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學院實驗中心職工請假與考勤制度實施辦法
為加強實驗中心全體職工考勤管理,嚴肅勞動紀律,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部門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勤制度
1、實驗中心主任為本部門考勤責任人,要認真執行考勤制度。
2、教師上課時段嚴格執行上下課時間,上課考勤以教科辦和中心的檢查記錄為準。除上課外,每周的政治、業務學習會議必須簽到。其它要求到會的集體活動亦實行簽到制度。
3、行政及教輔人員實行坐班制,工作日必須按時上下班,中心要進行考勤登記。
4、實行彈性坐班制的人員,每周坐班時間須不低于三個上午和二個下午,并予以公示。
二、考勤項目與時限規定
1、請假
職工請假按國家規定分為病假、婚假、產假、喪假、事假五種。
(1)病假:職工的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請假原則上不超過一周,憑醫療證明辦理續假手續;職工因病住院,請假時限按住院時間及醫囑休息期辦理。
(2)婚假:結合學校工作特點,職工結婚應盡可能占用假期時段。晚婚者平時工作時間可準一周婚假。
(3)產假:根據《山西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晚育規定的計劃內分娩者,享受產假4個月;產假期間采取長效節育措施的,享受產假6個月。
(4)喪假:只限于直系親屬,假期為3天,長途者可延長為一周。
(5)事假:視具體事由批假。
2、遲到、早退、擅自離崗
職工應嚴格執行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擅自離崗。
3、曠工
下列情形均以曠工論處:
(1)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擅自不上班或離校者;
(2)請假手續不全,不符合審批程序、權限者;
(3)教師無故不參加規定的學習、業務研討會議者,按曠工一天計。
三、請假手續及時間審批權限
1、職工請假應填寫一式兩聯的請假條,寫明假別、事由、起止時間等。請病假、產假需附有規定醫院的證明。
2、請假三天之內由中心主任審批,一周之內須報主管院領導審批;超過一周的報院長審批。
3、任課教師請假批準后,憑批準件在中心和教科辦按規定辦理調、停課手續。
4、職工在緊急情況下來不及辦理書面手續時,應及時打電話按審批權限報告相關負責人并取得同意。但事后必須按程序補辦書面請假手續。
5、工作時間中途外出公干者,需向中心領導申報并獲批準,并在中心進行考勤登記。
6、請假條審批后報送人才辦備案,存根聯由中心留存。
四、考勤結果處理
1、教師:按太原理工大學輕紡工程與美術學院《教學人員綜合量化考核及崗位職級評定細則實施辦法》規定執行。另外請長假者,超過15天至30天,停發當月崗位津貼;超過一個月者,待消假后恢復其崗位津貼。
2、行政坐班人員:短期請假,年度考核時按太原理工大學輕紡工程與美術學院《行政系統人員綜合量化實施辦法》規定扣分:病假住院-0.5分/天,小病請假-1分/天,事假-2分/天,遲到、早退、中途擅自離崗-1分/次,曠工-10分/天,年度考核津貼發放時,按每分10元扣除。請長假者按下列規定扣發:超過15天至30天,停發當月崗位津貼和績效津貼;超過一個月者,待消假后再恢復崗位津貼和績效津貼。
篇2:E初中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E初級中學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1、教職工考勤時間為辦公時間,要求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辦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將自己的全部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與學習中去。
2、早讀、上課、就餐由值日人員考課(考工)。要求早讀隨班,巡視學生早讀情況;上課教師按課表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堂。未經教導處許可不得隨意調課。遲到、早退、中途離堂,私自調課將記入當日學校日志。
3、教職工有事事先請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請假時一并報交經代崗人簽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絕電話請假、請人代假、代人請假的現象發生。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3天先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由校長室研究。所有請假未批準前不準擅自離崗,否則按曠工、曠教論處。病假持書面報告和醫院證明材料,呈報校長室,按規定批準。沒有文件規定(可照顧生產護理假三天,直系親屬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處理,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扣績效工資6元/天,并記入個人檔案。授課教師教輔人員請假均需在教導處辦理請假登記手續,其余人員在校長室辦理登記手續。
4、嚴禁不假離崗。不假離崗的按曠工、曠課論處,曠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別扣績效工資10元;曠課一節扣發績效工資10元;非教學人員在上班時間不在崗影響工作的以次數計算,每次扣績效工資10元;曠工、曠課不合并計,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課教師應提前三分鐘在教室門口候課,做好上課準備。如上課鈴響后五分鐘,科任教師沒有上堂,課代表須及時報告該課任教師,如果科任教師不在,應立即向班主任匯報。若班主任不在,及時找教導處或校長室,由教導處安排人頂課,保證上課不空堂。被安排頂課的原科記著曠課,頂課補助每節績效工資4元,班級日志、學校日志均應如實記載。班級不及時報告、匯報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貼每節2元。
說明:星期五下午路遠的同志在不超過一節課的情況下可在值日領導處登記回家。
樅陽縣E初級中學
篇3:中學學生考勤及請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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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班級負責考勤的學生干部,應準確無誤地記錄每日遇到、早退、缺席的人數和節數,每日向班主任匯報,每周向教務處匯報。
二、學生不準曠課,不準逃避自修、早讀、課間操和課外活動,若情節嚴重或態度惡劣,給予校紀處分.
三、事假必須有家長或監督人的簽章假條,一般須事先請假,三天以內班主任批準,一周以內德育處批準,一周以上須經校長室批準。病假也須有家長和醫院的簽章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