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治副校長工作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法治副校長工作,強化學校法治教育,壯大學校的德育教育力量,整治校園周邊秩序,按照上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法治副校長的聘任
1.學校法治副校長聘任按照就近原則,從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門選聘政治素質好、品德優秀、作風正派、熱心青少年事業,具有較強責任心和組織協調能力的同志擔任。
2.相關司法部門按照法治副校長標準推薦人選,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學校審核、確認,頒發聘書,法治副校長聘期為兩年,可以連續聘任。
二、法治副校長職責
1.參與學校研究制定法治教育計劃,協助學校開設法治教育課程。
2.按照教育計劃的要求,聯系學校開展法治教育,法治教育的重點是公民意識教育、基本行為規范教育、依法自我保護教育、認知社會教育、抵制“黃、賭、毒”及抵制邪教的教育。
3.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影響教學及周邊秩序的案件,打擊處理滋擾學校教學秩序,侵害學生合法權益的犯罪嫌疑人。
4.協助和督促學校開展內部治安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規章制度,落實各項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5.做好學校的法律咨詢工作。法治副校長要承擔起學校法律顧問的職責,針對學校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詢和建議,增強教職員工的法律意識,促進學校依法行政。
6.參與后進生轉化工作,對學校中存在不良行為及習慣的學生進行重點幫扶教育,落實幫教措施。
7.協助學校溝通社區、家庭及社會各方面的聯系,促進學校、社會、家庭“三位一體”法治教育機制的完善。
三、法治副校長工作要求
1.根據形勢和時間的要求,每學期到學校講課不少于2次。
2.開展法治教育工作要結合學生的年齡和生理特點,采取多種形式并在工作中有所創新。
3.結合學校的具體情況,積極協助學校解決實際問題。
4.學校和法治副校長要經常保持相互聯系,互相溝通情況,研究工作。
5.法治副校長進校要舉止文明,言傳身教,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6.學校為法治副校長開展工作創造必要的物質條件,注意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使每一位法治副校長都能順利開展工作。
篇2:學校法治副校長工作制度
學校法治副校長工作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法治副校長工作,強化學校法治教育,壯大學校的德育教育力量,整治校園周邊秩序,按照上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法治副校長的聘任
1.學校法治副校長聘任按照就近原則,從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門選聘政治素質好、品德優秀、作風正派、熱心青少年事業,具有較強責任心和組織協調能力的同志擔任。
2.相關司法部門按照法治副校長標準推薦人選,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學校審核、確認,頒發聘書,法治副校長聘期為兩年,可以連續聘任。
二、法治副校長職責
1.參與學校研究制定法治教育計劃,協助學校開設法治教育課程。
2.按照教育計劃的要求,聯系學校開展法治教育,法治教育的重點是公民意識教育、基本行為規范教育、依法自我保護教育、認知社會教育、抵制“黃、賭、毒”及抵制邪教的教育。
3.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影響教學及周邊秩序的案件,打擊處理滋擾學校教學秩序,侵害學生合法權益的犯罪嫌疑人。
4.協助和督促學校開展內部治安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規章制度,落實各項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5.做好學校的法律咨詢工作。法治副校長要承擔起學校法律顧問的職責,針對學校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詢和建議,增強教職員工的法律意識,促進學校依法行政。
6.參與后進生轉化工作,對學校中存在不良行為及習慣的學生進行重點幫扶教育,落實幫教措施。
7.協助學校溝通社區、家庭及社會各方面的聯系,促進學校、社會、家庭“三位一體”法治教育機制的完善。
三、法治副校長工作要求
1.根據形勢和時間的要求,每學期到學校講課不少于2次。
2.開展法治教育工作要結合學生的年齡和生理特點,采取多種形式并在工作中有所創新。
3.結合學校的具體情況,積極協助學校解決實際問題。
4.學校和法治副校長要經常保持相互聯系,互相溝通情況,研究工作。
5.法治副校長進校要舉止文明,言傳身教,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6.學校為法治副校長開展工作創造必要的物質條件,注意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使每一位法治副校長都能順利開展工作。
篇3:客戶服務中心工作制度
一、客戶服務中心值班制度
為使各項工作保持連續性,滿足24小時提供服務的要求,確保隨時都有人在值班。作為員工,要了解值班制度的主要內容并嚴格遵守。
1、客戶服務中心實行全天候值班,24小時為住戶提供服務。
2、白天值班時間為8:00~19:00,由客戶服務中心前臺客服人員負責輪值。
A班:8:00-12:00,14:30-17:30
B班:12:00-19:00(無用餐時間)
行政班:8:30-12:00,14:30-18:00夜間值班時間為19:00~次日8:00,由監控中心值班員負責輪值。
3、客服人員負責當值期間接待各類來電來訪,將來電來訪內容及時記錄在“客戶服務中心工作臺帳”上(有分類臺帳的記錄在分類臺帳上,如居住證明、物品放行條),并通知相關部門人員處理,對住戶的報修、來電、來訪,還應及時開具維修工作單,并通知維修部相關人員。
4、夜間監控中心值班員當值期間按客戶服務中心工作程序負責接待各類來電和來訪,將來電和來訪的內容及時記錄在“監控中心工作信息記錄表”中,并通知相關部門人員處理;對住戶的報修來電來訪,能維修處理的,應及時維修處理,否則告之住戶次日安排。
5、夜班期間不能及時處理的投訴、委托、報修等問題(非應急情況),應在次日與客服前臺交接,由當值客服人員及時登記在“客戶服務中心工作臺帳”上,并填寫相應的維修工作單或投訴記錄表,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6、任何情況下,客戶服務中心均應保持至少有一人值守。
7、當班期間能處理問題應及時處理,不應遺留給下一班。
8、值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崗,以便更衣、化妝和交接班。
二、客戶服務中心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
1、接班人員提前10分鐘趕到客戶服務中心,更衣、化妝。
2、A班人員上班前認真查閱上一班重要工作跟進記錄表,并簽名,開始工作。
3、A班和行政班客服人員在早上8:30準時召開晨會。
(二)交班
1、B班人員在下班前整理工作記錄及桌面物品,將工作記錄及桌面物品擺放整齊,桌面清理干凈。
2、將需要跟進的重要工作記錄在“前臺客服交接班記錄”上,并簽名。
(三)交接班要求
1、因工作未交接發生問題由交班人負責;交接完畢,接班人未簽字或簽字后未認真執行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2、客服主管/領班每天上班時間檢查交接班記錄(如下表所示)并簽名確認。
前臺客服交接班記錄
值班日期20**.5.16 班次B班值班人員王**
物品交接對講機:臺 計算器:個 其他:
需要跟進的重要工作
接班日期20**.5.17班次A班接班人李**主管/領班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