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醫院出診制度
1.我院已加入120,120系統按欽州市120指揮中心統一安排,本出診制度特指精神科出診,其他科急診出診按急診工作制度執行。
2.精神科出診聯系:上班時間為醫務科(電話:0000-0000000),休息時間為院總值班(電話:0000-0000000)。個人或科室接到出診聯系的,要報告醫務科或總值班。
3.當接到出診請求或要求出診電話時,應問清地點、姓名、聯系方式及疾病基本情況、要求出診目的,并做好記錄,以便及時派人出診。
4.到出診地點后,應立即了解病情并視情況進行相應處理。要采取強制措施時,要征得親屬(監護人)的同意并簽名備查;采取強制措施時,要注意防范意外發生。如出診人員不能處理時,要告知請求出診人,必要時請110前來處理。
5.參加突發事件出診任務時,要服從現場指揮,協同其他人員做好精神心理方面的處置工作。
6.出診接回精神病人時,途中要密切觀察病情,注意做好意外防范工作。病人到院后要協助值班醫師、護士進行處理,并做好記錄及交接班工作。
7.出診科室派出人員設立臨時負責人,其他人員要服從臨時負責人的指揮、安排。
篇2:自治州醫院門診醫師出診管理制度
自治州醫院門診醫師出診管理制度
一、專家門診實行準入、退出制度,普通門診安排高年資住院醫師以上、專科門診安排主治及以上職稱醫師出診。
二、由各科負責門診出診醫師排班,原則上不能擅自更換門診時間。
三、門診醫生應在指定開診時間前10分鐘到達診室,做好開診準備工作。
四、出診醫師嚴格按排班要求出診,科室提前一周把排班表交門診部,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診時,應至少提前24小時向科主任請假,科主任安排其他相同專業、相同或更高職稱的醫生代替出診并通知門診辦,門診辦負責聯系已預約的患者更改預約時間或取消預約。
五、門診醫師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六、門診部每天對門診醫師登錄時間進行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