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園區車管服務工作規范
1. 機動車《停車證》、《臨時停車證》、《出入證》的使用規范
(1)《停車證》作為在管理區內停車的憑證;
(2)《停車證》應放置于汽車擋風玻璃內的醒目位置;
(3)車主應妥善保存《停車證》。不得出讓、買賣。不慎遺失,應及時申報補發。
2.《臨時停車證》的使用
(1)《臨時停車證》僅作為車輛臨時滯留于管理區的憑證;
(2)《臨時停車證》放置于汽車前擋風玻璃醒目處,車輛離駛,交還本證;
(3)《臨時停車證》遺失,進行賠償。
(4)車輛停放超過規定時間停放,須按臨時停車,另行支付停車費用。
3. 《出入證》的使用
(1)《出入證》作為車輛出入管理區的憑證,與停車證和臨時停車證配套使用;
(2)車輛進入時,由門崗發給此證,交駕駛員保管。車輛駛離,駕駛員應交還本證;
(3)無證車輛不得駛離;
(4)此證遺失,進行賠償。
篇2:電動車停車管理文明服務用語口徑
電動車停車管理文明服務用語口徑
1、車輛未辦理電動車場地使用卡時應說:“z小區業主電動車憑卡刷卡出入已于20**年1月1日起實施,沒有電動車場地使用卡的電動車不能進入小區,為避免給您造成不便,請到物業服務中心及時辦理。”
2、裝修施工人員可以辦理電動車場地使用卡嗎?:“電動車場地使用卡只有z業主才能辦理,不提供裝修施工人員使用,裝修施工人員車輛及未辦理業主電動車場地使用卡的車輛可暫時停放在小區西門外的臨時停放區域。”
3、辦理電動車場地使用卡費用是多少?“參照zz其它小區標準結合z實際情況,電動車場地使用維護費80元/月/輛(含充電電費,摩托車相同)。新辦卡收取辦卡工本費15元/張(業主可用原門禁卡免辦卡費開通停車卡功能)。
4、對未刷卡要駛離的車輛:“對不起,為了您的車輛安全,根據停車管理規定,請用停車月卡刷卡出入,感謝您的支持。”
5、對未攜帶停車月卡要駛離的車輛:“對不起,為了您的車輛安全,根據停車管理規定,車輛必須憑卡出入,請您暫時停靠在旁邊,刷卡后車輛才能出場,感謝您的理解。”
6、對丟失電動車場地使用卡要駛離的車輛:“對不起,為了您的車輛安全,根據電動車場地使用管理規定,車輛必須憑卡出入,請您暫時停靠在旁邊,先到物業服務中心掛失及補卡后車輛才能出場,謝謝配合。”
非上班時間,馬上呼叫當值主管/領班人員到場處理:“對不起,為了您的車輛安全,根據停車管理規定,車輛必須憑卡出入,請您出示身份證、車輛行駛證及說明房號,我們核實登記后才能暫時放行,但請您在上班時間及時到物業服務中心掛失及補卡,以免造成不便,,謝謝配合。”
7、當車輛進場時應說:“請您將車輛按規定位置停放并鎖好,貴重物品請隨身帶走。”
8、對停車不當者應說:“對不起消防通道禁止停車,請您將車停在停車位上好嗎?”
9、對停車場內玩耍人員應說:“您好,為確保您的安全,請您不要在車場玩耍”,“多謝合作”。
10、對電動車場地使用卡已過期的應說:“您好,您的卡已過期,請您及時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續期手續”。
11、對正準備由車輛道閘進入停車場的行人應說:“這里是機動車車道,為了您的安全請您改走人行道,多謝”。
篇3:小區機動車停車管理服務協議
甲方(存車方):
住址:
聯系方式:
車牌號:
車輛特征:
乙方(停車管理方):
聯系人:聯系方式:為加強小區機動車的停放管理,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機動車停放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政府有關政策制定小區停車管理制度;
2、有權按照政府規定或雙方約定向甲方收取停車費;
3、有權對進出車輛進行登記,查驗停車憑證,對無證車輛可以拒絕停放或放行;
4、有權對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采取移動等措施;
5、應為甲方m.dewk.cn提供車位;
6、應負責停車場地及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及管理工作;
7、應安排專人看管停車場或采用電子監控手段進行不間斷監視;勸阻、制止任何損害停放車輛的行為,采取各種防范措施,防止車輛丟失;
8、應向甲方開具停車泊位證明,開具物業管理企業發票(或停車專用發票);
9、其他。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在乙方提供的車位停放車輛;
2、有權對乙方提供的停車管理服務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
3、交納停車費后,有權索要停車泊位證明和發票;
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車輛丟失的,有權向乙方索賠;
5、應按照規定或約定交納停車費;
6、服從停車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疏導;
7、遵守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8、其他。
三、停車費價格及收費辦法
停車管理服務費價格:
交納方式:(按年或按月)
交納時間:
四、管理責任
1、乙方提供停車管理服務,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車輛丟失的,負責賠償,具體賠償金額為 元。
2、甲方委托乙方看管車輛,并要求乙方保證車輛不被損壞的,需另行增加管理費 元/月。
五、違約責任的處理
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的,必須賠償。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選擇下列處理方式:
1、協商解決;
2、申請主管部門調解;
3、申請向 仲裁委員會仲裁;
4、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中,3、4項不能同時選擇)
六、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七、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任何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甲方不按約定的期限和標準交納停車費的;
4、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