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企業質量獎懲制度
一、化驗室沒有按規定取原料、產品樣;或樣品未按規程方法分析化驗;或做單樣;或漏檢項目,發現一次就扣除化驗室全體50%年終獎勵,責任者還加扣一個月工資。
二、生產未按原料分析數據通過配料計算加料,發現一次扣除生產人員全體50%年終獎勵,主要責任者還加扣一個月工資。
三、供應原料、成品帳物不符,統計虧損差額的價值,從相關管理人員中年終獎或工資中扣除,反則反之。
四、生產科、化驗室(缺一不可) 未會同共同對原料、成品取樣,發現一次扣供應科全體50%年終獎,責任者還加扣一個月工資。
五、車間班組生產出合格產品才能噸位計酬,不合格產品返工的電耗、煤耗、噸位修理費、噸位管理費、噸位工資、損耗的原材料必須從返工班組噸位計酬中扣除,當班組長當月工資的10%也同時扣除。
六、領導下達錯誤指令,其所下令應扣金額由下指令的領導負擔,造成嚴重后果時,除經濟處罰外,行政上免除其職務。
七、車間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計劃停車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該現狀的責任班組10噸噸位工資,該班組在第二次上班必須全部處理完,否則一次加倍扣除噸位工資,依此類推。車間主任1%的工資也依次同時扣除。
八、車間所有設備由修理工包機,包機設備的故障率<8小時/月,每±1小時修理工每人加扣10元。修理工不接受車間或廠、科室下達的任務,一次每人扣20元。
篇2:小學質量調研的獎懲制度
小學關于質量調研的獎懲制度
為了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學質量,根據縣局的全面提升教學質量年活動實施方案,街道中心校結合教學的實際情況,舉行月質量調研活動及學期期末調研活動,為了表彰優秀,激勵后進,特制定本制度:
一、參考依據
以本次調研的上一次量化考核成績作為依據。
二、獎懲
1、語數英每次調研成績位居全街道同年級同學科前三名的分別獎勵現金50、40、30元。
2、語數英每上升一個名次獎勵現金10元。
3、語數英每次調研成績位居全街道同年級同學科后三名的由教研室組織召集開會,幫助分析成績并進行誡勉談話(相比上一次有進步名次的不用參與談話)。最后一名的并作出書面說明。
4、語數英連續兩次位居后三名的學科教師由中心校校長進行誡勉談話。
5、在一學年兩次期末質量調研中,量化成績位居同年級同學科后1/3名次的,并且未進步2個名次的(依據以年終的期末考試),報考縣局招聘教師時學校不予出具證明。
6、在縣局的歷次質量抽測中,學生成績位居全縣后1/3名次的任課教師,當年所有的評先樹優一票否決。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中心校。
鄭山街道小學教師教學成績量化細則
為了提高全街道教育教學質量,激發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增強教師的工作競爭意識,為教師的年度考核、評先樹優及職稱評聘提供重要依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教學成績量化考核細則。
一、界定:
考試學科:語文、數學、英語。
考查學科:品生(社)、科學、信息、美術、體育、音樂、地方課程(傳統文化、安全教育、環境教育)。
考核方式:各學科以學期結束前教研室統一組織的調研作為依據。書面考核的學科有:語文、數學、英語、品生(社)、科學、信息、美術、音樂、地方課程。技能考核的學科有:科學、信息、體育、音樂。
二、成績的計算:
1、語數英學科的教師教學成績量化:以教研室統一調研成績作為依據,考試學科量化合格率、優秀率、平均分;考查學科量化合格率、平均分。考試學科三項所占比率為合格率為40%、優秀率為30%、平均分為30%,最終的量化分滿分按照90%計入。考查學科的合格率為60%;平均分為40%,最終的量化分滿分按照10%計入。代一個或者多個考查學科的教師,取考查學科的平均值后按照10%計入。不代考查學科的語數英教師的成績按100%計入。
2、其他專職的教學成績量化:
按照同年級同學科成績第一名為滿分,依據公式:個人成績=個人成績/第一名成績*100計算取值后,然后每個年級的同一學科根據取值統一排序。
3、附加分:
考慮到班級的人數問題,在核定考試人數后,取同年級的平均人數,超過平均人數的,在語數英總量化分確定后,多一個學生加0.1分,低于平均人數不扣分。
三、說明:
1、考慮到班級的均衡、學生的差異問題,計算每個班級的量化成績時在實有學生人數的基礎上減4%后進行計算。
2、學生的確定,以建檔人數作為基數,減去有正式轉學、休學及借讀手續的學生,生病的學生需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和藥費單據。
3、學校反映學生有其他原因的,只要建檔,不再考慮其他因素。
篇3:云溪小學教學質量評價獎懲制度
云溪小學教學質量評價獎懲制度
為激勵教師認真工作,提高教學質量,制定本制度。
1、位次獎懲:較上期位次每進一位獎勵100元,每退一位懲50元。位次名列前茅的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分差在2分以內不計退位。
2、優生數獎:班級優生數每出現一人獎勵班主任以及全體統考科目教師(含班主任所任學科)各30元。優生數增加最多的班主任提名為學期優秀班主任候選人。優生數每減少一人懲所在班全體統考科目老師各30元。
3、縣抽考獎:單科排位進入所在類別學校中游及以上的,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居倒數10位以內的懲100——300元。
4、點上教師獎懲:單科排位名列第1,2、3名的分別給予300、200、100元的獎勵,居倒數位次者將不再聘用或調動崗位。
5、非統考科目獎懲:在縣級抽查中名列前茅的獎勵200——500元,并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倒數位次的懲20元。
6、本制度牽涉到的數據以鎮統考數據或縣抽考數據為準,若考風不正成績失真,則取消執行本制度。本制度執行不和上級相關制度發生聯系,上級相關制度由上級執行,本校不重復獎勵和懲處。
7、本制度從20**年春季執行。優生考慮開學初的轉出,但不考慮中途轉出,也不考慮轉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