪必須配備一個4公斤以上干粉滅火器。
五、樓梯走道、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通道上停放車輛和堆放物品。
六、市場內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爆竹、炸藥、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不得在市場內燃放煙花、爆竹。
七、建筑物內煙頭及火柴余燼要隨時熄滅。
八、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九、各使用人進行室內裝修時,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工。需要增設電器電路時,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本部工程人員施工,嚴禁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采用阻燃材料。若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必須經消防機關批準,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
十、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秩序維護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在消防管理員的監護下,持有明火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作業。
十一、夜間市場內嚴禁施工,特別是動用明火。
發現火警,應立即告知物管部或拔火警電話119,如火情較大,迅速離開工作場所,從樓梯下去;如火情較小,立即用手提滅火器滅火。
1、根據市場消防管理暫行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況處以罰款,并可處以行政處罰:
(1)占用或封堵樓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設施或消防標志的;
(3)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的;
(4)擅自挪用滅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備用水源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業,并視情況處以懲罰:
(1)未辦理申報手續即進行室內裝修的;
(2)室內裝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及未進行防火處理的;
(3)未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即進行動火作業的;
(4)燒焊、用火、用電作業時,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實的;
十二、擅自改變消防措施功能的,或不按消防管理人員發給《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內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令停業整改,處防火責任人罰款,行政拘留,由此而導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各使用人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保安人員有關防火方面的管理,對刁難、辱罵或暴力等手段妨礙消防監督人員工作的有關人員,根據情況,或處罰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使用人如對市場消防管理有意見、建議等,可到市場物業管理行政部門投訴。
十五、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商戶(簽字)物業公司代表(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