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宿舍管理規定
1.目的
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保證入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余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所有居住集團公司蘇州本部宿舍的員工。
3.員工宿舍包括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宿舍。
4.行政部負責宿舍的安排、管理、協調和控制。
5.宿舍入住的條件
5.1非本地、主辦級及其以上員工。
5.2在求職和錄用時提出書面住宿請求,經行政部簽核意見,分管領導審批后的員工。
5.3經分管領導審批后的臨時暫住員工。
5.4符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
5.5入住前必須自愿接受并保證遵守此規定。
6.宿舍管理
6.1住宿標準:原則上,集團經營班子成員單人單套,集團一級部副總經理級及其以上員工單人單間,二級部經理、主辦及其以下員工視情而定。具體由行政部安排指定。
6.2宿舍配備標準:配備基本生活設施,包括冰箱、洗衣機、空調、電熱水器,其它生活設施、用品自理。
6.3 宿舍租金標準(暫定):入住青山綠庭宿舍人員一律按每月5元/平方米收取,入住蘇州德豐公司宿舍人員一律按每月3元/平方米收取,按月從當月工資中扣收。
租金標準有調整的以行政部通知為準。
6.4 宿舍費用及付費方式:入住青山綠庭宿舍每月發生的水、電、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由入住人員自行繳付并分攤;入住蘇州德豐公司宿舍每月發生的水、電及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由入住人員承擔(分攤),按月從當 月工資中扣收。
6.5入住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于離職或到期之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6.6入住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6.7公司宿舍原則上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非親屬),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征得行政部的同意。
6.8宿舍內由公司或業主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床鋪、床墊、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衛設備、門窗、墻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6.9公司行政部應當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入住人員應當及時通知行政部:
7.1入住人員有違反宿舍管理規定,且情節嚴重。
7.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7.3住宿員工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并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7.4住宿員工需要留宿親友的。
8.入住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8.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8.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8.3做好個人衛生,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必須放人櫥內和床下,不得隨意擺放。
8.4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8.5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盡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后果自負。
8.6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7房間衛生由住宿員工輪流負責,保持宿舍衛生整潔。
8.8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9. 入住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入住資格,并如實呈報所在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理:
9.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9.2在宿舍賭博、斗毆、酗酒的。
9.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9.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9.5違反宿舍管理相關規定達三次以上者。
9.6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
9.7有偷竊行為的。
9.8安排入住卻長期閑置未住達3個月以上的(公務出差除外)。
10.附則
10.1本規定由集團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10.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2:安管部宿舍管理規定
安管部宿舍管理規定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規定。
1、講究公德,進出宿舍時,保持宿舍內肅靜,走跑要輕,不準大聲喧嘩、嬉鬧、酗酒,以免影響其他員工的正常休息。
2、員工床位張貼所住宿員工照片,員工對所居住宿舍及床號不得隨意改變或變更。
3、宿舍內不準吵罵、斗毆,不準隨意生火,不準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品。
4、凡入住本宿舍的員工必須愛護公共衛生,嚴禁從窗外及樓梯間高空拋物或丟棄垃圾。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及時關閉水電設施,避免造成浪費。
5、禁止傳播淫穢物品,禁止盜竊他人財物,嚴禁聚眾賭博。
6、凡本宿舍員工之家屬、親友來訪,必須配合宿舍管理員做好來訪登記,不得隨意帶入宿舍逗留,更不能留宿,違者進行處罰(舉報人獎勵)。
7、入住宿舍員工自覺維護宿舍內所有器具、設備完整,不得任意損壞宿舍內的物品。
8、入住宿舍員工必須自覺增強安全意識,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和用品,公司概不負責住宿人員在任何情況下的任何財物損失。
9、凡有任何疾病、意外及突發事故,當事人必須盡快通知宿舍管理員。
10、部門員工如需住宿者需向公司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入住,并且需保證每周住宿時間不少于三晚,住宿所需水電費用亦應平均分攤。
11、未登記住宿的職員不得在宿舍內入住,并且不許在宿舍內洗澡洗衣服。
12、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深造等),應于離職日起24小時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或搬家費。
13、宿舍分組以班為單位住宿,由各班的巡邏崗全面負責宿舍工作,如在宿舍檢查中發現問題,將追究領班的管理責任。如該領班所帶班的宿舍在宿舍檢查中連續三次被評為最差宿舍,將對該領班做出處分。
篇3:大酒店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某大酒店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為了搞好員工宿舍的管理,使大家有一個清潔、舒適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嚴禁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嚴禁私藏有毒、易燃易爆、槍支、及其它違禁品,違者立即解聘,情況嚴重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2、除酒店配置的電器外,不準在住房內使用功率在200W以上的電加熱用具,違者沒收其用具。
3、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處的住宿安排和管理,不得擅自調換房間,違者除責令其搬回原位外,并簽警告單。
4、愛護公物,不得隨意拆遷,挪用公物,違者除責令其恢復公物原狀外,予以口頭警告,公物如有損壞或遺失,必須照價賠償。
5、新到員工憑員工卡安排住宿,住宿員工憑"員工證"經當值保安員驗證方得進入宿舍。
6、各宿舍必須安排衛生值日,打掃清潔衛生,不得隨地吐痰、潑水、亂丟煙頭、果皮紙屑、廢瓶、雜物,違者罰做宿舍清潔工作半天。
7、自覺節約用水、用電。沖涼、洗衣等不能用長流水,宿舍不能有長明燈,累計達三次簽警告單。
8、宿舍內不得大聲喧嘩、奔跑,午休時間不得串門聊天,夏季晚上12時后,冬季晚上11時半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者簽警告單。
9、來訪客人應辦理"來訪登記"并且限定在值班室或接待室內活動,嚴禁以任何理由串訪員工宿舍,違者簽警告單或對來訪人罰款50元。
10、員工直系親人來訪因特殊原因確需住宿的,必須書面申請至宿舍主管處,經批準方可留宿,并按規定繳納住宿費用,違者拒絕其入住。
11、男、女員工晚12時后不準在住宿房內互訪,更不準有其它不雅行為,違者簽單。
12、離職員工,限二天內搬離宿舍,否則,宿舍管理人員有權清理所有物品,不作任何賠償。
13、員工攜帶行李、箱、包、袋等離開宿舍,宿舍管理人員有權會同保安員共同進行檢查。拒不接受者,簽警告單。
14、員工宿舍電視機凌晨1:30由宿舍處關閉。
15、員工在電視開放時間觀看電視,不得影響其它班次員工的休息。員工之間如因觀看電視發生矛盾或爭執,一經發現,由宿舍管理人員收回電視機,視情節嚴重程度,收回電視機3-7天,并給予當事人之適當處罰。
16、員工不得男女混居,如經查出,一律簽警告單(含男女接待室內)。
17、員工禁止在宿舍區域打麻將、牌九,違者沒收賭具。參與者各簽警告單。
18、員工宿舍空調按規定時間統一開放。
19、凡違反上述規定,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視其情節態度予以批評、罰款、簽警告單處分,對累犯不改者,按《員工手冊》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