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分公司會計職務說明書
1、部 門:北京分公司
2、職 務:會 計
3、直接行政上司:經 理
4、直接業務上司:總公司財務部經理
5、本職工作:會計核算、會計監督
6、基本職責:
6.1嚴格遵守公司的財務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做好分公司財務核算與監督工作。
6.2負責分公司的日常費用的財務審核報銷工作。
6.3 認真辦理長途運費結算工作與短途運費的核算工作。
6.4 按照總公司財務部規定的會計核算方法,做好各條線路上付款項的核對和負責上付款項管理和催繳工作。
6.5 做好與總公司、分公司及返程業務的對賬工作。
6.6 認真做好分公司返程貨物的應收款帳跟蹤和催收工作。
6.7 按時按質按量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本,編制會計報表做好財務分析。
6.8 做好固定資產以及低值易耗品實物管理工作,做到帳實相符,按時提交《資產增減報表》。
6.9 必要時,在不違背總公司規定財務制度前提下,擬訂本單位辦理會計事務的具體辦法。
6.10 各種票據、會計資料的歸檔保管,并登記好各種備查帳。
6.11 應客戶的要求做好開具發票工作及與稅務、工商等相關部門的各項財務工作。
6.12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7、工作權限
7.1 有權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7.2 有權對記載不明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7.3 有權對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4 有權要求相關人員提供會計核算所需要的資料。
8、工作程序
8.1 每天上班前應主動做好自己工作崗位的“5S”工作,將辦公桌上的文件、資料分類整理。
8.2 每旬必須定期與出納進行對帳,對發現帳目不符的,應在對帳單上注明并交出納更正,對發現違反公司財務制度或法律規定的報銷憑證應立即向總公司財務經理匯報,情節嚴重的可直接向總經理匯報。
8.3 每旬應根據公司規定定期將分公司帳目上報總公司財務經理審核。
8.4 每月5日前必須將上月帳目與總公司財務對口人員進行核對。
8.5 每天下午15:00以前必須向統計人員索要前一天的所有統計報表,對未及時上交的,應口頭提醒,提醒無效的可直接報分公司經理處理;對統計報表有誤的,應開具《業務更正單》交統計,并對其進行登記,月底報統計部處理。
8.6 每天下班前應將當日重要文件、資料、帳本分類整理后存放檔案柜,將電腦內的重要文件資料加密保存。
9、工作責任
9.1 對因管理不善造成本職范圍內的財務機密泄露后果負責。
9.2 對因帳目建立、核對不清而造成的后果負責。
10、協作關系
10.1 配合各分公司財務、統計人員做好帳目核對、清算工作。
10.2 配合總公司財務、統計人員做好帳目查詢工作。
10.3 協助出納做好帳目的核對、查詢工作。
11、任職要求
11.1要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1.2應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11.3熟練操作電腦,熟練運用WORD、E*CEL等辦公軟件。
11.4 具有認真細致嚴謹的工作態度和任勞任怨的吃苦精神。
11.5 要具有大專學歷,中級會計職稱,,5年以上會計工作經驗。
責任人確認: 直接上司簽名 : 行政中心簽批:
篇2:會計主管職務說明書
會計主管職務說明書
職務名稱:會計主管英文名稱:General Ledger supemison
簡縮名稱:職務級別:
直屬上級:總經理直屬下級:出納員/稽核員
1.0 職務概述
及時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認真貫徹執行和維護國家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積極參與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2.0 職責說明
2.1參與制訂財務部經濟計劃、業務計劃,考核、分析預算、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
2.2進行會計核算
會計人員要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如實反映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會計核算,及時地提供真實可靠的、能滿足各方需要的會計信息,是會計人員最基本的職責。
2.3實行會計監督
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立即向本單位行政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制度、財務制度規定的收支,不予辦理。3.4對會計憑證,主要是記帳憑證進行復核,并蓋章。每月據工作情況寫出分析報告編制月報表及財務分析。
2.5協調與有關部門及下屬員工之間的工作關系,考核員的工作質量。
2.6對下屬、員工進行培訓,關心員工思想和生活,發揮他們工作積極性,完成上級交辦其他任務。
2.7辦理其他會計事務。
篇3:物業財務會計職責說明書
物業財務會計職責說明書
1.對規定的會計科目名稱、編號、核算內容和對應關系,不得任意改變。
2.對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須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3.要嚴格審核會計憑證并妥善保管。對偽造、涂改或經濟業務不合法的憑證,應拒絕受理,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4.按照規定設置總賬,明細賬。啟用會計賬簿時,應在賬簿封面上寫明單位名稱和賬簿名稱,賬簿扉頁上應附"啟用表"。
5.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賬簿。賬簿記錄發生錯誤時,不準涂改、刮擦,刪除的文字或數字劃線注銷(必須使字跡清晰可辨),然后在劃線上方填寫正確方案或數字,并由記賬人員蓋章(簽字)。
6.按照規定,定期(月、季、年)核對賬目、結賬、編制會計報表,并做到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任何人都不得竄改或授意、指使他人竄改會計報表數字。
7.按照規定對各種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
[上崗條件]
●中專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政治上無不良表現,有3年以上會計管理經驗;
●能應用計算機辦公軟件;
●有會計上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