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醫院綠色通道管理制度
1.綠色通道為院內急危重病人快速高效的服務系統。
2.綠色通道負責人:急診科主任。
3.門急診護士應具有高度責任心和豐富臨床經驗,對急危重病人,應立即通知醫生進行搶救。其他相關科室人員被呼叫參加搶救時,必須在5min內到達指定搶救場所。
4.急危重病人由急診科主任和護士長組織搶救。遇有成批病員,嚴重復合傷等突發事件時,應立即通知醫務科,按《廣西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實施。
5.各級綠色通道醫務人員要訓練有素、技術嫻熟、職責明確、堅守崗位,能勝任搶救各種危重病人的需要,隨時做好搶救準備。
6.急診搶救室為搶救危重病人的專用設施,不得挪作他用。一切搶救物品實行“五定”制度(定人保管、定點放置、定量供應、定期檢查、定期消毒),保證搶救病人使用。
7.在搶救危重病人時,搶救班護士應主動觀察病情,準確執行醫囑,醫生口頭醫囑要準確、清楚,護士要復述一遍后執行,及時記錄。
8.綠色通道各相關醫技窗口張貼綠色通道病人優先的標識。由門急診護士在檢查單上蓋“綠色通道”章,并發放“綠色通道”卡,保證各項措施優先。
9.對危重病人實施先搶救后掛號,先用藥后付費等便捷措施。
10.所有檢查由專人(工勤人員、搶救護士)護送,所有醫技、病房等相關科室保證綠色通道的暢通。
篇2:口腔科綠色通道就診制度
口腔科綠色通道就診制度
為了完善科室服務管理機制,為廣大患者提供優質服務,現制定綠色通道就診。
(一)綠色通道適用人群:
1.持老年證者。
2.體弱多病者。
3.有肢體或智力殘疾者。
(二)綠色通道就診流程:
1.醫護人員全程陪伴。
2.在和其他患者有效溝通后優先就診。
3.提供專區候診,休息服務。
篇3:醫療相關制度:醫療急救綠色通道管理制度
醫療相關制度:醫療急救“綠色通道”管理制度
1、醫療急救“綠色通道”的含義
醫療急救“綠色通道”是指醫院搶救急危重癥患者時,為挽救其生命而設置的暢通的診療過程,該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員,應對進入“綠色通道”的患者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診療服務,以使任何急危重患者都能得到基本的醫療救治。
2、“綠色通道”的范圍
(1)休克、昏迷、心跳呼吸驟停、嚴重心律失常、重要臟器急性功能衰竭等急危重癥患者的急診搶救。
(2)110、120及其他部門轉送的“三無”流浪乞討患者(無錢、無家屬、無身份證明)的急診搶救。
(3)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交通事故、中毒等)中患者的急診搶救。
(4)其它應當開通“綠色通道”的情況。
3、“綠色通道”的措施
(1)急診科實行二十四小時連續應診制及首診負責制,有關科室值班人員接到急診會診請求后應于5分種內到達院內會診地點。
(2)患者進入“綠色通道”后,即實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處置,后掛號交費;先入院搶救,后交款辦手續),各有關臨床、醫技科室及后勤部門必須優先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務。
(3)凡需多科室協同搶救的患者,原則上由對病人生命威脅最大的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如有爭議,急診科醫師有權裁決,或由醫務科(總值班)決定。
(4)接診科室遇到突發公共事件(交通事故、中毒等)等重大搶救時,應立即報告醫務科或總值班,迅速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以便組織全院力量進行搶救。
(5)全院醫務人員均有義務積極參加“綠色通道”的搶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病人。對干擾“綠色通道”的個人和科室,造成不良后果者,須追究其責任。
4、“綠色通道”的程序
(1)凡需開通“綠色通道”的患者,由首診醫師提出申請并填寫“綠色通道審批單”,辦公時間由醫務科、非辦公班時間由總值班審批。情況緊急的先開通后審批。
(2)急診科護理組根據“綠色通道審批單”,可直接辦理掛賬、檢查、取藥、住院等手續。凡無家屬等陪伴的患者,急診科應安排護士、護工等人員協助或代為辦理相關的手續。
(3)患者經治療病情穩定或轉院后,急診科應及時與相關部門或家屬聯系,共同做好費用催繳工作,同時應定期做好“綠色通道審批單”的統計工作。
(4)進入“綠色通道”的患者,原則上應在急診科就地安置搶救。確需住院的,患者轉入病房后,由收費處協助病人家屬將“綠色通道審批單”轉入住院登記處,以便結賬,處方及各類檢查申請單分別在藥房和醫技科室保存。
5、“綠色通道”救治費用標準和救治經費結算
(1)“綠色通道”內患者的救治,應嚴格按照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規定的范圍;不得超范圍用藥或進行高額費用的檢查(特殊病情搶救除外)。
(2)每月7號前各經治科室將開通“綠色通道”患者病歷資料、費用清單匯總交醫務科,由醫務科組織醫學專家、醫保辦、財務科、審計室相關人員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合理的費用將予以核銷;超范圍用藥或不合理的高額檢查費用將扣所在科室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