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范本六
訂立合同雙方: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合同價款:暫定為: ,最終價款以實際拉運數量及托運方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金額為準結算。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對貨物質量負責,嚴禁倒賣,途中發生的一切外部交通事故及人身傷亡事故,托運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承運方承擔。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由 方負責裝車, 方負責卸車。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方法:承運方將貨物運到托運方指定施工地點,由托運方統一驗收,過磅計算數量及開票。否則,托運方不予驗收及計算。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按 元/噸〃公里計算費用(車輛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材料、配件、修理、過路、過橋等費用能夠全部由承運方承擔)。工程竣工后,托運方按實際拉運數量一次性結算,承運方向托運方提供納稅發票,承運方自行到甲方上級審計部門審計,審計金額為最終結算金額。
第八條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質量及數量,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 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但承運方必須完成合同標的物數量30%的任務。余款待完成合同任務后,結算資料經審計后,托運方根據審計金額視資金情況分期付款。
二、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輸費用;承運托運方指定的全部運輸任務,運輸車輛由承運方負責配車。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托運方經濟損失。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收貨人未驗收之前)負責保管。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托運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運,應按運輸合同價款3%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數量和要求配車發運貨物應償付托運方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1000元/車次。
3.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條 除本合同外,托運方、承運方各自的債權債務自行負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托運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貨物運輸合同范本
貨物運輸合同范本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篇3:建筑垃圾清潔運輸合同
建筑垃圾清潔運輸合同
類別:外運
甲方:上海**物業有限公司刊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合同宗旨及原則:
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就乙方對甲方管轄的物業區域 提供日常裝修建筑垃圾清潔運輸服務,自愿協商如下:
第二條:合同的范圍:
本合同規定的建筑垃圾清潔運輸服務范圍、作業內容及周期以《建筑垃圾清潔運輸服務標準作業指導書》由甲方提供,乙方需認真執行。
第三條: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服務期限為年。
第四條:合同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督促裝修施工單位把建筑垃圾袋裝化,并運至物業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點。
2.甲方提供合適的建筑垃圾堆放點,m.dewk.cn保證物業區域內運輸路線的暢通。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用房(注:只作為工具集中放置地,不得挪作他用)。
4.指派專人負責對乙方工作質量及時監督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要求乙方整改,直至達到符合服務質量標準。
5.教育工作人員遵守甲方物業管轄區域內的各項服務管理制度,愛護甲方物業服務區域內所有公共設施設備。
6.根據乙方人員的工作表現及服務質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員,乙方須及時更換配置合格服務人員。
7.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工作中發生的質量問題給予口頭或書面警告,并視情況給予經濟處罰。
8.積極采納乙方在工作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協助乙方處理相關投訴。
9.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服務工作享有監督權和檢查權。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派出的服務作業人員屬合法聘用的員工,勞動關系隸屬于乙方。
2.乙方在甲方設立的場所作業,員工在作業現場管理上受乙方領導,在業務上接受乙方和甲方雙重管理。
3.認真執行《建筑垃圾清潔運輸服務標準作業指導書》規定的作業項目和標準,確保建筑垃圾能及時清運出場,運輸至甲方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堆放點,作業時要求文明、規范、有序,達到衛生質量,使業主與用戶滿意。
4.乙方在 物業現場服務每天崗位上總人數不少于人。
5.乙方派住的員工按要求統一著裝、衣帽整潔,配戴甲方公司標識銘牌,遵守甲方各項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6.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各種用工手續,如因用工不當,產生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應加強管理,如日常作業中發生工傷事故引起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在承包的清運工作范圍內,甲方如因清運工作未達到清運質量標準,被相關地區職能主管部門(如環衛、城管、市容等)查處并處罰,該罰款由乙方承擔。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每天書面報告清運范圍內的情況,如需甲方配合的事項,應及時通知甲方。
8.乙方在清運工作中未達到清運的質量標準(經過限期整改可以達到清運質量標準的),經甲方兩次警告,仍未達到標準,甲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每發出一次書面整改通知,甲方將扣除乙方清運服務費的150元-300元。發生清運不及時或質量事故情節嚴重,造成業主投訴的,每發生一次扣除清運服務費的300元。
9.乙方在進行清運作業時必須要愛護甲方物業區域內的建筑物及公共區域各種設施、設備。
10.由于乙方在日常清運工作中不慎將甲方所管轄區域的建筑物及設施、設備、業主物品及材料造成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作業時間、作業要求,盡職盡責地工作,如需變更,由雙方協商確認。
12.乙方在作業中做好物業各項防護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強服務規范管理,注意安全作業。
13.乙方服務人員應按作業規定及時清運、并做好清運范圍內的保潔工作。
14.乙方如單方對物業區域內的業主提供有償特約服務,須事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報,在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實施,但不得影響正常的清運工作,人員需從乙方公司另行調入,在提供有償特約服務過程中發生的意外及工傷事故全部費用或因在用工期間發生的勞動爭議、致使甲方在名譽和經濟上蒙受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給業戶造成的損失也應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保證有償特約服務的各項工作質量達到償特約服務質量要求。
15.如遇特殊情況的需要,乙方人員應聽從甲方的統一指揮和工作安排。
16.乙方服務人員不得在物業區域內從事與本合同無關的活動,如收撿廢棄物及可售垃圾(廢報紙、廢紙板箱、飲料瓶、酒瓶、舊家具) 等有損甲方企業形象和與甲方利益相悖的行為,一經發現乙方服務人員有上述行為,甲方將追究乙方責任,并可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直至終止本合同。
17.乙方服務人員如有行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交由國家司法部門處理,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費用結算方式:
1.費用結算:
1.1.乙方按每車¥ 元價格收取建筑垃圾清運費。
1.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發票,甲方以支票或現金方式付款。
乙方戶名:
乙方開戶行:
銀行賬號:
2.付款方式:
2.1. 第一次于 年 月日支付乙方40%費用,共計:¥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