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中層干部竟聘上崗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提高干部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管理,服務水平,促進學校健康、持續、快速、全而發展,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市中小學干部人事管理的暫行規定》,為了保證中層干部競聘上崗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特制定中校中層干部竟聘上崗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管理體制改革為核心,貫徹干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方針。引入競聘機制,通過公開競聘、擇優聘任,營造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施展才能的良好環境,開發全體教職工的工作潛能,進而建立一套權責清晰、結構合理、管理科學、符合教育自身發展規律的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促進我校教育的和諧發展。
二、成立競聘領導小組
組長:z
成員:z
三、競聘崗位
本次競聘崗位共6個:教導處主任1名,副主任2名,總務處主任1名,副主任1名,辦公室副主任1名。
四、基本原則
1、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2、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3、公開平等,競聘擇優原則
4、個人意愿與組織安排相結合原則
5、嚴格程序與依法辦事原則
五、聘任條件
1、符合中小學教師的所有任職條件,
2,師德專項考核,或年度考核近三年內至少有一個 “優秀”等次;
3,具有本科學歷,表現特別優秀,并己參加本科學歷進修的可放寬至大專畢業;
4、具有中級技術職稱,表現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中學-級;
5、年齡原則上在40周歲以下,表現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45周歲;
6,具有擔任年級組長或教研組長或其他管理工作(含班級管理)3年以上的經歷;
7、教師支持率位于前列
8、身體健康。
六、聘任程序
1、確定方案。根據學校中層管理崗位的現狀,制定競聘方案,經過學校黨支部、行政、工會反復研究修訂后組織實施。
2、公布方案。在全校范圍內公布競聘方案、崗位和崗位職責。
3、公開報名。采取個人自薦,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參與競爭。每人可報1-2個崗位.
4、資格審查.按照競聘上崗條件,由領導小組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候選人名單。
5、分層竟聘。第一輪:竟聘中層正職。第二輪:競聘中層副職。
6、竟聘方式:
(1)競聘筆試:競聘人員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考試,時間1小時。學校組織人員進行批閱。(分值占總成績的30%)
(2)本人演講:主要講述近三年取得的工作業績和應聘后的工作思路和設想。報兩個崗位的競聘者,對每個崗位都要分別講述近三年取得的工作實績和應聘后的工作思路和設想。
(3)民主測評:召開全體教師會議,對競聘人員進行民主測評。原則上實行差額競聘。 (分值占總成績的20%)
(4)領導小組測評: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對競聘人員進行測評.(分值占總成績的40%)
(5)組織考核:根據民工測評的結果,擇優確定考核對象,由領導小組成員考核,報學校黨支部批準后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6)聘任備案:按干部管理權限,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備案,履行任免、聘任手續。競聘上崗人員由校長頒發聘任證書。
七、聘期、解聘和調整
1、竟聘上崗人員實行任期制,任期一般為3學年(包括試用期-年)。聘期內享受中層干部工資待遇和領導干部職務津貼,聘期滿后,經考核稱職可續聘.
2、受聘的中層干部應由學校考核小組對其任期內的工作情況進行定期考核,如工作需要或明顯不適應工作崗位需調整的,應按m.dewk.cn上述程序進行公開竟聘.
八、時間安排
8月20日競聘中層領導的教師公開報名
8月21日資格審查
8月22日競聘筆試
8月23日競聘中層領導正職
8月23日競聘中層領導副職
8月24日領導小組測評
8月25日集體討論、組織考察公示擬聘任人選
8月25日競聘結果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備案,履行任免、聘任手續。
九、紀律要求及有關說明
I、參加競聘的人員,要正確對待競聘,不準弄虛做假,不準暗中拉票、相互吃請、封官許愿,搞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取消競聘資格。
2、每一崗位競聘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不低于3:1,如未達到此比例,此崗位暫不競聘。
3、在競聘過程中,各部門必須切實履行原有職責.競聘工作結束之后,各部門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在此期間,若造成學校財產、設備和資料損失,學校將視情節對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4、干部競聘上崗后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若有發生違紀違規行為,廣大教職工有權向有關部門檢舉、申訴。一經查實,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作競聘上崗結果無效處理。
篇2:中學中層干部竟聘上崗實施方案
中學中層干部竟聘上崗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提高干部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管理,服務水平,促進學校健康、持續、快速、全而發展,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市中小學干部人事管理的暫行規定》,為了保證中層干部競聘上崗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特制定中校中層干部竟聘上崗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管理體制改革為核心,貫徹干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方針。引入競聘機制,通過公開競聘、擇優聘任,營造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施展才能的良好環境,開發全體教職工的工作潛能,進而建立一套權責清晰、結構合理、管理科學、符合教育自身發展規律的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促進我校教育的和諧發展。
二、成立競聘領導小組
組長:z
成員:z
三、競聘崗位
本次競聘崗位共6個:教導處主任1名,副主任2名,總務處主任1名,副主任1名,辦公室副主任1名。
四、基本原則
1、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2、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3、公開平等,競聘擇優原則
4、個人意愿與組織安排相結合原則
5、嚴格程序與依法辦事原則
五、聘任條件
1、符合中小學教師的所有任職條件,
2,師德專項考核,或年度考核近三年內至少有一個 “優秀”等次;
3,具有本科學歷,表現特別優秀,并己參加本科學歷進修的可放寬至大專畢業;
4、具有中級技術職稱,表現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中學-級;
5、年齡原則上在40周歲以下,表現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45周歲;
6,具有擔任年級組長或教研組長或其他管理工作(含班級管理)3年以上的經歷;
7、教師支持率位于前列
8、身體健康。
六、聘任程序
1、確定方案。根據學校中層管理崗位的現狀,制定競聘方案,經過學校黨支部、行政、工會反復研究修訂后組織實施。
2、公布方案。在全校范圍內公布競聘方案、崗位和崗位職責。
3、公開報名。采取個人自薦,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參與競爭。每人可報1-2個崗位.
4、資格審查.按照競聘上崗條件,由領導小組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候選人名單。
5、分層竟聘。第一輪:竟聘中層正職。第二輪:競聘中層副職。
6、竟聘方式:
(1)競聘筆試:競聘人員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考試,時間1小時。學校組織人員進行批閱。(分值占總成績的30%)
(2)本人演講:主要講述近三年取得的工作業績和應聘后的工作思路和設想。報兩個崗位的競聘者,對每個崗位都要分別講述近三年取得的工作實績和應聘后的工作思路和設想。
(3)民主測評:召開全體教師會議,對競聘人員進行民主測評。原則上實行差額競聘。 (分值占總成績的20%)
(4)領導小組測評: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對競聘人員進行測評.(分值占總成績的40%)
(5)組織考核:根據民工測評的結果,擇優確定考核對象,由領導小組成員考核,報學校黨支部批準后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6)聘任備案:按干部管理權限,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備案,履行任免、聘任手續。競聘上崗人員由校長頒發聘任證書。
七、聘期、解聘和調整
1、竟聘上崗人員實行任期制,任期一般為3學年(包括試用期-年)。聘期內享受中層干部工資待遇和領導干部職務津貼,聘期滿后,經考核稱職可續聘.
2、受聘的中層干部應由學校考核小組對其任期內的工作情況進行定期考核,如工作需要或明顯不適應工作崗位需調整的,應按m.dewk.cn上述程序進行公開竟聘.
八、時間安排
8月20日競聘中層領導的教師公開報名
8月21日資格審查
8月22日競聘筆試
8月23日競聘中層領導正職
8月23日競聘中層領導副職
8月24日領導小組測評
8月25日集體討論、組織考察公示擬聘任人選
8月25日競聘結果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備案,履行任免、聘任手續。
九、紀律要求及有關說明
I、參加競聘的人員,要正確對待競聘,不準弄虛做假,不準暗中拉票、相互吃請、封官許愿,搞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取消競聘資格。
2、每一崗位競聘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不低于3:1,如未達到此比例,此崗位暫不競聘。
3、在競聘過程中,各部門必須切實履行原有職責.競聘工作結束之后,各部門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在此期間,若造成學校財產、設備和資料損失,學校將視情節對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4、干部競聘上崗后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若有發生違紀違規行為,廣大教職工有權向有關部門檢舉、申訴。一經查實,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作競聘上崗結果無效處理。
篇3:醫院院科兩級負責人(中層干部例會)會議制度
醫院院科兩級負責人會議(中層干部例會)制度
(一)會議主題:
1、傳達和貫徹上級有關文件、通知精神。
2、總結前階段工作,表揚好人好事,布置今后工作。
3、通報行政辦公會議做出的全院或相關部門工作決定等。
4、全院性規章制度制訂或宣講,已執行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5、每月的安全情況(特別是醫療安全)分析。
6、每月的醫德醫風、問卷調查情況通報、分析。
(二)召集和準備
1、會議由院長或書記主持,也可由院長委托副院長或副書記召集并主持。參加對象為院領導、科室正副主任、正副護士長和行政后勤負責人、支部書記。
2、會議一般一個月召開一次,也可按實際工作情況隨時召開。
(三)決定事項辦理
每次會議由院辦負責會議記錄,黨辦負責考勤管理。對會議布置的工作,有關科室要按照規定時間抓緊落實,并及時向分管職能科室負責人、分管副院長、黨委副書記或院長、黨委書記匯報落實情況,有關職能科室要做好督促、檢查和催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