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邏崗位操作規程
固定類工作
(一)通傳
1.工作目標:
(1)確保2分鐘內求證完畢回復卡口;
(2)確保無因未聽仔細卡口通報的到訪地址按錯門鈴每周不得超過1次;
(3)確保無因通傳用語不規范、不禮貌而致業主、客人投訴;
2.工作流程:
(1)接卡口通報后迅速趕至擬通傳單位處按門鈴向住戶問好"您好";
(2)自報職務、工號后問詢業主是否有客人來訪并征詢業主是否可以請入"我是當值隊員工號033,請問是否有一位*先生帶您家來訪?",如是,根據其業主意見做出處理;
(3)求證后迅速回復卡口有請;
(4)至路口迎候來訪客人,指揮或安排停車,做好接待;
(5)指示客人上樓。
3.注意事項:
(1)按鈴時切忌連續按,應當按一下,稍停5秒鐘后再按,因為業主有一個反應時間,如穿鞋和出門口(洋房區同樣如此);
(2)如果按門鈴達四次業主仍未出來或回應,并經觀察跡象顯示業主可能不在家,應當及時回復卡口請訪客電話聯系業主;
(3)遇個別單位未裝門鈴的,應請卡口知會訪客聯系業主至門口;
(4)通傳時應注意自己的站姿,不要坐在單車上或單腳點地通傳,應保持適當的微笑,并注視監控器,不得用"哎、喂"等語言以及做怪工作,因為業主通過監控系統正觀察我們的一舉一動;
(5)通傳時應使用規范的語言:"先生/小姐,您好!我是翠湖畔三區三街的物業管理員,工號003,在門崗處有位王先生來訪,請問是否放行/請進?",業主肯定后應表示感謝與再見,并速Call回卡口;
(6)向卡口詢問車牌號(或卡口主動提供)由車場當值安排車位停車,當街隊員于樓下門口處等候接待,開洋房門;
(7)估計客人入室后按鈴詢問業主是否客人已到?核實后迅速回復卡口"已跟進"或"已接待,正常",對可疑客人要報告領班并跟進。
(二)接受問詢
1.工作目標:
(1)無因業務不熟悉而給問詢之客人提供錯誤信息;
(2)無因形象、禮節、態度差而被客人投訴;
2.工作流程:
(1)主動向對自己招手、喊話的客人靠近;
(2)距離客人3米處面對客人立正,問好"您好",然后敬禮(騎車時下車停定,立正);
(3)主動關切地問道:先生/小姐/師傅,有什么需要幫忙?
(4)按照客人的問詢需求合理地解答,告之或指示;
(5)致謝"不客氣"、"不用謝"或"請慢走".
3.注意事項:
(1)接受客人問詢時應下單車立正;
(2)回答客人問詢或提供幫助時應按照自己所能掌握的情況予以解答,切忌主觀猜測或推斷,必要時可呼叫領班協助;
(3)給客人指示方向時手指要并攏為掌,忌單手指指示;
(4)與客人交流時,對講機聲音要調小,以能收聽為宜;
(5)對客人反映問題、提建議、投訴時應表示感激,并將相關情況即時向上級匯報,留下客人住址、電話、姓氏等;
(三)盤查可疑人員
1.工作目標:及時將身份不明或閑雜人員清理出區。
2.工作流程:
(1)發現可疑人員和陌生人,主動靠前;
(2)示意、問好、敬禮,請其出示證件;
(3)排除被查人員系業主、住戶,詢問其到哪里去及如何進入小區的(如屬業主帶入區的應聯系業主求證),以便檢討安全管理工作中是否存有漏洞或過失;如其提供的地址不詳或查無此事,可初步判定其動機,將其留滯,并報警,確定是否有入屋盜竊的可能;
(4)如屬推銷人員,登記其證件及寫保證書,教育后勸離出區(如屬業主帶入區,須同業主講明道理,請其支持社區的管理工作,勿再帶人入區搞推銷);
(5)如屬裝修工師傅,檢查其工卡與相關證件。如屬越區,可作收卡處理或登記,并警示其勿在社區內閑逛;
(6)如屬閑雜人員或盲流,查驗其證件并登記,如無證件,應通知領班帶回物業管理部辦公室,由其留下自述自寫個人相關信息,可按保證書形式。經檢查無誤后清理出區;
(7)凡(4)、(5)、(6)項中所列人員,均應調查其是否帶有作案工具或可疑物品,如有應立即交與公安機關核實(如打BPC指紋等排查其是否有前科?)(即使未有可疑物,形跡可疑也可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注意事項
(1)查卡時勿以貌取人,應一視同仁,以禮相待;
(2)重點觀察其眼神及神態是否正常,判斷其是否有作案企圖;
(3)對盤查不合作者但又無法判定其身份是否為業主、住戶,應用對講機通知相關崗位全程跟進,掌握其去向,弄清真實身份。
篇2:小區安全巡邏工作規程
小區安全巡邏工作規程
1、治安管理
密切注意轄區的治狀況和可疑人員,及時制止打架、斗毆、擾亂公共秩序等不良行為。
2、裝修監督
協同管理個工程組實施裝修監督,及時制止,糾正違章用火、用電、亂搭、亂建等違章行為。
3、車輛管理
負責按《車輛管理規定》相關要求,管理轄區內停放的各類車輛。
4、消防管理
負責按《消防工作手冊》的要求巡查轄區內的消防設施,按《滅火作戰方案》處理火警、火災事故。
5、環境保護
安全巡邏員在巡邏過程中應及時制止破壞綠化、亂扔垃圾、雜物,噪音擾民等不良行為,無法制止的應及時報上級領導處理。
6、突發事件及特殊情況處理
發生突發事件,應及時向保安分隊長或主管報告,聽從調遣并按《緊急情況處理規程》執行。
7、出現超越自己處理權限或無法處理的特殊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8、安全巡邏員交班前須按要求填好《保安員巡邏簽到表》、《崗位交接班記錄表》并與接班人員及時交接。
篇3:小區(大廈)巡邏保安工作規程
巡邏保安工作規程
1.0目的
全方位巡查管理區域,保證小區(大廈)的安全、維持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適用范圍
各管理處保安巡邏。
3.0準備工作
按《保安員儀容儀表規定》和《保安員交接班制度》做好上崗執勤的準備工作和交接工作。
4.0內容
4.1工作時間安排:
1)值班崗保安實行24小時值班制。
2)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晚班24:00~8:00,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輪換一次:即每月10日,20日,30日為倒班日。
4.2小區巡邏:
1)巡邏周期:20分鐘1次,每小時打一卡一次,每周將巡邏范圍內所有樓宇的樓道、天面巡查一遍。
2)巡邏規律:不制定固定路線,但不留“死角”、“偏角”。
4.3大廈巡邏:
1)巡邏周期:90分鐘巡邏打卡一次。
2)巡邏規律:先從天合起,自上而下,從每層樓依次巡邏到地下室,最后到室外。
4.4檢查各崗全執勤情況:日常巡視檢查執勤情況由各班長和隊長負責。
1)交接班時,交接雙方班長要到各崗位檢查:交接是否認真,手續是否辦妥,儀容儀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等,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做好記錄。
2)每1小時巡邏班長到各崗位巡視1次,并不少于兩次檢查巡邏到情況,認真填寫《保安工作班檢表;
3)隊長巡視檢查各崗位每班不少于兩次,并填寫《員工考核表》。
4)巡查時,發現有不認真或違紀情況,要及時糾正,做好記錄并上報;
5)本班執勤中遇到疑難問題時,班長應立即到場,按有關規定處理,不能解決時報告隊長或管理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