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學院圖書館圖書借閱規則
一、凡本校教職工、學生,可憑有效證件及一卡通到圖書館總借還書處辦理借閱卡注冊,每人僅限注冊一張借閱卡。本校臨時工作人員須填寫辦卡申請并由所在部門領導簽章,交納100元押金后方可辦卡借書,每次限借定價不超過100元的圖書1冊。
二、讀者須憑本人已注冊借閱卡刷卡進館、辦理借還書等相關手續,借閱冊數無限量。館內期刊、報紙、工具書僅供閱覽不外借。
三、借閱期限:教職工為60天,學生及臨時工作人員為30天(寒、暑假、國家法定假日借期順延)。
四、讀者請按期歸還所借圖書。讀者因需要可在所借圖書到期前續借一次(只能續借一次),由續借之日起計算續期,教師續期為60天,學生及臨時工作人員續期為30天。
五、讀者借書時應仔細檢查圖書是否污損、缺頁、換頁、涂畫等,發現上述情況應立即向工作人員聲明,否則,還書時發現上述情況,由借書者承擔責任,按本人損壞圖書予以賠償。
六、讀者不得以任何借口,將未辦理借閱手續的圖書帶出圖書館外。如攜帶出館外,視為偷竊行為。偷書按書價的10倍以上罰款,停止借閱權限1年,視情節通報本人所在院系。
七、圖書借閱卡只限本人使用,不準轉借、冒借、代借。使用他人借閱卡一律取消借閱資格。冒用他人丟失的借閱卡借書,按竊書處理,按規定處以罰款并通知所在院系。
八、讀者應妥善保管借閱卡,如借閱卡遺失,應立即到總借還書處掛失,借閱卡掛失前如被他人利用冒借圖書,所有被借圖書及產生欠款由失卡人負責賠償。補辦新卡注冊后,原卡宣告作廢。
九、本館已借出的圖書,如遇特殊情況,有權提前收回。讀者收到催書單后應立即還書。
篇2:(學校)圖書借閱制度
> 小學(學校)圖書借閱制度1、每人每次借圖書三冊以內。
2、學校圖書只限本單位教師借用,所借圖書限期兩個周歸還,不按期歸還者,圖書管理員通知歸還,若繼續不按期歸還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借書時,先查目錄,然后填寫索書單,將索書單交給工作人員予以登記。
4、取書時要仔細檢查原書,如有污損、缺頁等情況應及時說明,否則由借書人負責,所借原書不得批劃、污損、遺失,如發生此情況,應按賠償制度執行。
5、借書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篇3:中小學校學生圖書借閱管理制度范例
中小學校學生圖書借閱管理制度(4)
一、一二年級由圖書管理員組織圖書下放,每月一次。
二、三年級以上以班為單位,統一辦理借書手續。
三、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借還圖書,每次可借一冊,期限為一周,到期可續借一次。
四、過期未還又未辦理續借手續者,每天罰人民幣壹角,超過兩周者,取消借書資格。
五、損壞圖書照價賠償,丟書者罰款。
六、學生帶圖書離開學校前,須到圖書室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