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設施器材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單位
啟用時間
截至時間
填寫說明
1、本表作為小區物業每月對小區內每幢建筑消防設施及滅火器進行檢查、維修保養情況的記錄。
2、記錄應當認真、詳細、準確,字跡工整、清晰。
3、填寫時應當使用鋼筆或簽字筆。
4、本記錄應當妥善保管,以備公安消防機構和上級主管部門檢查。
建筑消防設施器材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檢查或維修 保養的時間 |
負責檢查或維修保養的單位(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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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或維修 保養的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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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 或 維修 保養 的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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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現 問 題 及 處 理 情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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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篇2:消防器材檢查使用規定
消防器材檢查、使用規定
一、消防設施、器材實行"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
二、每月對消防栓、消防泵、箱體、門鎖、閥門、應急燈、水帶、水槍、管道等配套設施進行定期檢查、清點、登記、存檔。
三、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四、消防板手存放在顯要位置,以便隨時備用。
五、加強消防設施設備的巡視、檢查、保養,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六、禁止挪用、丟失消防器材,改變消防器材擺放位置,嚴禁損壞消防設施、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