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會議規章制度
(一)院領導碰頭會
1、原則上每半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臨時召集。
2、由院長主持,院領導班子成員參加,院長辦公室做好記錄。
3、會議主要是傳達上級文件、重要會議精神,總結前期各方面工作運行情況,分析討論當前重要工作,安排下期工作計劃。
4、重要事項決定必要時召開黨政聯席會議。
(二)院長辦公會
1、原則上每半月一次,特殊情況臨時召集。
2、由院長主持,院領導及相應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
3、研究決定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人事調配、工資分配、干部聘任、人才引進等工作運行中的重要事項。
4、院長辦公室做好會議記錄,填寫“院長辦公會決定事項執行情況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交承辦部門,一份留院長辦公室。
5、院長辦公室編發會議紀要,加強會議決定事項督辦。
(三)院周會
1、原則上每周一次。
2、由院長,或指定副院長主持,院領導、全院中層干部參加(根據需要擴大到班(組)長)。
3、傳達上級指示、文件、會議精神和院長辦公會決定的事項,安排布置工作,聽取有關科室及部門工作匯報。
4、嚴格會議考勤,對無故不到會者納入目標管理考核處理。
5、院長辦公室做好會議安排和會議記錄。
(四)職工大會
1、原則上每月一次,特殊情況臨時通知。
2、由院長主持,全院職工(各科留值班人員)參加。
3、會議主要是向職工通報醫院工作情況,人事調配、工資分配、職級晉升等重要事項。
4、院長辦公室負責記錄。
(五)現場辦公會
1、根據需要不定期舉行。
2、有關院領導、院長辦公室、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參加。
3、主要聽取臨床、醫技科室及部門工作匯報,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及困難。
4、院長辦公室做好會議記錄,加強會議事項的督辦。
(六)科主任會
1、由院長、業務副院長主持,科室正、副主任參加。
2、安排、布置醫療業務、醫院管理、科研、教學等工作,聽取科室工作匯報,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3、醫務部、院長辦公室做好會議記錄,加強會議安排事項的督辦。
(七)科務會
1、每周一次。
2、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員參加。
3、檢查各項規章制度、職責以及本部門、科室對上級和醫院下達的工作任務執行情況,總結和布置工作,表揚本科室的好人好事。
(八)護士長例會
1、每周一次。
2、由護理部正、副主任主持,各科室(病區)護士長、副護士長參加。
3、總結上周護理工作和安排下周護理工作。
(九)晨會
1、由病區負責人或病區護士長主持,當班全體工作人員參加。
2、主要進行交接班工作,聽取值班人員匯報夜間醫療、護理及病房管理工作情況,布置當日工作。
(十)工作會議
1、工作會議每季度一次,總結前一季度主要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制定本季度工作目標任務,研究部署醫院改革、醫療質量安全、建設發展等重要事項。
審查通過前一季度工作總結、財務決算報告、本季度主要目標任務、工作要點、財務預算草案、重要事項計劃。
篇2:仁和物業行政管理規章制度:會議制度
仁和物業行政管理規章制度:會議制度
一、會議制度
為發揮公司領導的整體效能,促進工作制度化、民主化、科學化,特制定如下會議制度。
第一條 公司經理會議
公司經理會議由經理主持,實行經理負責制。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每月一次。開會時間為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下午,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
參加人員:公司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研究處理業務問題時,有關具體人員列席。
會議內容:
1.研究、傳達、貫徹總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重要會議精神,總結上月工作,部署安排當月工作。
2.研究本公司生產經營工作及重大經營決策等事項。
3.通報各自分管部門的工作情況及存在問題,商討處理意見。
4.研究審議公司年終工作總結、年度工作計劃,以及工作任務的組織實施。
5.研究職工福利、人事安排等事宜。
第二條 工作例會
工作例會每周召開一次,由經理主持,開會時間是每周一下午14:30,特殊情況可以提前或延期。
參加人員:公司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各管理處經理。
會議內容:
1.總結上一周管理、經營任務完成情況。
2.布置下一周主要工作。
3.通報情況,研究問題。
第三條 公司專題會議
根據議題內容,由經理、分管領導或領導指定的其他人員主持,按待議內容確定與會人員。會議時間按需要確定。
會議內容:
1.涉及各部門、管理處重大事務,經領導批示,需要探討研究的。
2.各部門、管理處業務,需要協調、探討、共同研究的。
第四條 公司員工大會
公司員工大會,原則上每半年一次,由經理主持召開,時間定在每年的7月下旬和1月下旬,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參加會議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
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上級重要會議精神和公司的重大決策。
2.總結上一年度(或上半年度)的工作情況,部署下一年度(下半年度)的工作安排。
3.公布員工考評情況。
4.需要向全體員工報告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 附 則
1.各項會議開會時間、參加人員、內容均由行政人事部提前通知。
2.開會時,參加人員應簽到;員工大會由各部門、管理處報告與會人數。
3.工作例會、公司員工大會由行政人事部主管記錄,其它會議可視具體內容指定有關人員記錄。
4.各種會議是否形成會議紀要,視其內容和需要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