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醫院抗菌藥臨床合理應用自查工作總結
為積極推進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在市衛生局的統一督察下,我院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中國國家處方集》和《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結合“醫療質量萬里行”活動開展抗菌藥物專項整治工作,重點加強圍手術期預防使用抗菌藥物管理。并根據我院實際情況,進行深入細致的自查工作,現將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自查結果:
1.我院抗菌藥物使用比例為20%左右,符合《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所規定的范圍,使用抗菌藥物強度偏高。
2.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和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偏高,不符合《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所規定的范圍。
3.I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比例超過30%,I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超過24小時,不符合《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所規定的范圍。
4.我院抗菌藥物品種共計31種,符合《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所規定的抗菌藥物品規的范圍。
二、按照相關政策和衛生局指示精神,制定了相應的院內規章制度。
根據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的相關政策,我院根據實際情況,先后制定了《抗菌藥物管理制度》、《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抗菌藥物的監督、評價與獎懲制度》等規章制度,為進一步推進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奠定了理論基礎。
三、根據已制定的規章制度,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積極推進抗菌藥物臨床合理用藥工作。
我院根據已制定的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的相關制度,進一步貫徹落實上級衛生行政部門關于此項工作的指示精神,結合“醫療質量萬里行”活動,將具體工作深入細致開展到臨床實際工作中,已理論為基礎,結合實踐中遇到的問題,不斷自查整改,努力完善相關細節,嚴格執行分級原則和實施細則,為使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達到實際效果
四、加強合理用藥和細菌耐藥監測工作。
規范臨床合理用藥,結合原來我院合理用藥相關管理制度,不斷改進和完善合理用藥工作的實施,并努力做好細菌耐藥監測工作,為臨床合理用藥提供科學的數據參考和理論保障。
五、努力提高醫務人員合理用藥水平。
我院定期組織臨床醫務人員進行合理用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合理用藥知識培訓,以切實提高全院醫務工作者的合理用藥意識和知識水平,努力促進臨床規范、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篇2:醫院護士實習生臨床實習管理制度
人民醫院護士實習生臨床實習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所在科室的政治學習和有關活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關心體貼病人、尊重病人的權力、對工作認真負責。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無故缺勤,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須辦理請假及銷假手續。實習期間請事假須經護理部批準。1周以上須經學校批準。
3、實習期間如遇身體不適,一律到醫院相應科室診治,及時通知臨床老師,并出具相應病假證明,外院診治需附有當地醫院病歷卡及病假證明書。假期超過4周以上的,實習結束后將補足實習時間。
4、實習生按各科輪轉表完成實習任務,不得私自調班或更換實習科室。服從實習科室護士長及老師的工作安排,按規定時間上下班。
5、實習生要認真復習理論知識,實習中勤學好問,刻苦鉆研,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各項技術操作必須在老師的指導下按操作常規執行。要加強安全意識,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6、實習生按要求根據科室老師的安排參加科室小講課及出科理論及考試,不得無故遲到、缺席。
7、服從科室老師的安排,遇到問題及時請示匯報,未經老師同意不得擅自動用各種貴重儀器,醫療設備,要愛護公物,不得私自挪用公用物品。
8、每科實習結束前按時寫好實習小結并請帶教老師寫出評語。實習期間如有違反有關規定,并經多次教育不改者,提請學校作出嚴肅處理或醫院終止其實習資格。
篇3:醫院臨床用藥動態監測及超常預警標準程序
醫院臨床用藥動態監測及超常預警標準操作程序
目的:制定臨床用藥動態監測及超常預警標準操作程序,進一步加強我院藥品臨床應用監測,促進臨床合理用藥,提高醫療質量,減輕患者經濟負擔,預防過度使用,控制藥品費用的異常增長。
范圍:臨床各科室、醫務科、藥劑科等
責任人:全院醫務人員
程序:
1、藥劑科每月/每季度對使用金額或使用數量前20名藥品的使用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結果上報主管院長、醫務科或醫院紀委等。
2、醫務科定期隨機抽取藥學及臨床醫學等專業專家,對上報數據進行綜合評價分析,對用量異常波動的品種,結合專業特點、工作量進行綜合評價,作出合理性評判。
3、對用量異常波動品種(環比增幅超過30%),發出預警通告,并作重點跟蹤;對存在不合理用藥的醫師和科室與績效考核掛鉤,并對相關醫師進行警示談話;對用藥明顯不合理或不合理比例較高的醫務人員,應根據具體情況予以相應處理。
4、統計和評價分析原則上每季度組織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對個別病例用藥情況進行評價,對發現的嚴重問題須及時反饋至有關科室主任并與績效考核掛鉤。
5、對用量異常波動、使用金額或使用數量前20名的藥品,以及相關共性問題,不定期在院周會或院內網上公布和通報。
6、醫院紀檢監察部門在日常工作中,發現有關違規行為的,可對有關藥品給予警示或作出停藥意見,對有關臨床科室和醫務人員進行警示談話,并與績效考核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