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
發改價格〔20**〕26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市政管委、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建設局:
為深入貫徹*****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完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決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的必要性
我國是水資源短缺的國家,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城市缺水問題尤為突出。為促進節約用水,近年來,一些地方結合水價調整實行了居民階梯水價制度(以下簡稱“居民階梯水價”),節水效果比較明顯。但從實施情況看,還存在各地居民階梯水價進展不平衡、制度不完善等問題,影響了階梯水價機制作用的有效發揮。
目前,居民生活用水占全國城鎮供水總量的比例接近50%。一方面,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加快,用水人口增加,城鎮水資源短缺的形勢將更為嚴峻;另一方面,水資源浪費嚴重,節水意識不強。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充分發揮價格機制調節作用,對提高居民節約意識,引導節約用水,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ㄒ唬┛傮w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要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為前提,以改革居民用水計價方式為抓手,通過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加大投入、完善保障等措施,充分發揮階梯價格機制的調節作用,促進節約用水,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
?。ǘ┗驹瓌t。一是保障基本需求。區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價格相對穩定;對非基本用水需求,價格要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二是促進公平負擔。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總體上要逐步反映供水成本,并兼顧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多用水多負擔。三是堅持因地制宜。根據各地水資源稟賦狀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生活用水習慣等因素,制定符合實際、確保實效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ㄈ┲饕繕?。20**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三、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的主要內容
?。ㄒ唬└麟A梯水量確定。階梯設置應不少于三級。第一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級水量為超出第二級水量的用水部分。各地應結合當地實際,根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GB/T 50331)和近三年居民實際月人均用水量合理確定分級水量。第一、第二級水量可參考《各地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量建議值》(見附件)確定。各地可進一步細化階梯級數,設置四級或五級階梯。
?。ǘ└麟A梯價格制定。根據不同階梯的保障功能,第一和第二級要保持適當價差,第三級要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拉大價差,抑制不合理消費。原則上,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區,含水質型缺水地區,應進一步加大價差,具體由各地根據當地水資源稀缺狀況等因素確定。實行階梯水價后增加的收入,應用于供水企業實施戶表改造、彌補供水成本上漲和保持第一級水價相對穩定等。
?。ㄈ┯嬃坷U費周期。各地在確定計量繳費周期時,應考慮季節性用水差異,以月或季、年度作為計量繳費周期,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原則上以居民家庭用戶為單位,對家庭人口數量較多的,要通過適當增加用水基數等方式妥善解決。
?。ㄋ模┤嫱菩谐杀竟_。制定和調整居民階梯水價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嚴格實施成本監審和成本公開。切實做到供水企業成本公開和定價成本監審公開,把成本公開作為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水價的一項基本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水價調整的科學性和透明度。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各地應按照國家統一要求,盡快制定本地區居民階梯水價具體實施方案,結合實際,適當考慮家庭人口差異,合理確定階梯水量、分檔水價、計價周期,妥善處理合表用戶水價問題,明確推進居民階梯水價的步驟、進度要求,制定確保階梯水價落實到位的保障措施。今后凡調整城市供水價格的,必須同步建立起階梯水價制度。已實施居民階梯水價的城鎮,要按本指導意見要求進一步調整和完善。
(二)做好方案論證和聽證。各地在制定居民用水階梯價格方案的過程中,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對實施方案進行認真研究論證。方案形成后,應按《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規定進行聽證后實施。
?。ㄈ┘涌斐鞘小耙粦粢槐怼备脑?。推進“一戶一表”改造是實行階梯水價制度的重要基礎條件。國家對戶表改造資金實行支持政策,各地列入全國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十二五”規劃的管網改造項目,可將戶表改造工作納入項目建設內容;地方也要加大力度,通過增加財政投入、發行企業債券等多渠道籌集資金,限期完成“一戶一表”改造。新建住宅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設置分戶水表,便于戶外讀表。戶表改造和新建住宅水表應積極推行智能化管理。供水企業因實施計量到戶增加的改造、運營和維護費用,可計入供水成本。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水價標準應按高于第一級階梯價格水平確定。
(四)做好低收入家庭保障工作。各地在建立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工作時,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對低收入居民家庭可以設定一定數量的減免優惠水量或增加補貼等方式,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實施階梯水價制度而降低。
?。ㄎ澹┘訌娦麄饕龑?。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我國水資源緊缺現狀、實行階梯水價制度的重要意義,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爭取社會各方理解和支持。
(六)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各級價格、城市供水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工作,明確任務和要求,加強跟蹤指導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務求實效。20**年底前,各省級價格、城市供水主管部門每半年要向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報送一次本地推進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工作進
展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將適時檢查通報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附件:各地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量建議值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年12月31日
附件:
各地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量建議值
單位:噸/人·月
地 區 地域 分區 階梯水量建議值
第一級
第二級
內蒙古、遼寧、吉林、
黑龍江
1
2.4
4.1
北京、天津、河北、
山西、山東、河南、
陜西、甘肅、寧夏
2
2.6
4.3
上海、江蘇、浙江、
安徽、福建、江西、
湖北、湖南
3
3.6
5.5
廣東、廣西、海南
4
4.6
6.7
重慶、四川、貴州、
云南
5
3.0
4.3
西藏、青海、新疆
6
2.6
4.3
注:1、表中地域分區及階梯水量建議值依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GB/T 50331)制定;
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中第6區三省份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較實際偏低,調整為按第2區執行;
3、考慮到地區差異,各地可結合近三年居民實際用水量作適當調整。
篇2: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指導意見
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
發改價格〔20**〕26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市政管委、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建設局:
為深入貫徹*****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完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決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的必要性
我國是水資源短缺的國家,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城市缺水問題尤為突出。為促進節約用水,近年來,一些地方結合水價調整實行了居民階梯水價制度(以下簡稱“居民階梯水價”),節水效果比較明顯。但從實施情況看,還存在各地居民階梯水價進展不平衡、制度不完善等問題,影響了階梯水價機制作用的有效發揮。
目前,居民生活用水占全國城鎮供水總量的比例接近50%。一方面,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加快,用水人口增加,城鎮水資源短缺的形勢將更為嚴峻;另一方面,水資源浪費嚴重,節水意識不強。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充分發揮價格機制調節作用,對提高居民節約意識,引導節約用水,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要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為前提,以改革居民用水計價方式為抓手,通過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加大投入、完善保障等措施,充分發揮階梯價格機制的調節作用,促進節約用水,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
?。ǘ┗驹瓌t。一是保障基本需求。區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價格相對穩定;對非基本用水需求,價格要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二是促進公平負擔。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總體上要逐步反映供水成本,并兼顧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多用水多負擔。三是堅持因地制宜。根據各地水資源稟賦狀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生活用水習慣等因素,制定符合實際、確保實效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ㄈ┲饕繕恕?0**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三、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的主要內容
?。ㄒ唬└麟A梯水量確定。階梯設置應不少于三級。第一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級水量為超出第二級水量的用水部分。各地應結合當地實際,根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GB/T 50331)和近三年居民實際月人均用水量合理確定分級水量。第一、第二級水量可參考《各地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量建議值》(見附件)確定。各地可進一步細化階梯級數,設置四級或五級階梯。
(二)各階梯價格制定。根據不同階梯的保障功能,第一和第二級要保持適當價差,第三級要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拉大價差,抑制不合理消費。原則上,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區,含水質型缺水地區,應進一步加大價差,具體由各地根據當地水資源稀缺狀況等因素確定。實行階梯水價后增加的收入,應用于供水企業實施戶表改造、彌補供水成本上漲和保持第一級水價相對穩定等。
?。ㄈ┯嬃坷U費周期。各地在確定計量繳費周期時,應考慮季節性用水差異,以月或季、年度作為計量繳費周期,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原則上以居民家庭用戶為單位,對家庭人口數量較多的,要通過適當增加用水基數等方式妥善解決。
(四)全面推行成本公開。制定和調整居民階梯水價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嚴格實施成本監審和成本公開。切實做到供水企業成本公開和定價成本監審公開,把成本公開作為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水價的一項基本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水價調整的科學性和透明度。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ㄒ唬┲贫ň唧w實施方案。各地應按照國家統一要求,盡快制定本地區居民階梯水價具體實施方案,結合實際,適當考慮家庭人口差異,合理確定階梯水量、分檔水價、計價周期,妥善處理合表用戶水價問題,明確推進居民階梯水價的步驟、進度要求,制定確保階梯水價落實到位的保障措施。今后凡調整城市供水價格的,必須同步建立起階梯水價制度。已實施居民階梯水價的城鎮,要按本指導意見要求進一步調整和完善。
?。ǘ┳龊梅桨刚撟C和聽證。各地在制定居民用水階梯價格方案的過程中,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對實施方案進行認真研究論證。方案形成后,應按《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規定進行聽證后實施。
?。ㄈ┘涌斐鞘小耙粦粢槐怼备脑臁M七M“一戶一表”改造是實行階梯水價制度的重要基礎條件。國家對戶表改造資金實行支持政策,各地列入全國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十二五”規劃的管網改造項目,可將戶表改造工作納入項目建設內容;地方也要加大力度,通過增加財政投入、發行企業債券等多渠道籌集資金,限期完成“一戶一表”改造。新建住宅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設置分戶水表,便于戶外讀表。戶表改造和新建住宅水表應積極推行智能化管理。供水企業因實施計量到戶增加的改造、運營和維護費用,可計入供水成本。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水價標準應按高于第一級階梯價格水平確定。
?。ㄋ模┳龊玫褪杖爰彝ケU瞎ぷ?。各地在建立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工作時,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對低收入居民家庭可以設定一定數量的減免優惠水量或增加補貼等方式,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實施階梯水價制度而降低。
?。ㄎ澹┘訌娦麄饕龑А3浞掷酶鞣N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我國水資源緊缺現狀、實行階梯水價制度的重要意義,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爭取社會各方理解和支持。
?。┘哟蠖酱贆z查力度。各級價格、城市供水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立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工作,明確任務和要求,加強跟蹤指導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務求實效。20**年底前,各省級價格、城市供水主管部門每半年要向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報送一次本地推進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工作進
展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將適時檢查通報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附件:各地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量建議值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年12月31日
附件:
各地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量建議值
單位:噸/人·月
地 區 地域 分區 階梯水量建議值
第一級
第二級
內蒙古、遼寧、吉林、
黑龍江
1
2.4
4.1
北京、天津、河北、
山西、山東、河南、
陜西、甘肅、寧夏
2
2.6
4.3
上海、江蘇、浙江、
安徽、福建、江西、
湖北、湖南
3
3.6
5.5
廣東、廣西、海南
4
4.6
6.7
重慶、四川、貴州、
云南
5
3.0
4.3
西藏、青海、新疆
6
2.6
4.3
注:1、表中地域分區及階梯水量建議值依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GB/T 50331)制定;
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中第6區三省份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較實際偏低,調整為按第2區執行;
3、考慮到地區差異,各地可結合近三年居民實際用水量作適當調整。
篇3:發改委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指導意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
發改價格[20**]4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為深入貫徹*****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決策部署,現就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必要性
天然氣是一種不可再生的清潔能源,我國天然氣人均資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我國天然氣消費持續快速增長,國內天然氣產量已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對外依存度不斷提高。但長期以來,我國對居民用氣實行低價政策,一方面,由于居民氣價明顯低于工商業等其他用戶價格,交叉補貼現象嚴重,導致用氣量越大的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多,沒有體現公平負擔的原則;另一方面,造成部分居民用戶過度消費天然氣,特別是加大了冬季用氣高峰時調峰保供的壓力。
近年來,部分城市率先實施了階梯氣價政策,在保障居民基本用氣需求、引導節約用氣、緩解供氣壓力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政策效果。為進一步促進天然氣市場的可持續健康發展,確保居民基本用氣需求,同時引導居民合理用氣、節約用氣,有必要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健全居民用氣階梯價格制度。
二、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
?。ㄒ唬┗驹瓌t
實行居民用氣階梯價格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是保障基本與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相結合。對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實行相對較低價格;對超出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的部分,要適當提高價格,以反映天然氣資源稀缺程度。二是補償成本與公平負擔相結合。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總體上要逐步反映用氣成本,減少交叉補貼。同時,公平用氣負擔,用氣多的居民多負擔。三是統一政策與因地制宜相結合。國家制定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政策的總體框架和指導性意見,各地結合當地自然地理環境、經濟發展和居民用氣特點,確定具體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1、分檔氣量的確定。按照滿足不同用氣需求,將居民用氣量分為三檔,其中:
第一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
第二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氣需求;
第三檔用氣量,為超出第二檔的用氣部分。
2、分檔氣價的安排。各檔氣量價格實行超額累進加價,其中:
第一檔氣價,按照基本補償供氣成本的原則確定,并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
第二檔氣價,按照合理補償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價格水平原則上與第一檔氣保持1.2倍左右的比價;
第三檔氣價,按照充分體現天然氣資源稀缺程度、抑制過度消費的原則制定,價格水平原則上與第一檔氣保持1.5倍左右的比價。
3、關于獨立采暖。各地可結合當地氣候、采暖用氣需求等實際情況,單獨制定獨立采暖用氣階梯價格制度,也可綜合考慮采暖用氣和非采暖用氣情況,將獨立采暖用氣納入統一階梯價格制度。確定分檔氣量和氣價時,應統籌考慮不同住房面積用氣數量差異,以及天然氣獨立采暖與集中供熱等不同方式(以煤炭為燃料集中供熱的,應考慮煤炭的環境成本)、天然氣與電力等不同能源的采暖成本銜接,著重保障基本住房面積的采暖需求。
4、實施范圍。居民生活用氣為通過城市燃氣管網向居民家庭供應的所有燃氣。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為一個居民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當地供氣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氣表為單位。單個居民用戶或單個氣表對應家庭居民人數較多的,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妥善研究解決辦法。
對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水平按當地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平執行。
5、計價周期。階梯氣價可以月為周期執行,也可以季度或年為周期,具體由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用氣量在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6、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各地可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生活用氣變化等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各檔氣量和氣價。
7、收入用途。實行階梯氣價后供氣企業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一戶一表”改造、彌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供應和儲氣調峰成本,以及減少與工商業交叉補貼等方面。
三、工作要求
?。ㄒ唬┘訌娊M織領導。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是天然氣價格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居民切身利益。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快工作步伐,20**年底前所有已通氣城市均應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調整居民生活用氣銷售價格的城市,要同步建立起階梯價格制度;已實行階梯氣價的城市,要根據本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
天然氣銷售價格管理權限已下放至市縣的省份,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確保居民用氣階梯價格方案平穩實施。
?。ǘ┲贫▽嵤┓桨浮8鞯貎r格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統一要求,組織專門力量,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用氣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各檔氣量、分檔氣價、計價周期等,盡快制定實行居民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實施方案,妥善處理方案實施過程中可能面臨的問題。
?。ㄈ┳龊脙r格論證和聽證。各地在制定居民用氣階梯價格方案的過程中,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對階梯氣價的實施范圍、檔次劃分、價格安排等方面進行認真研究論證。方案形成后,應按《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的規定進行價格聽證后實施。
?。ㄋ模┍U系褪杖肴后w利益。各地在建立居民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工作中,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對低收入家庭,要采取提高低保標準、增加補貼或設定減免優惠氣量等方式,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氣價調整而降低。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我國天然氣資源現狀、實行階梯氣價的重要意義,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爭取社會各方理解和支持。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