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科技公司法律文件審簽規定
為規范公司法律文件的審核與簽署,控制風險,公司設立法律事務人員負責審核公司各類法律文件。公司各類法律文件須先經公司內部法律事務人員審核,審核后按程序報批。
一、原則
第一條 原則上,公司各類法律文件均需經公司內部法律事務人員對法律文件進行審核。
第二條 法律事務人員在審核文件時應尤其注意對涉及到付款條件、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重要內容進行仔細審核。
第三條 負責簽署法律文件的具體承辦人必須對法律文件所涉及內容條款的具體履行負責。
二、流程
第五條 承辦部門將填寫清楚的《法律文書內審會簽單》及需審核的法律文件內容交公司內部法律事務人員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
第六條 承辦部門應按內部法律人員出具的審核意見對法律文件進行修訂。法律事務人員在確認承辦的法律文件已修訂后方可簽字進行下一步流程。
第七條 涉及需會簽部門的,承辦人員須將經與法律事務人員溝通確認后的法律文件送各會簽部門會簽意見。
第八條 法律文件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或授權人)批準,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篇2:電力科技公司法律文件審簽規定
電力科技公司法律文件審簽規定
為規范公司法律文件的審核與簽署,控制風險,公司設立法律事務人員負責審核公司各類法律文件。公司各類法律文件須先經公司內部法律事務人員審核,審核后按程序報批。
一、原則
第一條 原則上,公司各類法律文件均需經公司內部法律事務人員對法律文件進行審核。
第二條 法律事務人員在審核文件時應尤其注意對涉及到付款條件、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重要內容進行仔細審核。
第三條 負責簽署法律文件的具體承辦人必須對法律文件所涉及內容條款的具體履行負責。
二、流程
第五條 承辦部門將填寫清楚的《法律文書內審會簽單》及需審核的法律文件內容交公司內部法律事務人員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
第六條 承辦部門應按內部法律人員出具的審核意見對法律文件進行修訂。法律事務人員在確認承辦的法律文件已修訂后方可簽字進行下一步流程。
第七條 涉及需會簽部門的,承辦人員須將經與法律事務人員溝通確認后的法律文件送各會簽部門會簽意見。
第八條 法律文件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或授權人)批準,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篇3:醫學院科研項目經費決算審簽辦法
醫學院科研項目經費決算審簽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保證科研工作的順利開展和經費的有效使用,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和國家有關科研項目及其經費管理辦法,參照《國家教委委屬高等學??蒲薪涃M決算審簽辦法》,結合學院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基礎平臺建設、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需要學院審計部門審簽經費決算的科研項目。
第三條 科研項目經費審簽的主要內容:
1、科研項目財務決算的編制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數字是否真實、完整、準確;
2、經費開支是否符合國家有關科技政策、財務法規制度、項目科研經費管理辦法或項目協議;
3、有無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科研經費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第四條 凡列入審簽范圍的科研經費,由學院審計部門實施審簽。按規定需要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項目,審計部門可幫助項目組聯系或委托。
第五條 對科研經費實施審簽應具備下列條件:
1、獨立核算。接受上述科研經費的項目,應由學院財務部門按國家和學院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分項目的經費核算,實施專項管理,??顚S茫WC經費來源和支出真實、準確。
2、編制決算。科研項目結束后,由項目負責人組織清查賬目和資產,核實撥款和支出,在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的指導下,按照科研項目編制決算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經費決算。
3、資料齊備。凡需審簽的項目,項目組或科研管理部門應及時向學院審計部門提供有關科研經費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項目申報書(合同任務書)、科研項目經費決算報表、科研項目經費收支明細表和其它有關資料。
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學院審計部門可視為不符合審簽條件,不予簽署審計意見。
第六條 審簽科研項目經費按下列程序進行:
1、項目組根據財務部門提供的科研項目經費收支明細表,編制科研經費決算報表,經財務部門核實簽章后連同項目收支明細表等其他資料送學院審計部門。
2、學院審計部門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如發現資料不夠齊全、準確,及時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內補充、修改。
3、學院審計部門對項目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在資料齊備后10日內簽署審計意見。如發現經費開支不符合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加以糾正。
第七條 學院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應加強對科研經費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保證經費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八條 學院審計部門視審簽工作需要,可對與科研項目經費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延伸審計。
第九條 經過審簽后的科研經費決算,由科研管理部門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第十條 科研經費決算報表審簽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學院審計部門將按規定程序上報學院及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學院審計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