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施工物資設備部門安全職責
1.按照施工(生產)技術要求和物資供應計劃,供應的各種設備和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規定的安全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并負責提供必備的技術、質量合格證件。
2.加強對在用機具和防護用品的管理,對自有及協作隊伍自備的機具和防護用品定期進行檢驗、鑒定,對不合格品及時報廢、更新,確保使用安全。
3.負責施工現場材料堆放和物品儲運安全。
4.負責應急救援材料的儲存和管理,負責施工現場器材的安全巡視和參加每月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5.負責器材危險源辨識工作,針對重大風險制定控制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參與事故原因調查,制定糾正與預防措施,并認真落實。
7.機電設備、交通車輛的選型、購臵必須充分考慮其安全性能,保證安全運行。
8.定期組織機電設備、車輛安全大檢查,組織或參與交通事故和機械電力事故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9.負責制定和補充機電設備、車輛、機械和小型機具的安全技術操作細則及管理使用、維修保養定期檢修制度,并監督執行。嚴禁未經培訓合格和無證人員駕駛操作各種機械和車輛。
10.對新購大型進口機電設備必須做到“三先”,即:先制定安全操作規則和管理辦法;先培訓操作人員;先進行試運轉,否則不準投入使用。
11.對特種設備的管理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進行規劃、指導、監督檢查。
篇2:工程項目現場物資設備管理方案
工程項目現場物資及設備管理方案
1、材料質量保證措施
對物資的采購依據建設公司材料管理規定按其重要程度分為A、B、C三類物資。對于A、B類物資原則上選用衛生廳已確認的合格供應商,并經重新評價報業主認可;C類物資的供方評價不需報業主認可,但項目部需貨比三家,以材料質量證明資料為依據進行擇優采購,并建立供貨記錄。
對需增加的A、B類物資由器材部組織質保/技術等相關部門人員對供方進行評價,評價合格后報業主認可,方能成為合格供方。
器材部對供方提供的資料和評價記錄進行匯總,建檔備案,及時修訂和建立項目部合格供方名冊,并在其中選擇采購。
材料、設備的使用部門/隊依據圖紙/規范和有關技術要求編制"物資需用計劃"經總工程師批準后報器材部。
器材部依據"物資需用計劃"編制"物資采購計劃"施工經理批準后組織采購。
采購合同或協議應明確規定物資品種規格、質量要求、技術標準、驗收條件、價格、違約責任及供貨期限等,經施工經理審核,報項目經理確認后實施。
2、材料質量控制手段
2.1材料采購過程的流程
1.用料申請單
2.原材料采購計劃
3.周轉設備材料采購計劃
4.分承包方業績和信譽情況表
5.分承包方選擇申報審批表
6.合格分承包方資質評定表
7.合格分承包方名錄
8.工礦產品購銷合同
9.周轉設備材料租賃合同
10.產品準用證
11.產品合格證
12.質量保證書
13.原材料復試報告
14.收料日記
15.原材料質量追溯跟綜卡
2.2檢驗與試驗標準流程控制
物資進庫前由器材部組織質保部或技術部及監理或業主等有關人員進行外觀檢查或見證取樣,待合格后方能入庫。
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控制工作流程圖見下表:
2.3物資貯存
a) 物資保管
◆ 驗收入庫的物資,保管員要根據各類物資的化學成份,物理性能和材料的品種、規格進行貯存并建立三級明細賬,及時反映物資動態情況。
◆ 庫內貯存物資根據倉庫的實際條件進行擺放,并及時建立材料卡進行標識,標明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狀態、進場日期等。
鋼材、木材、水泥及磚、瓦、灰、砂、石的儲存,應整齊堆碼,實行定位堆放,下墊上蓋,并掛有標識牌。
◆ 鋼材、木材、水泥的儲存。
--鋼材必須按不同品種、規格、材質分別堆放,若要露天存放,要選擇干燥、平坦又較高的場地。線材采用側立碼放,以一層為宜,魚鱗式碼垛,高不超過1.5 米,圓鋼、方鋼、扁鋼、螺紋鋼、帶鋼、管材應順碼平放一頭齊。按一定數量分層,每層墊垛,垛寬不得超過2.5米,高度不得超過1.5米,垛兩旁有木樁,以防坍垛;大型工字鋼,槽鋼應側立碼放,側碼應一頭高,一頭低,以利于淌水,槽鋼、角鋼、每層用木條隔開,垛高不超過1米。分層記錄數量;鋼板應疊放,薄板10張一疊,中厚板垛基隨墩面增加,薄板、鍍鋅板應在庫內存放。
--木材、原木按樹種,材質等級分別堆放,順放平堆,垛兩端加立柱,并用鐵線加固;成材(方材、板材)按材質、品種、規格存放在干燥,通風、排水良好的料場或庫房內,注意防火、防腐、防暴曬、防雨淋等。
--水泥按品種、標號、出廠日期的先后分別存放,倉庫地面應防潮,庫外排水暢通,水泥碼高不超過10層,存放期不宜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應重新翻垛,重新取樣試驗,按試驗后確定的標號發放。
◆ 磚、瓦、灰、砂、石等大宗材料進場,應按施工平面布置及場地劃分,合理堆放,磚每200塊堆碼整齊,便于清點;砂、石堆放整齊不混淆;白灰及白灰膏應選好場地,不能混入其他雜物。
◆ 為防銹、防潮、防腐、防變質,庫內物資堆放要求 離墻不少于30公分,離水泥地不低于15公分,離自然地面不低于30公分,料棚和露天堆碼場應根據現場情況具體確定,但不能低于庫內物資堆放要求的標準。
b) 物資的發放
◆ 物資出庫前,由領料單位根據需用計劃開具領料單;領料單,調撥單所列內容,必須填寫完整清楚,注明工程名稱和使用部位。由工長、材料員簽字后,經器材部計劃員批料,器材部部長審核后,由保管員發料,保管員要按子項工程分類別及時登記"物資出庫明細臺賬"(見附表八)。
◆ 物資發放本著先進先出、易損先發(如水泥在庫不超過三個月),發放數量限制在核定之內的原則,做到手續不符,去向不明、白條子未經驗收或出現狀態標識不清或無標識的物資不出庫。物資出庫要做到一次完成,一次結算,避免甩頭留尾,造成混亂。
◆ 調撥物資的發放,保管員依據計劃員開具的調撥單,財務收款后發放。
◆ 各組領用物資后,應建立"三級明細賬"(只建數量),便于真實地反映物資的實際用量情況,以利于進行材料成本分析。班組領用材料時,以"領料小票"的形式到器材部領料,領料簽字必須齊全;材料組建立 "明細賬"時,以領料單作為入庫的依據,以領料小票作為出庫的依據。及時反映物資入庫、出庫、庫存動態情況,并按子項工程建立"物資出庫臺賬"(見附表八)"物資驗收記錄臺賬"(見附表四),并于每月月未27日前編制"物資收發與結存動態報表"報項目部,以便于項目部及時了解和掌握材料實際消耗和庫存動態情況。并作好編制物資統計報表的依據。
◆ 焊材的驗收,出庫、發放、烘干、復試、保管等,按《焊材驗收、保管、烘干、發放、回收工作程序》執行。
◆ 器材部發放物資時,如有質保要求,必須將材料質量證明書,復試報告復印件等資料交領料單位,以做交工驗收的依據,原件由器材部留存。
c) 物資退庫
◆ 各領用單位對已辦理領料手續的剩余材料要及時到器材部辦理退庫手續,減少實領量,器材部保管員按物資入庫驗收標準辦理退庫手續,用紅字沖減實發量,增加庫存量。
◆ 因設計變更退庫物資,保管員按物資入庫驗收標準辦理退庫手續,器材部應與業主和供應商聯系辦理物資移交手續。
d) 物資清查與盤點
◆ 對于保管過程中的各項物資,要堅持日清、月結、季盤點,及時登記三級明細賬,定期與實物核對,確保賬、物、卡三相符,做到四清:物清、賬清、資料清、標識清;并與每月月末編報"物資收發與結存動態報表"。盤點后發現盈虧和積壓物資,應查明原因,編報"盤盈盤虧報表","多余積壓處理報表",經審批后調整庫存量,如發現品種、規格
混淆按規定進行調賬。◆ 對有保管期限,存放時間過久及易碎、易蝕、易混等物資作外觀查看,必要時通知質保部取樣化驗,經取樣化驗不合格后,提出報廢,并填寫"報廢物資申請表",待批準后沖減庫存量。
◆ 凡保管過程發生的各種原始記錄,如驗收單、領料單、調撥單、領料小票、退庫單、盤點原始記錄,三級明細賬、報表、材質化驗單等,要分門別類整理、裝訂、登記、編號、歸檔。
e) 倉庫防火安全
◆ 倉庫內、外要配備完好的防火用具,放在明顯的位置。保管員要會使用并懂得其性能和操作方法。
◆ 倉庫內不準用明火取暖或照明,照明燈泡不得超過60W,并做到人走燈滅。
3、現場施工機械使用及安全管理
3.1資料的管理
建立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使用臺賬,以檢測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的安全運行是否處于受控狀態。
3.2 使用和維護管理
a) 為保障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安全運行,首先是機械設備供應方確保以完好的機械設備提供給施工現場使用,帶"病"的機械設備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b) 施工現場負責為機械設備進入現場作業提供道路、水、電,臨時機棚或場地等必需的條件,并清除對機械設備作業妨礙或不安全因素,需夜間作業的設置充足的照明。
d) 機械設備進入現場作業的,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的書面交底。
e) 對設備的使用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和設備使用說明書執行,并按照"十字作業法"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保證設備良好的完好狀態。
3.3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
a) 大型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安裝位置與施工現場的現場布置圖所示意的位置相等。起重機不靠近架空輸電線,如限于現場條件必須在線路旁作業時,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
b)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根據原有生產廠的規定,按照機械設備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作業技術措施,由專業隊伍的隊(組)人員在隊(組)長的負責統一指揮下進行,并有技術和安全人員監護。
d)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安裝完畢后,經調試、試運行和安裝隊(組)負責人、機械負責人、技術員、安全員、會同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對設備進行驗收檢查,經驗收合格簽證后,在設備明顯處掛上"驗收合格"牌"機械性能"牌方可投入施工生產運行。
篇3:物資設備采購管理監督辦法
物資設備采購管理監督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集團公司物資設備采購租賃使用的監督管理,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腐敗工作力度,規范采購行為,降低采購成本,規避經營風險,提高管理水平,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物資設備采購(租賃),是指集團公司各級各類物資設備采購(租賃),包括:工程物資、工程機械、專用設備、工程及行政用車、周轉材料、機械配件等的采購(租賃),集團公司、工程公司機關金額較大的一次性大宗物資的采購(租賃)。
第二條 物資設備采購管理(租賃)監督主體是指:集團公司、工程公司紀委及工程項目紀工委。紀檢監察組織依照法律和規定,對管理范圍內的物資設備采購(租賃)管理進行監督。
第三條 為更好發揮紀檢監察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能作用,各業務部門和紀檢監察組織應主動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及時溝通信息。在物資設備采購(租賃)運作時,業務部門要提前向紀檢監察組織以書面或其他形式告知其基本情況,包括物資設備名稱、種類、運作方式、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等。紀檢監察組織在接到業務部門通知后,及時安排監督人員參與。監督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參與并認真把關。
第四條 參與采購決策
監督人員要參與本級年度購置計劃、自建項目計劃的論證,監督是否按實際需要申報購置計劃,是否按購置計劃和庫存情況編制采購計劃,并嚴格執行;是否存在計劃與實際采購不相符,以“變通”手段采購等問題;特殊情況下的計劃外采購是否嚴格履行了審批程序。獨家代理、專利、專有等特殊產品采購的審批程序是否合規、備查資料是否齊全。
第五條 參與市場調查
(一)供應商資格審查。監督是否按規定對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考察程序是否合規。
(二)供應商業績考核。監督是否對供應商進行動態量化考核,供應商是否有履約能力,是否列入“黑名單”。
(三)采購價格審查。通過調查采購價格的確定過程和相關資料,監督采購價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超出采購指導價格,調查供應商數量是否達到評估價格要求。
第六條 參與采購招標
(一)采購方式。通過了解采購物資設備的種類、市場供應情況和交貨期要求,監督采購方式的選擇是否正確、合理,大宗、重要物資采購方式是否經過集體審定。
(二)招標程序。監督招標前有無組織技術交流,標底測算是否合理,招標程序是否規范、嚴謹,評委組成是否合規,評分標準是否合理,是否按評標標準確定中標人。招投標項目在開標時,監督人員必須在開標現場監督開標運作全過程。確認各投標方代表是否到場,當場在各投標方代表的監督下,親自檢查各標書的密封情況,同時監督開封,在公認合理無異議的情況下,各投標方代表在開標結果表上簽字,監督人員作為公證人簽字證明此開標結果有效。
(三)詢比價采購。通過查閱詢價記錄、詢價書等相關資料,監督詢比價程序是否規范,詢比價資料是否齊全,詢價書內容是否正規、完整,供應商的報價書內容和密封是否符合要求,有無相應的技術協議,詢比價結果是否客觀公正。
選擇其它采購方式的,通過了解相關的采購管理規定和程序,監督是否按規定審批和辦理相應的采購手續。
第七條 參與合同過程監控
(一)審批與簽訂。監督是否按規定審批和簽訂合同,有無越級、越權審批、簽訂的現象,合同中標人和實際簽約人是否一致,合同是否為集團公司統一范本,合同條款是否存在法律隱患。
(二)過程控制。監督是否跟蹤合同履行過程,異常情況有無書面報告和解決方案,是否按合同約定追究違約供應商的責任,變更合同的審批手續是否規范,有無簽訂合同變更協議。
(三)采購物資設備驗收。監督物資設備入庫是否嚴格執行了質量、數量驗收制度;對技術要求高、大批量或資金額度大的物資設備是否組織了由物資、技術等專業部門及使用單位參加的聯合驗收并實行驗收簽字手續。
(四)不合格物資設備處理。監督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物資設備是否辦理讓步接受、退貨、索賠等事宜。
(五)貨款結算。通過查閱合同、付款計劃、付款憑據等相關資料,監督物資設備采購資金的使用是否嚴格執行集團公司財務規定;付款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是否存在超額付款、提前結算、長期占用等問題、供應商質量保證金支付是否符合規定。
第八條 參與物資設備處理
(一)積壓物資處理。通過查閱庫存結構報表等相關資料,監督是否按規定開展庫存動態分析,對大額積壓物資形成的原因和m.dewk.cn責任是否分析清楚,是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廢舊物資設備處理。監督是否建立了廢舊物資回收制度;報廢物資是否認真執行了報批手續;是否建立并認真執行廢舊物資處理制度;在廢舊物資處理過程中是否有私設“小金庫”、損公肥私等行為。
第九條 三個重點
紀檢監察組織在實施監督過程中,要重點監督采購、租賃和廢舊物資處理三個環節。紀委負責監督工程機械、工程和行政車輛的采購管理。項目紀工委主要負責監督工程用主材、地材、周轉材料、輔助材料和單臺價格5萬元以下的設備以及二、三類料的采購;工程機械、工程和行政車輛、小型機具、周轉材料的租賃;廢舊物資、周轉材料、5萬元以下廢舊設備和小型機具的處理。
第十條 一項措施
為確保各項監督制度落到實處,自本辦法印發之日起,集團公司各類物資設備采購(租賃)合同(協議)上要設立紀檢監察組織意見一欄,紀檢監察負責人必須簽字。無項目紀工委書記或其授權人簽字,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不得簽字,不得加蓋公章;無公司紀委書記或其授權人簽字,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不得簽字,不得加蓋公章。
第十一條 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分析原因,分清責任,提出整改意見。一般問題責成自行整改,嚴重問題的由紀檢監察組織立案查處。
第十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本級及所屬各單位。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集團公司紀委、監察處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