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樓管理處組織架構及人員配備、培訓和管理
1、組織架構
A.辦公樓管理處組織機構以精簡、高效為原則,采用直線--職能制形式設置,具有縱向垂直領導,橫向協同運作的分級管理特點。這種模式有利于減少管理環節,提高工作效率。
B.管理處實行公司領導下的管理處負責制。由公司派出高級別的專門人員擔任管理工作。
C.管理處設主任一名,分屬管理層。下設各部為操作層。操作層的配置按實際特點實行綜合工時制度。
D.人員素質要求作風良好、工作踏實,并擁有全面的、先進的專業知識技能,提倡"高門檻進、高門檻出"。所有員工既是自己所在崗位的行家里手,同時又是其他崗位的多面手。
E.在管理隊伍建設上,我們將采用規范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充分運用激勵機制,調動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嚴格考核,并實行末尾淘汰制,確保辦公樓委托管理目標得以實現。
2、培訓管理:
A、要實現辦公樓物業管理目標的有效達成,我公司必須輸出一流的人才、一流的管理和一流的服務。
B、上海安必盛物業一貫注重培訓,且具有規范、完善的培訓制度,先進的考核與評估制度。
C、通過培訓,員工綜合素質全面提高。我公司逐步形成了入職培訓、上崗培訓、定期培訓和發展培訓等四大模塊,強調入職培訓要做到三落實,即培訓內容落實、培訓責任人落實、培訓效果落實。
D、上崗培訓體現個性化方案,針對每一位被提任員工要有個性化的培訓方案。定期培訓是針對不同崗位的員工定期的知識鞏固和知識添加。發展培訓要結合員工職業發展的要求、企業對員工素質、能力、知識的要求進行的,這類培訓更體現共性化的課程、個性化的選擇,以學分為考核內容。
E、今年的培訓工作在以上四個模塊都開展了不同程度的嘗試,目前正在根據這樣的線索制定明年的培訓計劃。
我公司針對辦公樓管理特點,將制定極具針對性的培訓計劃。通過培訓盡快培養出一批能適應辦公樓物業管理需要的管理人員。
1)培訓目標
培訓的目標是對辦公樓人員服務態度、業務知識、專業技能三個方面強化教育,從而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技能及管理水平,以達到勝任物業管理的目標,使之能為辦公樓提供盡善盡美的服務。
2)培訓方式
1.公司組織培訓;
2.管理處組織培訓;
3.操作部門組織培訓。
3)培訓內容
1.儀容儀表、文明禮貌培訓
2.管理制度培訓
3.質量管理理念培訓
4.技能培訓
5.崗位責任培訓
6、崗位操作技能培訓
7、設備系統、工具使用培訓
8、安全作業程序培訓
培訓程序按上海安必盛物業ISO9001:2000程序文件,〈培訓程序〉進行
3.物業管理處組織機構設置及人員配置
3.1物業管理處組織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3.1.1崗位設置的原則
滿足辦公樓物業管理運作需要,達到合同所承諾的服務標準,避免設立無效崗位。
3.1.2物業管理處組織架構
擬設的管理處組織架構
管理處的機構設置是根據管理服務的總體設想及貴司辦公樓的規模、管理重點、要點,依據精干高效的原則建立的。管理處是在公司本部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實行以管理處為整體管理,各部門為分體管理的管理模式。管理處設主任一名,直管環境清潔部、工程技術部、保安部、和客戶內務部。管理處內部實行垂直領導,經理構成管理處的核心層,各部門主管屬于中堅層,部門下設班組為操作層。
3.1.3主要部門的職責及任職資格
駐場主任職責
駐場主任代表公司對項目管理全權負責,對管理中的一切重大問題做出最后決策,負責組織和協調各部門的工作。
工程技術部職責
1、做好季節性養護工作(如:梅雨季節的通風、干燥;雷雨季節對避雷設施的檢查,臺風季節對高空及室外建筑的檢查以及防漏等);
2、做好辦公樓的維修工作;
3、負責辦公樓內配套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管理;
4、搞好辦公樓的各種空調、機電、消防、給排水、供電、網絡、通訊、自控、電梯等設備的管理;
5、負責辦公樓工程管理計劃的制定和落實,做好設施設備的檔案資產管理。
客戶服務部職責
1、客戶服務部是在駐場主任領導下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協調和監督檢查各部門的工作,處理駐場主任交辦的事宜。
2、調查了解物業管理情
況,及時向駐場主任匯報,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3、負責客務、接待、及檔案管理;
4、負責接受客戶投訴,與客戶溝通和提供特約服務;
保安部職責
1、負責辦公樓的治安管理,為業戶提供安全的生活環境;
2、負責辦公樓的消防管理,制定應急消防預案,搞好業務訓練,減少業主財產損失;
3、負責辦公樓的車輛交通管理,確保有一個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環境;
4、搞好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為業戶提供良好的安全服務。
環境清潔部職責
1、負責辦公樓的園庭綠化、公共環境衛生及室內保潔工作;
2、負責垃圾的收集、清運;
3、做好辦公樓內的蟲害的消殺;
4、做好委托的清潔代理服務。
各部門員工任職資格
1、管理處主任: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管理組織能力強,有很強的協調處理經驗,具有獨立工作的能力,懂得法律法規和先進的管理理論。
2、客戶專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35歲以下,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3、工程技術維修工: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多工種專業上崗證書,三年以上專業工作經驗,動手能力強,身體素質好,能吃苦耐勞。
4.保安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0-40歲,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米以上,品德優良,思想作風過硬,相貌端正,工作責任心強。
5、清潔工: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品德優良,自覺工作意識強,有辦公樓或清潔公司工作經驗者優先。
人員來源
高檔次的物業必須要有高素質的人才和專業化的隊伍來管理,才能塑
出品牌形象,提升物業的附加值。將從公司選調具有專科以上學歷,有扎實的專業基礎知識,有良好的文化素養,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有很強的綜合管理能力,精力旺盛、成熟穩重的人員擔任該項目駐場經理。抽調一批有較高文化知識結構、較好的專業技術水平、較強的管理能力的中層人員構成該項目的骨干力量;調配素質良好的基層員工,形成辦公樓比較厚實的管理基礎和專業化的管理隊伍。
我司將成立前期物業管理小組,組長1人,由品保部經理擔任,組員4人,包括管理處主任以及機電工程、管理部的有關人員。負責領導、指揮、安排前期物業管理工作,并在中標15天后,赴現場與管理方會晤,安排進一步的調查摸底,制定出具體的《財富廣場5號樓作業指導書》等。
為保證辦公樓工作順利開展,我們將有50%的操作員工是來自我司管理的其他的基層骨干員工,采取在崗培訓的方式以老帶新,迅速進入工作角色,保安員主要來源于退伍軍人,其他操作人員為當地人員。
篇2:醫院人員編制比例和配備
醫院人員的編制比例和配備
(一)確定編制總額
醫院人員編制總額的核定,是依據有關主管部門核準的床位數,按一定的人員編制標準核定的。其計算公式為:
M==B×Y+[(B-Bmin)/(Bma*-Bmin)]×(Yma*-Ymin)×B+A1……+An
式中:M——核定人員編制總數;
B——核定床位數;
Bma*——規定該等級醫院床位數的上限;
Bmin——規定該等級醫院床位數的下限;
Y——編制常數平均值;
Yma*——該等次常數上限;
Ymin——該等次常數下限;
A1,A2,…,An——醫院其他附屬編制。
(二)制定編制方案
人員編制方案是編制員額、人員編制類別以及崗位、職數、各類人員結構比例等方面的規定。
(三)核定編制比例
編制比例是指編制員額與核編參數之間的比例關系的規定。醫院編制比例,通常由一定數量的編制員額與一定數量的核編參數組成。對于醫院來說,病床數就是核編參數,醫院的核定病床數通常是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區域醫療規劃所審定的。
(四)進行人員配備
我國醫院的人員配備,主要依據衛生部1978年頒布的《綜合醫院組織編制原則(草案)》進行。根據這個《原則》綜合醫院病床與工作人員之比,依醫院的規模和承擔的任務分為三類:300張床位以下的醫院按1∶1.30~1∶1.40計算;300~400張床位的醫院按1∶1.40~1∶1.50計算;500張床位以上的醫院按1∶1.60~1∶1.70計算。
醫院各類人員的比例為:行政和工勤人員占總編制的28%~30%,其中行政管理人員占編制的8%~10%;衛生技術人員占總編制的70%~72%,在衛生技術人員中,醫師、中醫師占25-35%,護理人員占40-50%,藥劑人員占8%,檢驗人員占4.6%,放射人員占4.4%,其他衛生技術人員占8%。
1、臨床科室負責人配備
(1)科主任。25張床位以上的科設科主任,超過40張床位可增設副主任。門診任務較多的科,病床雖少于25張也可設科主任。門診及病房任務較少的科,可由其他有關科的科主任兼任。
(2)科護士長。各科設護士長(助產士長),病床多時可設副職。
2、醫師的配備
衛生部規定,各級醫師結構比例為: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住院醫師=1∶2∶4∶8。在編配某一職級的醫師時,通常采用的計算公式為:
M=(Tw×B×R)/Ta×15/P+A 式中:
M——某職級醫師數;
Tw——住院醫師日均診治每位患者所需工時;
B——核定編制床位數;
R——病床使用率;
Ta——住院醫師日均有效工時;
P——住院醫師比例數;
A——機動數。
根據醫院擔負的任務和規模的不同,醫師中高、中、初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也應有所差異,以初級衛生保健和社區醫療為主要任務的醫院,醫師的配備應側重于全科醫師,其專業技術職稱中,高、中級比例可相對較少;承擔高度醫療或醫學院校附屬醫院,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編配比例可適當增大。
3、護理人員和助產士的配備
護理人員包括護理技術人員和護理員。護理技術人員和護理員的比例為3∶1為宜。衛生部1997年頒布的《綜合醫院評審標準》規定,三級、二級綜合醫院中,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的在編護理人員數不少于衛生技術人員總數的50%;病房床位與病房護士之比不少于1∶0.4;具有大專以上護理專業畢業文憑者,三級醫院不少于護士總數的20%,二級醫院不少于護士總數的10%。
(1)病房護理人員承擔的工作量不包括發藥及治療工作量在內,發藥及治療護理人員與病床之比為1∶100~1.2∶100。
(2)40~50張床位設護士3~4人。
(3)門診護理人員與門診醫師之比為1∶2。
(4)住院護理人員與病床之比為1∶100~1.2∶100。
(5)急診室護理人員與病床之比為1∶100~1.5∶100。
(6)嬰兒室護理人員與嬰兒病床之比為1∶3~1∶6。
(7)注射室護理人員與病床之比為1.2∶100~1.4∶100。
(8)供應室護理人員與病床之比為2∶100~2.5∶100。
(9)設有觀察床的護理人員與觀察床之比為1∶2~1∶3。
(10)手術室護理人員與手術臺之比為2∶1~3∶1。
(11)助產士與婦產科病床之比為:1∶8~1∶10。
(12)病房、門診、住院處、急診室、觀察室、嬰兒室、注射室、手術室、供應室等單位,每6名護理人員(助產士)增加替班1名。
4、醫技人員的配備
(1)檢驗人員。檢驗師與病床之比為1∶100~1∶200,其他檢驗人員與病床之比為1∶30~1∶40。
(2)藥劑人員。藥劑師與病床之比為1∶80~1∶100,其他藥劑人員與病床之比為1∶15~1∶18,中藥炮制、制劑人員與病床之比為1∶60~1∶80。
(3)放射人員。放射醫師與病床之比為1∶50~1∶60。
(4)理療人員。理療醫師與病床之比為1∶100~1∶150,其他理療人員與病床之比為1∶50~1∶100。
(5)營養人員。營養人員與病床之比,三級綜合醫院為1∶200;二級綜合醫院為1∶250。
(6)病理人員。病理人員與病床之比為1∶100~1∶130。
(7)麻醉人員。麻醉人員與手術臺之比為1∶1~1.5∶1。
(8)口腔科技術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在編制總數內進行調配。
5、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員的配備
(1)書記、院長及其副職
。100~200張床位的醫院設2~3人;300~400張床位的醫院設3~5人;500張床位以上的醫院設4~6人。
(2)其他行政管理人員。可根據醫院科室設置和實際需要配備。
(3)病人廚工。與床位數之比為1∶25~1∶30。
(4)配餐人員。與床位數之比為1∶40~1∶50。
(5)病房衛生員。與床位數之比為1∶20~1∶25。
(6)洗衣工。與床位數之比為1∶25~1∶40。
(7)其他工勤人員。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工勤人員編制內進行調配。
篇3: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管理制度
1目的
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以便推動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正常開展。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方面的管理。
3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3.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最高領導機構,全面統籌、協調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委員會以公司總經理為主任,常務副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財務總監等高管任副主任,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3.2安委會下設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環保辦公室由常務副總經理兼主任,同時配備副主任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負責本部門的全面安全管理。
3.3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素質。
3.3.1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經過安全機關的專門培訓合格,具備5年以上管理經驗,較高的業務管理素質,熟悉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管理要求。
3.3.2安全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機關的專門培訓合格,具備3年以上管理經驗,熟悉安全制度,掌握現場安全管理等以及其他安全技能。
3.4公司安委會和安全環保辦公室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應以文件形式下發、確認,出現變動要及時更新。
4工作要求
4.1安委會工作
4.1.1確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組織各項安全制度的貫徹、落實。
4.1.2組織開展重要的安全檢查和活動。
4.1.3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確定解決方案,并形成會議紀要予以保存。會議紀要包括上次會議工作要求的落實情況和問題整改措施,并布置新的工作要求。
4.1.4建立、健全安全機構,支持安全工作,指導公司的安全生產。
4.1.5負責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結案后,研究決定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4.1.6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4.2安全環保辦公室工作
在公司安委會領導下開展下列工作:
4.2.1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參與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與計劃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4.2.2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查找安全隱患。
4.2.3配合公司培訓主管部門開展安全學習、培訓。
4.2.4監督現場的作業安全,
4.2.5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考核。
4.2.6做好事故處理工作,組織專題事故分析會,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和教育。
4.2.7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4.2.8開展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5記錄與文件
安委會成立或調整的文件
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文件
安全會議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