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轉租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編號:__________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屋概況
第一條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托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托人的委托協議書)
第二條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房屋的附屬建筑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地面、墻壁質量、家具設備等)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__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_____%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______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_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___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設施、設備清單
本《設施清單》為(甲方)________同(乙方)________所簽訂的編號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
煤氣罐
二、暖氣管道
三、熱水管道
四、燃氣熱水器
型號:
電熱水器
型號:
五、空調
型號及數量:
六、家具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型號及數量:
八、水表現數:
電表現數:
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使用說明:
1、《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為中國消費者協會委托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擬定,為建議使用。
2、凡承諾使用《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的經營者,有義務應消費者的要求使用。
3、選擇
“爭議解決”
方式中提請仲裁方式時,應填寫所選擇仲裁機構的法定名稱。
4、《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中相關條款,在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考慮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實際需要可能做出修改。
篇2:裝飾城商家攤位轉讓轉租管理辦法
裝飾城商家攤位轉讓、轉租管理辦法
第一條 辦理程序:
1、商家主動提出要退攤位:
1)由原商家提出書面申請;
2)至**商場管理處簽轉讓協議;
3)原商家交清上月及當月水電費、稅、工商管理費及欠款;
4)按剩余租金及物管費合計的5%交納轉讓過戶費,原商家廣告費不予退還;
5)原商家保證金按到期退場處理;
6)新進商場商家按合同金額交納租金、物管費、廣告費、保證金及隔斷押金。
7)商家辦理完以上(1)-(6)項后,商場財務部可退還原商家剩余租金及物管費、隔斷押金。
2、商家私下交易,**商場認可:
1)提供新商家產品目錄及宣傳資料;
2)至**商場管理處簽訂轉讓協議;
3)原商家交清上月及當月水電費、稅、工商管理費及欠款;
4)按剩余租金物管費合計的5%交納轉讓過戶費;
5)原商家保證金按到期退場處理;
6)新進場商家重新交保證金,若不交保證金則須書面向商場承諾承擔原商家全部質量糾紛費用。
3、經營不好的商家,**請其退場:
1)原商家交清上月及當月的水電費、稅、工商管理費;
2)新進商家到**商場管理處按現行價格重新簽合同,并交清租金、物管費、廣告費、保證金、押金;
3)**商場不收轉讓費;
4)待新商家交清全部費用后,原商家可辦理剩余租金、物管費、押金退款、保證金按到期退場處理、廣告費不予退還;
4、經營不好的商家找客戶轉讓攤位:
1)原商家交清上月及當月的水電費、稅、工商管理費;
2)新進場商家按**現行價格重新簽訂合同,并交清租金、物管費、廣告費、保證金、押金。
3)**商場不收轉讓費;
4)待新商家交清全部費用后,原商家可辦理剩余租金、物管費、押金退款,保證金按到期退場處理,廣告費不予退還;
以上四種情況商家退款時,由商場會計查帳結算,財務經理審核并簽蓋總經理私章,方可辦理,財務即行做帳。
第二條 新進場商家在協議已定,全款已付情況下,若攤位面積與協議不符,必須經招商經辦人、物業主管、財務人員、商家負責人重新測量并填寫面積核算表。確實多計面積則需退款,經會計查帳核算,財務經理審核并簽蓋總經理私章后,方可辦理,財務即行做帳。
第三條 各商場財務部每月按期向集團財務部上報商家退款明細表。
篇3:遏止商鋪轉租避免死鋪現象
目前,商鋪轉租與承租權轉讓的現象已引起了業內的關注。收益較好的商鋪通常會出現二房東、三房東……幾經倒手后的租金大大提高,不僅加大了新商戶的成本壓力,也導致了經營者在市場競爭中后勁不足。特別是對于一些“涉世不深”的商鋪來說,經營危險將更大。有專家提醒,如果轉租炒作的現象不加以遏止,將會出現更多的“死鋪”。
人為炒鋪加大經營難度
商鋪租金上漲從某種意義上講,代表了物業升值,但如果一味地對商鋪進行炒作,結果往往適得其反。易鋪網CEO陳建明認為,商鋪轉租應該是一種正常的市場行為,一些老商業項目進行商鋪轉租以提升租金是因為項目本身具有一定的升值空間,但近兩年新入市的商業項目大多數還處在成長期,人為炒作的成分遠大于市場正常的驅動,這無疑會增加后期經營者的投資成本及經營難度。
新商鋪通常需要經歷二三年的市場成熟期,商戶經營難度加大將使這一期限延長至五六年,使商鋪最終有可能變成“死鋪”。老商鋪在租金炒作過高的情況下,市場競爭力也會下降。據百榮世貿商城策劃經理劉智勇介紹,由于木樨園地區有的商場經營成本負擔過重,一些商戶投向了新開業的百榮世貿。
在商鋪炒作當中,惟一受益的就是二房東,據某知情人士透露,某商戶在20**年買下了位于右安門地區的一底商項目,之后出租給一位投資客,這位二房東再轉租時,租金一年凈賺十萬元。
高租金導致高成本轉嫁
商鋪層層轉租的危害,不僅使新入市的商鋪面臨風險,對于一些老商鋪而言,也同樣存在風險。商戶租到價格虛高的商鋪后,發現無利可圖時,往往會轉租,導致商鋪經營者頻繁變動。不僅不利于商鋪的管理,也使商戶負擔的高成本最終會轉嫁給消費者,造成惡性循環。
劉智勇認為,經營者的不斷變更也促使產品更換頻繁,破壞了市場產品網絡的穩定性,也使客源缺乏穩定。記者從十里河燈城了解到,為避免同一商鋪經營品種變化太快,經營者要求商鋪在轉租時,承租者的經營品種不能脫離規定的經營范圍,如在工業用燈的商鋪區域內不允許出售花燈等。對此,劉智勇也建議新商鋪在開業初期就應該制定相應的游戲規則,否則將來的局面很難回轉。
新措施逼迫二房東出局
據劉智勇稱,為禁止二房東現象,百榮世貿商城將實行會員制招租,所有會員都將經過嚴格審查,符合商城招租要求的才允許成為會員。要求所有承租者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營業執照、所經營產品的工商注冊證書,委托他人代辦者必須出具雙方身份證以及委托人委托書,并嚴禁重復登記,不準隨意過戶。同時要求商戶在短時間內交足2至5年的租金。這樣就提高了投資門檻,增加了二房東炒作難度和風險,迫使其出局。
十里河燈飾城常務副總經理胡春明也介紹說,十里河燈飾城在商戶轉租時,要求商戶提出申請,并辦理相應手續,同時市場將監督其所經營的是否為品牌產品,通過對承租者經營項目的嚴格把關排除炒鋪者,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商鋪頻繁轉租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