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中學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與評估方案
一、評估的目的與要求
為了促進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經常化、制度化、科學化、人性化、規范化、現代化方向發展,特制定評估考核指標。評估工作可以由市教育局邀請專家進行或在綜合素質教育考核中一同實施,各市區應組織自查。考核評估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過程與結果相結合、定量與定性相結合,以有利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落實和發展為原則。評估結果將作為對學校工作評估的重要依據。
二、評估指標
1.心理健康教育機構設置
(1)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學校工作計劃,有領導分管落實,有年度工作計劃。
(2)學校領導每學期行政會議研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至少2次,對工作有指導、有協調、有檢查、有評估。
(3)有專職教師的學校設立心理咨詢室,有專人負責,有專用場地和基本設施,有工作制度,運作正常。
(4)有專兼職教師的學校設立心理健康教育專用或兼用教室,使用良好。
(5)經費到位,使用合理,有圖書資料及心理工作檔案,管理科學。
(6)校園文化建設符合要求。
2.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建設
(1)能按時間要求配備至少一名專職心理輔導教師,按時參加資格培訓,持證上崗。
(2)有至少三名兼職教師,并按時參加資格培訓。
(3)積極參加心理健康繼續教育培訓,對全體教師進行心理健康相關知識校本培訓每學期不少于1次。
(4)執教老師認真參加市、區教研活動,出席率高;校級教研活動至少每月一次。
(5)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工作量、待遇合理。
3.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開展
(1)對學生開設心理健康課(團體輔導)或定期組織專題講座,形式多樣,列入課表,開足課時。
(2)心理咨詢室符合要求,定期開放,接待有需要的學生,每周不少于5課時。實行檔案資料規范管理,遵守心理咨詢與輔導工作守則。
(3)學科教學、班主任工作及團隊活動中滲透心理健康教育。
(4)家長學校舉辦相關知識講座,每學期不少于1次。
(5)有校級以上科研課題。
4.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效
(1)有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計劃、總結等。
(2)通過問卷調查及座談會獲得教師與學生對心理健康教育良好的評價。
(3)有相關科研成果(如已發表得論文、出版的教材或專著)。
三、評估方法
1.查閱文字資料(計劃、總結、教案、教研集備記錄、咨詢記錄、會議記錄、培訓情況等)
2.察看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情況
3.了解學生和教師
4.察看硬件設施
翠屏區趙場初級中學校
20**年1月
篇2:心理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心理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保障我校學生心理健康,預防學生因心理不平衡而出現的打架暴力事件,逃學、離家出走等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實際,特制定外納小學心理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成立心理咨詢領導小組和心理咨詢室,要本著為學生的健康發展為目的,科學的給學生以教育、指導和心理支持。
二、利用晨會、校會、班會等方式對學生滲透心理健康教育。
三、心理健康教育面向全體學生,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師要及時洞察本班學生心理,對有不良和暴力傾向的特殊學生進行個別輔導。
四、心理健康教育要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和心理需求結合我校學生實際情況長期開展下去,將其滲透于學校的各種教育活動之中。
篇3:科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崗位工作職責
科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崗位工作職責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工作職責:
1. 負責心理育人工作計劃制定及總結撰寫;
2. 負責心理育人工作網絡體系建設;
3. 負責心理育人教師隊伍建設;
4. 指導二級學院開展心理育人工作;
5. 負責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工作;
6. 開展大學生個體心理咨詢;
7. 負責心理行為訓練、“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月等活動建設;
8. 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調查與研究工作;
9. 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授課及講座;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科員一工作職責:
1. 負責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管理;
2. 開展大學生個體心理咨詢;
3. 協助開展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工作;
4. 負責大學生心理普測建檔排查工作;
5. 負責心理案例研討與督導工作;
6. 負責心理育人主題沙龍活動;
7. 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調查與研究工作;
8. 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授課及講座;
9.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科員二工作職責:
1. 負責心理咨詢預約管理;
2. 開展大學生個體心理咨詢;
3. 指導大學生心理科學協會、微風心理工作室開展工作;
4. 負責心理健康教育服務進網絡、進公寓工作;
5. 負責心理咨詢建檔及定期研判工作;
6. 負責中心場地運維及日常事務管理等工作;
7. 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調查與研究工作;
8. 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授課及講座;
9.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