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托合同
工程項目名稱:********
委托人:*******
招標代理單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招標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
受委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精神,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原則,為明確雙方職責、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代理范圍:施工招標代理
二、服務內容
委托方委托受委托方進行本工程的施工招標全過程招標代理,內容如下:
(一)、施工招標咨詢及策劃并負責發出招標邀請函的工作。
(二)、編制施工招標文件,協助委托方向主管部門辦理招標的申請、審查、備案等手續。
(三)、作好答疑會議紀要并負責解釋招標文件。
(四)、參與施工招標的開標、評標、定標工作,負責編制評標報告及整理招標活動過程中的相關資料、移交存檔。并辦理與活動有關的事宜和臨時委托的與招標有關的事宜。
(五)、協助委托方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
三、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一)協作事項
1、委托方、受委托方雙方密切協作,做好本項目的招標工作。
2、受委托方應充分運用技能,為委托方提供優質服務,力爭招標過程和成果合法、科學、公正、準確。
3、受委托方對招標過程中委托方提供的各種數據和資料負責保密。
4、委托方應為受委托方開展招標代理提供工作方便。
5、委托方應為受委托方提供代理必需的基礎資料。
(二)工作條件
1、委托方應向受委托方提供辦理招標申請、審查、登記備案手續的相關項目資料。
2、委托方應向受委托方提供施工招標必須的設計概算、施工圖紙等資料。
四、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從委托方提供完所有資料及證明材料后受委托方正式開展代理工作起生效。
本合同自 20**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委托人支付受委托人本工程項目全部酬金為止。
履行地點:***********。
本合同以技術咨詢服務方式履行。
五、報酬方式及支付方式
(一)報酬方式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參照《貴州省物價局黔價房[20**]69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以中標金額為基數,計算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服務費。
最終以貴陽市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評審中心審定意見為準。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附加服務酬金:
無附加服務酬金,但進入有形建筑市場管理按規定應繳納的費用(如交易服務費、場租費等)由委托人承擔。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額外服務酬金:
無額外服務酬金。
(二)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一次總付:現金或支票,時間:視委托人資金到位情況適時支付。
六、違約責任
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并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方法
委托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委托方與受委托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工程因特殊原因,簽訂合同時合同中的工作內容基本完成,故明確已完成招標代理等工作所涉及到雙方的責、權或其他約束,均按本合同有關規定執行。
篇2: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申請年檢問題通知
關于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及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申請及年檢有關問題的通知
建辦市函[20**]456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北京市規劃委員會,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總后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中央管理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規范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工作,現將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及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申請及年檢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行政許可法》規定,建設部機關直接實施的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及招標代理機構資質新設立、升級、增項等行政許可事項,隨時受理企業申請材料。
二、自20**年起,建設部不再開展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及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年檢工作。我部將抓緊制定后續監管和市場清出管理標準,進一步規范監管行為。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建設工程企業監督檢查制度,核查企業的從業人員數量和持證情況及市場行為、質量安全狀況等,建立健全建筑市場的監管信息系統,加強對持證企業的日常監管,發現問題及時記入企業不良記錄,對資質標準不達標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理。
三、20**年7月1日《行政許可法》施行后,我部資質審查對資質年檢工作已不作要求。20**年7月1日后,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及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證書,凡在證書有效期內,包括通過資質年檢的與未進行資質年檢的企業資質證書均為有效證書,任何單位、部門不得以企業未進行年檢為由,限制企業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從事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辦公廳
二○○五年八月九日
篇3:物業服務委托招標代理合同模版
物業服務委托招標代理合同模版
項目名稱:****
委托方:****
代理方:**(北京)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年*月*日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單位:******
(3)建設內容:****
(4)建設地點:*****
(5)項目四至:*****
(6)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三、招標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2.評標辦法:評標委員會推薦候選人名單
四、代理工作內容:
1.擬定招標方案;
2.編寫招標文件;
3.按照規定進行招標前備案;
4.協助委托方聯系、考察擬邀請的投標企業,經委托方同意后發出投標邀請書;
5.發∕售招標文件;
6.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7.按招標文件的規定收取和退還投標保證金;
8.接收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
9.按規定抽取評標專家;
10.組織開標、評標;
11.協助委托方和中標人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12.按規定進行招標后備案。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書的受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在招標代理工作中嚴格遵守與委托方共同制定的招標工作計劃及制度;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按招標文件的規定收取和退還投標保證金,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未按時退還保證金而引起的訴訟,則由乙承擔訴訟結果;
7.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委托方根據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供和整改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
七、委托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聯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招標工作中嚴格遵守與代理方共同制定的招標工作計劃及制度;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5.在規定的有效期內與中標人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6.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八、委托方的權利:
1.有權參加并監督委托代理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了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回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編寫并審核招標文件;
5.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6.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服務費為人民幣**元;上述費用是包含評標專家費、開標場地費在內代理方提供本項目招標代理服務的所有費用。
2.此代理服務費于委托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后的5個工作日內,由中標方一次性付清。
十、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到代理方完成招標后備案,并將本項目的招標活動備案表及必要的招標相關文件遞交給委托方后止。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本合同共肆頁,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蓋章): 代理方(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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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010-*********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