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檔案管理工作內容
一、資料的收集:
1、設立檔案室,采取系統化、科學化、電腦化的先進手段,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對所有檔案進行嚴格管理。
2、資料的收集堅持內容豐富的原則,根據實體資料和信息資料的內容,在實際工作中從需要出發,擴大信息資料的來源渠道。從時間上講是指從規劃設計到工程竣工的全部工程技術維修資料;從空間上講是指物業構成的方方面面,大到房屋本體、公共設施,小到一草一木都有詳細的資料收集。
二、資料分類整理:
收集后的所有信息,統一由檔案室集中整理。整理的重點是去偽存真,根據檔案的來源、信息的內容、表現形式等特點進行細分,做到條理清晰、分類合理。
三、資料歸檔管理:
1、歸檔就是按照資料本身的內在規律、聯系進行科學地分類與保存。采用多種形式的文檔存儲方式,便于原始檔案的保存,如錄像帶、膠卷、照片、圖景等。檔案組卷按不同業務性質編號、造冊、編輯并分柜保存,運用計算機等先進的管理手段,盡可能地把各種形式的檔案資料轉化為電腦儲存,便于查找和調用。
2、檔案的出室、入室都有嚴格的規定。出室必須由具備資格的人員經登記后方可借出;入室時,須由專人進行檢查,如有破損,立即修復,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檔案管理人員需要及時收回在外文件,嚴防文件的流失。
3、檔案的管理環境必須做到“三防”,即防火、防潮、防霉變。
四、檔案的運用:
采用先進的檢索軟件,建立電腦網絡系統,充分發揮檔案的貯存和使用價值。
1、外部網:與公司總部、廣大業主以進外部相關聯單位進行聯網,所有管理資料如住戶資料、裝修資料、財務狀況等,隨時可以查閱調用,便于工作監督、檢查和聯系。
2、內部網:管理處內部室聯網,運用現代化辦公手段和設施,對文件進行分級管理、分層使用。
篇2:科技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某科技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文書檔案、聲像資料的管理工作,保證文書檔案、聲像資料的及時歸檔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檔案資料的歸檔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條 公司各部門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有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及時歸檔,部分資料須在行政部備份。
第二章 文件資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條 歸檔范圍:
公司印發的公文。
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實施細則、程序文件。
公司與其他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正本。
公司重要會議資料,包括會議通知、決議、總結、重要發言、會議紀要等。
上級機關發來的與公司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條例、規定、計劃等文件資料。
公司對外的正式發文及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及傳真。
公司重要的技術資料、供應商檔案資料、客戶資料等。
公司管理人員的任免文件資料以及關于員工獎勵、處分的文件資料。
公司所有員工的考核與培訓資料。
公司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映公司重要活動的簡報、照片(及底片)、錄音、錄像等。
公司及產品的獲獎證書。
第五條 資料承辦人員應及時將辦理完畢或經批準的文件資料,收集齊全,加以整理、歸檔。
第七條一項工作由幾個部門參與辦理,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資料,由此項工作的負責人收集并交行政部歸檔保管。
第八條公司員工外出參加培訓、學習、考察、調研等公務活動,必須將重要文件資料向行政部辦理歸檔。
第九條各部門須有一名檔案管理人員,認真執行定期歸檔制度。
第三章 歸檔管理
第十條檔案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的業務及工作現狀,編制"案卷類目" 。"案卷類目"的條款必須簡明確切,并編上明細名稱。
第十一條 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將文件資料按照"案卷類目"放入文件夾內,對號入座。
第十二條 在歸檔的文件資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請示與批復、轉發文件與原件,歸放在一起,不得分開。
第十三條 對于重要的聲像類資料,檔案管理人員應在卷首附上文字說明,包括事由、時間、地點、人物、背景、作者(攝制者)。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篇3:某公司檔案管理員職務分析樣本
公司檔案管理員職務分析樣本
崗位名稱:檔案管理員;
直接上級:文秘科科長;
工作目標:負責公司的檔案的管理工作;
權力和責任:
1.負責收集公司分散在各個部門和個人手中的文件、資料集中起來,經過整理、立卷、當檔保存;
2.做好公司立卷檔案的鑒定和保存期限;
3.負責對檔案的收進、移交、保管、利用、銷毀等情況隨時以表冊、數字形式,進行登記和統計;
4.負責保管檔案系統完整和安全;
5.負責編集檔案文件資料匯集、編制目錄、卡片、索引等;
6.負責建立檔案借閱管理制度;
7.遵守國家和公司的保密規定及有關規程;
8.做好公司領導臨時交辦的事項;
9.熟悉計算機的使用;
崗位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2.具有檔案管理基礎知識和工作經驗;
3.工作心細,品行端正,原則性強;
參加會議:
1.參加每周一次的工作會議;
2.參加每月一次的管理工作評比會;
3.參加公司召開的職工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