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yè)有限公司辦公用品使用管理規(guī)定
1.0 目的
為規(guī)范、指導公司辦公用品領用、發(fā)放和使用管理工作,制定本規(guī)定。
2.0 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3.0 術語
低值易耗品是指公司物資中單位價值較小或使用年限比較短(一般在一年以內)的物品。
4.0 職責
辦公室是辦公用品的管理責任部門,公司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管理。
5.0 內容
5.1 公司各部門員工如需領用辦公用品,首先按規(guī)定認真填寫單據(jù),逐級審批。
5.1.1 普通員工領用辦公用品需部門負責人簽字,辦公室負責人審批,領用人填寫好辦公用品個人領用登記表后,保管人員方可發(fā)放辦公用品;
5.1.2 各部門負責人領用辦公用品,需由分管副總審批,辦公室負責人簽字,領用人填寫個人領用登記表后,保管人員方可發(fā)放辦公用品;
4.1.3 區(qū)域領用辦公用品需大區(qū)經理簽字,銷售總監(jiān)審批,辦公室負責人簽字,領用人填寫好辦公用品個人領用登記表后,保管人員方可發(fā)放辦公用品。
4.1.4 大區(qū)經理領用辦公用品需銷售總監(jiān)審批、辦公室負責人簽字,領用人填寫好辦公用品領用表后,保管員方可發(fā)放辦公用品。
5.2 各部門需領用的辦公用品屬部門公用的物品,需確定專人保管。
5.3 已使用完的辦公用品如需重新再領用的,物品如有硬質包裝、可保存的,需將舊物品上交,并按辦公用品領用規(guī)定中第一條辦理,做到以舊換新。
5.4 新入職員工,在第一周試用期內,所領辦公用品只限中性筆一支、文件夾一個、筆記本一本。在此段時間工作中,如需領用其它辦公用品,必須由分管副總審批,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辦理領用手續(xù)。
5.5 各辦公室公用辦公用品領用數(shù)量超過一件時,須在辦公用品領用單注明原因,經分管副總審批,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予辦理。
5.6 公司后勤人員領用勞保用品,按規(guī)定每季度領一次,特殊情況須總經理特批后,方予辦理。
5.7 公司員工領用辦公用品后,因保管不當?shù)仍虺霈F(xiàn)丟失、損壞等情況,由領用人負責。
5.8 公司員工異動(調崗、離職)等情況,須將自己領用的辦公用品上交辦公室(除橡皮、鉛筆、稿紙等易耗品外),如部門公用辦公物品,須進行書面移交。
篇2:公司勞保、辦公用品配額使用制度
公司勞保、辦公用品配額使用制度
一、本著加強勞保、辦公用品使用管理、促進節(jié)約使用的原則和理念,養(yǎng)成個人良好習慣而制訂本制度。
二、污水處理站勞保及辦公用品實行定額管理。
三、污水處理站在月初3天內根據(jù)本部門的勞保用品和辦公用品配額,向后勤倉庫領取。
四、污水處理站運營主管負責勞保及辦公用品在部門內配發(fā),并登記存檔,每月上報核對。
五、臨時增加的勞保、辦公用品需臨時申報,經主管批準后方可領取。
六、各人員領用的辦公用品、勞保用品,應妥善使用與保管,不可浪費,秉持以壞(舊)換新的更換原則。
七、勞保用品配額和辦公用品配額見本辦法附表一。
篇3:D中學辦公用品及課桌凳使用管理規(guī)定
D中學辦公用品及課桌凳使用管理規(guī)定
為培養(yǎng)師生愛護公物、注意節(jié)約的良好習慣,更好利用學校資源,學校特制定《城南中學辦公用品及課桌凳使用管理規(guī)定》,明確學生注意保護好辦公用品及課桌凳,不得損壞和調換,注意防腐、防塵、防潮。并由科室及各班主任組織學生學習后,張貼。
一、范圍:校園內一切學校財產,包括科室、班級內的多媒體、水桶、撮子、掃帚、拖把、黑板、門窗、玻璃、窗簾、插座開關、照明、等教育教學輔助用具及公共屬區(qū)已落實負責班級的開關、照明、水管、消防、墻壁、樓梯道、欄桿、安全指示標志、花木草坪等。
二、要求:
l、全體教職工及學生應愛護公物,勤儉節(jié)約,合理利用辦公用品,節(jié)約水電。
2、所有辦公用品自然損壞,應攜帶損壞物品到總務處或經總務處人員檢驗后, 方可更換新的或能使用的。
3、辦公用品按照要求和標準統(tǒng)一發(fā)放后,一般不再單獨申領,單獨領取要寫明理由和用途以備檢查。
4、學生損壞公物,一般是自行維修,不能自行修理的,報學校總務處后,按學校規(guī)定賠償后,由總務處安排人員進行維修。
5、全校桌凳,辦公桌椅采取逐套編號,每一套桌凳與學生一一對應,由學生負責保護和管理。
三、管理制度
1、桌凳等辦公用品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調配使用,教職工無權挪作他用或私用。
2、每學期檢查不少于1次。遇特殊情況隨時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維修。
3、各科室、班級用的辦公用品、宿舍,有各責任人負責保護(含墻面、門窗、辦公桌椅、空調、教學輔助品等)。學校與責任人鑒定責任書。除自然損壞由學校統(tǒng)一維修外,責任人不負責。人為損壞的維修費由責任人承擔,并扣相關人員的量化分數(shù)。
4、各科室、班級內設施由負責人落實維護,確保電、空調、門窗、辦公用具的正常使用。電工應經常檢查科室電路、電器,及時排除故障,保證用電安全。自然損壞的報請校長批準后維修或更換;故意損壞的一律由個人賠償。
5、各班內的多媒體設備、水桶、撮子、掃帚、拖把、黑板、窗簾等輔助用具由各科室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不當丟失或無故砸壞由各科室自己負責更換。
6、學生用課桌凳誰使用誰負責,班主任具體負責班內桌凳的使用維護。屬于學生故意損壞,班主任負責落實學生賠償。未落實的由班主任賠償。賠償費用從班主任補貼中扣除。
7、各班內的插座、開關及公共屬區(qū)已落實負責班級的開關等,由相應負責人(班主任)負責使用保護,損壞或砸爛的由各班負責賠償。
8、各班的燈具由班主任負責,屬于自然損壞的燈具由學校及時更換。如管理不善學生弄斷電線、砸壞燈具的由班主任落實學生賠償。
9、洗刷的水龍頭由落實負責的班級保護,學生自主擰去或擰壞的水咀由損壞人賠償。
10、各科室、各班級不準亂拉亂接電線、電器,由電工在學校統(tǒng)一安排下操作。否則出現(xiàn)觸電事故,后果一律由各處室負責人、班主任負責。
11、樓上用于滅火的消防箱,走廊燈各責任班級負責保護。
12、樓上的護欄由分工班級負責定期擦洗,學生無故損壞,抓住的由該生負責賠償,抓不住的由責任班級負責賠償維修費。
13、各實驗室、微機室內的實驗桌凳、水咀,由實驗室(或實驗教師)負責保護,學生損壞的落實賠償。
四、校財產賠償
1 、非故意損壞的,按照物品的實際價格賠償;教職工故意破壞學校公物,加倍賠償,除賠償外另按學校制度嚴肅處理;學生故意破壞學校公物,加倍賠償,除賠償外另按學校制度嚴肅處理。
2 、班級使用的財產賠償:
① 開學初一周內,由各科室和班級將存在情況報總務處,總務處檢查確認后,做記錄。統(tǒng)計后,班級財產由各班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無法查實,由負責班級集體賠償。總務處隨時進行檢查。
附:城南中學公共財產賠償標準:
1、2、3、4、5、7、
注: (1)未列明的按照維修價格另行通知。
(2)情節(jié)惡劣的,由學校研究后,另定。
(3)綜合樓及實驗樓參照執(zhí)行或另行通知。
城南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