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潔部撿拾物品的暫行規定
1、 員工在保潔所轄區內撿拾到的有價值的物品全屬于保潔部撿拾物品(房間內、樓道、電梯、電梯間等等)。
2、 所有員工撿拾到物品以后,必須及時交到保潔部辦公室,當時點清并作好記錄(寫清物品名稱、顏色、撿拾者姓名、撿拾地點、日期)。
3、 保潔部辦公室文員接到撿拾物品以后,應及時在撿拾物品記錄本上登記,登記的內容要準確無誤并讓撿拾者簽字,作好登記的撿拾物品及時存入撿拾物品專用庫房。
4、 撿拾物品專用庫由專人負責,物品存放要清楚并有標識、有順序,為找回遺失物品的客戶提供優質快捷的服務。客戶認領物品時,必須出示能夠證實本人身份的證明、證件(身份證、護照等,但名片不可以),并在撿拾物品記錄本上簽字,方可將物品領走。
5、 撿拾物品從撿拾之日起,由保潔部保存三個月(食品除外),在三個月內若有客戶用各種形式來詢問撿拾物品,一定要告訴客戶我部保存撿拾物品的保存期,在撿拾物品記錄本上做好詳細記錄,并對此物品做好妥善保管。三個月以后如無人認領由保潔部統一處理,處理條例如下:
a、 所有衣物和一般書刊雜志全部交保衛部統一銷毀處理,保潔部文員要作轉交銷毀記錄。
b、 所有黃色書刊要及時轉保衛部統一銷毀,任何人員不得翻看、閱讀,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c、 所有酒水飲料,由保潔部統一處理。
d、 所有撿拾到的食品由保潔部保存24小時,統一處理。
篇2:大廈撿拾物品登記處理規定
大廈撿拾物品的登記及處理規定
1 所有與撿拾物品有關的行為。
2 物品撿拾必須立即上交部門主管。
3 收到撿拾物品須在《交接班登記表》登記,編號。物品編號與登記編號須統一。
4 撿拾物品登記包括撿拾人姓名.部門.電話,撿拾物品時間.地點,撿拾物名 稱.形狀.數量.估計價值等。撿拾人簽字.當班保安(接受人)簽字,日期.時間。登記表妥善保管。撿拾物品由保安部統一管理。
5 撿拾物品的認領。認領人須說出物品的丟失時間.地點,撿拾物品的名稱.形 狀.數量.大概價值等,保安須仔細傾聽,仔細核對登記本,描述與登記一致, 方可交還。若有可疑處,可報警處
6 還撿拾物品,須請認領人查看物品,在認領本上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認領人姓 名.部門.證件號,認領時間,認領人本人簽字,當班保安簽字。登記表妥善 保管。
7 當天無人認領,上報項目管理處,請示處理意見。并做記錄。
8 危險品在通知和移交警方前,應及時上報項目管理處。
9 何試圖認領危險品的人,均應交由警方處理。
篇3:物業區域丟失撿拾物品處理程序
物業區域丟失、撿拾物品的處理程序
1.若是公司員工,撿拾物品應立即交送到物業安全服務管理處。
2.物業安全服務管理處在接到物品時,必須如實填寫“撿拾物品登記表”。
3.所撿拾的物品由物業安全服務管理處暫時代為保管,并通知物業客戶服務部在當天張貼撿拾物品啟事通知物業管轄區域內的業主。
4.失主在認領物品時,應說明丟失物品的內容、地點,經核實無誤并出示相關證件,在填寫“領取物品登記表”后,方可認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