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質量和環境方針及目標
1.0 質量和環境方針
遵守法律法規創造綠色環境
改進管理服務滿足客戶需求
1.1質量和環境方針(以下簡稱管理方針或方針)的理解
遵守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及各級標準所列的要求,自覺履行環保方面的義務。
創造綠色環境--通過廢物控制、資源節約、污染預防、環保宣傳實現服務與環保協調發展,創造與大自然共諧和的綠色環境。
改進管理服務--在物業項目拓展、前期管理、日常運作及項目退出全過程的每個環節上精益求精,持續改進。
滿足客戶需求--采用科學的管理模式,引入新型的服務理念,在健全和完善管理體系時,履行企業責任并實現對客戶的承諾。
2.0質量和環境目標(以下簡稱管理目標或目標)(20**年)
2.1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認證。
2.2通過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認證。
2.3所轄項目的管理服務水平達到或超過合同要求。
2.4保證服務質量,使得公司總體客戶滿意率不低于95%。
2.5杜絕因管理責任造成的重大火災事故、安全事故。
2.6杜絕因管理責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機動車被盜事件。
2.7電梯、空調、消防、供水、供電等重要設施設備完好率達到99%以上。
2.8建筑房屋完好率達到98%以上。
2.8公司總體客戶有效投訴率在2‰以下,投訴處理率100%。
2.9 實現對環境污染的預防、管理和持續改進。
3.0各部門目標及指標(20**年)
品質管理部
1)負責節約用水、用電、垃圾分類,裝修污染和噪音的檢查,每年一次以上的審核,確保認證后耗水、耗電量下降2%。
2)對合約的跟蹤必須達到100%。
3)完成ISO9001、ISO14001認證。
4)對設備的監督要求達到設備完好率99%以上,設備送檢率達99%以上。
人事行政部、市場拓展部、設備部
1)配合公司品質管理部完成ISO9001、ISO14001認證任務。
2)根據規定實施垃圾分類和資源節約。
開元同濟
1)計量設備送檢率99%以上。
2)設備設施完好率達99%以上。
篇2:質量和環境方針及目標
物業公司--質量和環境方針及目標
1.0 質量和環境方針
遵守法律法規 創造綠色環境 改進管理服務 滿足客戶需求
1.1質量和環境方針(以下簡稱管理方針或方針)的理解
遵守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及各級標準所列的要求,自覺履行環保方面的義務。
創造綠色環境--通過廢物控制、資源節約、污染預防、環保宣傳實現服務與環保協調發展,創造與大自然共諧和的綠色環境。
改進管理服務--在物業項目拓展、前期管理、日常運作及項目退出全過程的每個環節上精益求精,持續改進。
滿足客戶需求--采用科學的管理模式,引入新型的服務理念,在健全和完善管理體系時,履行企業責任并實現對客戶的承諾。
2.0質量和環境目標(以下簡稱管理目標或目標)(20**年)
2.1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認證。
2.2通過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認證。
2.3所轄項目的管理服務水平達到或超過合同要求。
2.4保證服務質量,使得公司總體客戶滿意率不低于95%。
2.5杜絕因管理責任造成的重大火災事故、安全事故。
2.6杜絕因管理責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機動車被盜事件。
2.7電梯、空調、消防、供水、供電等重要設施設備完好率達到99%以上。
2.8建筑房屋完好率達到98%以上。
2.8公司總體客戶有效投訴率在2‰以下,投訴處理率100%。
2.9 實現對環境污染的預防、管理和持續改進。
3.0各部門目標及指標(20**年)
品質管理部
1)負責節約用水、用電、垃圾分類,裝修污染和噪音的檢查,每年一次以上的審核,確保認證后耗水、耗電量下降2%。
2)對合約的跟蹤必須達到100%。
3)完成ISO9001、ISO14001認證。
4)對設備的監督要求達到設備完好率99%以上,設備送檢率達99%以上。
人事行政部、市場拓展部、設備部
1)配合公司品質管理部完成ISO9001、ISO14001認證任務。
2)根據規定實施垃圾分類和資源節約。
開元同濟
1)計量設備送檢率99%以上。
2)設備設施完好率達99%以上。
篇3:教學質量監控中心職責
教學質量監控中心部門職責
教學質量監控中心是在學校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從事教學工作的督導、監控和評估工作的機構,具有學術研究、咨詢參謀、信息傳遞、情報服務等業務職能。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執行上級關于教育工作的各項指示,參與學校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強化對我校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建立健全教育教學督導與教育質量評估機制,進一步使我校的教學督導與教學評估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合理化,促進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的提高;
2、根據學校制定的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制定教育教學質量評估體系及進一步完善學校各教學環節的評估指標,具體實施教學質量的監控與評估;
3、制定和完善教學督導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教學督導機制,負責與教學督導的聯系、協調和服務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發布和反饋教學質量評估和教學督導工作信息,建立教學質量評估檔案,為教師的評先、評優、晉級等提供支撐;
4、及時掌握全校教育教學動態,總結教學督導與評估工作,對學校的人才培養質量提出分析性建議和對策研究;不定期向學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教學簡況或調研、考察報告等,為學校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制定提供參考;
5、開展高等教育教學改革、人才培養、教學監控、教學督導和教學質量評估等方面的政策與理論研究,匯集校內高等教育研究情報、信息資料,并及時整理、編輯,建立信息庫,為學校領導和各部門、各單位、各學院提供改進教學工作的信息咨詢服務;
6、參與高等教育教學工作水平的評估和教學方面的評審、評先、評優工作;
7、開展學校授權和委托的其他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