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學儀器室管理規則(試行)
1.學校要按有關規定指派專(兼)職人員負責儀器室管理工作,其它人員不經批準不得入內。
2.教學儀器要按國家統一標準分科、分類,科學存放。要有明顯分類標簽、櫥目標簽、儀器標簽。儀器、藥品、標本要分室存放。貴重儀器及危險品應設專庫(柜)保管。形體特殊的儀器應有專用櫥存放。自制教具單獨存放并妥善保管。
3.儀器存放要注意防潮、防壓、防凍、防曬、防磁、防霉、防震。要經常做好清潔工作,保持室內及儀器表面無塵土,達到干凈、整齊、美觀。
4.儀器室要有防火、防盜措施。要定期檢查防火、防盜設備是否完好。室內無人時,要關好水源、電源及門窗。
5.對新調撥和新購進的儀器應首行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儀器室。
6.儀器室要有嚴格的帳目管理制度。按要求記好儀器總帳、明細帳和消耗品帳。每學期期末要清點一次儀器,做到明細帳、消耗品帳與物品相符。每學年結束應與儀器總帳核對一次,做到總帳與明細帳相符。自制教具要單獨建帳。
7.教師使用儀器和藥品,要提前填好通知單,使用前要熟悉儀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用后整理好送交儀器室。
8.儀器室要嚴格執行儀器支領和借用制度,不符合制度時,實驗員有權拒付儀器。
9.根據儀器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儀器的完好率。對丟失、損壞的儀器要及時登記,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10.對危險品的支領和使用要嚴格執行危險品支領制度。
篇2:學校自然室儀器室規則
學校自然室儀器室規則
一、愛護公物,進入儀器室請注意安全,物品小心輕放,不得動手玩弄。
二、所有教學儀器,必須按規定統一編號入帳,合理安放,妥善保管。危險藥品、貴重儀器要加鎖。
三、注意教學儀器的清潔和完好。做到防塵、防潮、防火,防銹、防蛀、防霉。注意安全,防盜、防火,儀器室內消防設備齊全,不得隨意移動。
四、做好儀器出借登記,回收工作,學期結束及時清點,以保證帳物相等。
五、印發儀器目錄,供教師查詢,為教學提供方便,新添儀器及時公布。
篇3:職中理、化、生儀器室管理規則
職中理、化、生儀器室管理規則
一、各儀器室除本學科教師外,其它師生不得隨便進入。
二、所有儀器、模型、標本除本學科教師演示使用外不得隨意外借,借用須經教務處主管主任批準。
三、借出時應保證設備完好,用畢立即歸還,并檢查驗收復位,有損壞及時按規定解決,重大問題立即上報主管主任。
四、管理員經常檢查儀器、標本、注意常規護理。
五、每天下班前檢查電路電器設施及門窗、室內溫度濕度、節假日要加封。
六、注意防火,防盜、防毒、定期檢查滅火器,及時更換滅火器藥品。存儀器室里,不許吸煙、不許隨便使用電器和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