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頭中學教師專業引領制度
為了使校本教研向縱深可持續方向發展,快速提高教師思想觀念和業務能力,并能及時學習先進教育教學理論和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每年定期聘請教育科研人員、專家來校做學術報告,現場指導教研工作,向教師傳遞信息,提供觀念,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2、學校在每次區教研室來校視察工作時,爭創機會讓教研人員與教師接觸、交談。
3、學校每年組織骨干教師外出學習,開闊視野,并及時傳達學習精神,做到點面結合。
4、學校及時組織教師學習區教研室編寫的《教研通訊》,指導學校的教研工作。
5、利用互聯網學習先進教學教育理論,摘錄及時印發,不斷更新教師思維。
篇2:幼兒園出入校園引領制度
幼兒園出入校園引領制度
一、家長進出學校(園)制度
1.家長來校確須進校者,向保安說明情況,經確認身份同意后再開始辦理登記手續。
2.當家長給子女送物品時,可由保安通知班主任老師,由家長直接交給老師。
3.家長若將校(園)內學生接出校外,須得班主任批準,經核實后才能出校門。
二、來訪人員進出學校制度
1.來訪人員來校(園)確須進校者,保安用電話向被訪部門或被訪人員取得聯系,經確認身份同意后再開始辦理登記手續。
2.登記時請出示身份證、工作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認真填寫《來客來訪單》,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當來訪人員離開學校時,應及時將簽有被訪者姓名的回執聯交于保安。
三、學生進出學校(園)制度
1.每周一至周五按學校規定上學時間到校,一般不能提早來校,家長按準確時間接幼兒離園。不準攜帶玩具、管制刀具及危險品進校門。
2.課間不得隨意出校門,幼兒幼特殊情況離園,必須由老師通知家長,家長親自來接。
3.去校外組織集體活動時,必須向上級領導報告,經過批準后再組織活動。
四、出入物品查驗制度
1.門衛室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門衛室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進行查驗,憑學校簽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單,查驗核實并登記后方可放行。外運物資,必須憑相關部門簽發的“物資出門證”,并查驗無誤后放行。
3.門衛室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