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承包人安全消防保衛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領導商場安保工作,對商場的安全消防保衛工作負主要責任。
2、傳達貫徹縣安檢局、縣消防大隊及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抓好安全消防保衛工作。
3、負責安全消防保衛工作管理目標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實施,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并對所存在的問題及隱患按規定的期限及時整改。
4、負責突發事件的組織處理和預案啟動實施。
5、負責按照防火巡查內容和要求組織每日班前、班中、班后巡查所轄區域的治安防范情況。
6、監督和檢查商場的“四防”安全情況,處理商場各類治安案件,協調與縣安檢局、縣公安、消防部門的關系。
7、負責商場內業主的“四防”安全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業主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
8、負責火警報告并按報警程序報警。
9、負責監督檢查商場商戶裝修現場的安全消防狀況,及時處理違規裝修等。
篇2: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由公司消防總負責人組織,工程組、安管部負責人參與。
2.檢查人員在每月末、節假日前對小區管轄區域、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具體查看如下:各層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材和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配電房、風機房、電梯機房的電器電掣等是否完好;各層走廊、電梯廳、走火梯是否暢通;走火梯門、煙感、溫感探測器、應急燈、緊急疏散指示牌(燈)是否正常。
3.檢查人員每日須對會所及公司辦公區域進行檢查,查看會所、辦公室內是否存在有不安全因素。
4.檢查人員每日須對各施工裝修單元至少一次的安全檢查,查看施工單元內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裝修單元內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以及室內是否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檢查人員在檢查中如發現小區內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能立即解決的檢查人員應以書面的形式向上級匯報或由發出《消防檢查整改告知書》,限期整改。
篇3: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消防主管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消防主管崗位職責
a)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b)負責制定在管物業項目消防工作的計劃、檢查、總結、報告實施情況。
c)管理物業中控室,定期對中控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考核。
d)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法規,參與制定并組織執行各項消防管理標準、服務標準并檢查各部門的落實情況。
e)具體落實上級領導布置的各項消防工作。
f)負責對新員工的崗前消防培訓,在崗員工的消防培訓,義務消防隊的業務培訓及日常管理。
g)策劃消防器材的配置,配合采購部門購置,并負責器材的年檢工作。
h)制定消防演習方案,組織各種消防活動,得到管理安全委員會主任的批準后,定期進行消防演習。
i)負責在管項目的消防設備設施的巡視檢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時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j)負責建立、保管消防檔案,對各種消防文件和資料及時整理、歸檔。
k)代表安全管理委員會對本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管理和監督工作,對存在的消防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整改。遇重大問題向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匯報。
l)負責本物業內新建、改造、擴建、裝修工程的消防審批、申報和檢查工作。
m)與中心各部門、客戶及施工單位簽訂消防協議書或放火責任書。
n)在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的授權下,協助、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消防檢查和指導工作。
o)完成部門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和臨時授權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