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移動通訊費用管理辦法
為切實加強移動通訊費用管理,本著“必需、合理、節約”和“一線從寬,二線從緊”的原則,特制訂本辦法。
一、實施范圍
1.集團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
2.成員企業助理(包括財務主管)以上干部。
二、報銷定額標準
1.集團公司本級。領導班子成員每月500元;部門(含本級的業務部門)助理以上中層干部每月200—300元;一般員工根據工作性質及需要,每月50—150元。
2.成員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每月250—500元,其他人員補貼標準由企業自定。
三、報銷辦法
1.移動通訊費用每月按定額標準以現金形式發放。
2.原采用銀行托收方式由集團公司統一支付移動通訊費用的,自20**年1月起取消托收,以自費方式支付。
四、其他有關規定
1.各部門、成員企業應于每年12月底前,將本單位下年享受補貼人員的補貼定額列表報集團公司資產行政部,集團公司資產行政部負責對補貼定額進行審核,經集團公司核準后執行。如確因工作需要,定額標準超支過大需要追加定額的,經集團公司核準同意后可適當增加定額補貼。
2.各成員企業應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對本企業人員的移動通訊費用補貼作出規定,按有關政策做好通訊費用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管理辦法須報集團公司辦公室備案。
3.享受補貼的人員必須按要求提供手機號碼并開機使用,以不影響工作。
4.本辦法自20**年8月1日起施行,凡集團公司以前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5.本辦法由集團公司資產行政部負責解釋和完善。
篇2:某公司通訊費用報銷制度
公司通訊費用報銷制度
為便于工作上的聯系,提高工作效率,節約通訊資源和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通訊費用管理分為移動通訊和固定電話費用兩部分。
移動通訊費用管理針對享受話費報銷人員,即工程師、主任級別(含)以上管理人員,以及因工作需要、外勤聯絡頻繁的部分人員(外聯人員、公務車司機、供應采購人員、招聘人員、行政人員、銷售人員)可以提出申請,審批后可享受通訊費用報銷。
固定電話費用管理適用公司所有部門辦公人員。
二、移動通訊費用報銷程序
1.全額報銷人員憑營業廳的話費發票據實報銷(不得拿充值的發票報銷),報銷人員應積極采用優惠套餐服務或由財務部先預備存入,保證手機無論何時都不欠費。
2.限額話費報銷人員
限額話費報銷人員多應用本地號碼及優惠套餐。綜合管理部根據本人提供的話費票據(附后)造冊且不超過限額額度,超過部分都由員工本人承擔。上月的票據于17日前提供完畢,由薪資專員負責收齊票據造冊,由綜合管理部審核后,再由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后的《手機話費報銷冊》,后再打入工資中。
三、相關規定
1.享有話費報銷的人員,在工作時間(或晚上不加班人員在22:00前)必須保持開機。如發現多次違規者,扣除當月的話費報銷或當月話費不予報銷。
2.凡報銷性質及標準發生變化,均需重新填寫申請單,且通訊費用報銷的變化從綜合管理部收到申請單的次月開始生效,當月仍然按照調整前的性質及標準執行。
四、固定電話費用管理
1.部門需安裝固定電話,填寫申請單(見附表3),簽核完畢后交綜合管理部。
2.綜合管理部根據簽核意見,向中國移動、聯通申請開通號碼及相應功能。
3.公司配備的電話機和號碼,根據業務m.dewk.cn需要開通相應功能。
4.綜合管理部每月根據中國電信的賬單打印話費清單并申請付款;
5.綜合管理部將話費異常情況知會各部門負責人及分管副總;同時,對話費異常的號碼,再打印詳細的通話記錄;
6.綜合管理部將查實的異常通話情況上報領導,同時知會相應部門負責人;對濫用公司電話資源的人員進行通報批評、追繳話費、罰款等處理。
五、附則
《通訊費用報銷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執行和解釋。
六、附件
篇3:公司行政管理制度:通訊費用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通訊費用管理制度
一、本規定所指的通訊費是指公司員工因公司的業務或工作需要,使用自己購買的或公司所有的通訊工具(手機、傳呼機)而產生的通訊費用。(通訊費用報銷標準參見附表2)
二、除特殊情況外,公司不為員工購買通訊工具(手機、傳呼機)和手機卡等,也不承擔因維修通訊工具所產生的費用。
三、如員工使用的通訊工具為公司所有,其產生的費用應由使用該通訊工具的員工負擔并按規定報銷。
四、員工應將自己手機及呼機號碼在行政部登記備案,沒有登記的不予以報銷。
五、員工應保證在工作時間內開啟登記報銷的通訊工具,以保證聯絡的暢通。如無特殊原因在工作時間內關閉通訊工具而影響到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將試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嚴重的將取消其報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