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學學生走讀、外宿及租房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管理,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維護學生的切身利益,保障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所有學生原則上均由學校統一安排在校內指定的學生公寓內或由學校統一辦理租住手續的社會出租公寓內住宿。禁止任何學生私自走讀、外宿或租房住宿。
二、本校教職工子女如在自家所在的校區就讀,可申請走讀。其審批手續按以下程序辦理:1.學生本人申請;2.家長簽字同意;3.家長所在單位證明(證明其居住地);4.學生所在學院簽字同意;5.學生公寓管理部門簽字同意;6.學生工作部(處)審批同意。學生申請和審批手續須在上學年放假前一周進行(新生在開學一周內進行)。
三、確因身體或精神狀況不適合居住學生公寓內的,可申請租房,由家長(或其他監護人)陪讀。其審批手續按以下程序辦理:1.學生和家長向學生所在學院提出申請(須出具醫療證明);2.在所就讀的校區內聯系好已取得公安部門頒發的《房屋租賃證》的房屋;3.由學生所在學院到學生工作部(處)辦理審批手續。
四、家住長沙市區的學生星期五、六晚上,如無集體活動可回家住宿,但每學期最后一周或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內必須辦理有關審批手續(本人申請、學院同意、學生工作部<處>備案);其他學生走親訪友需外宿的,須事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必須有親友的姓名、住址和聯系方式),獲批準后才能外宿,班主任必須于下周二前向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報告。
五、凡未經批準私自走讀、外宿或租房住宿者,學校將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違紀處理條例》進行處理。
六、私自走讀、外宿或租房住宿的學生如在外發生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在外進行違紀違法活動,學校一旦發現,將視情節對其加重處分,或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本規定所稱“外宿”是指學期中學生在學校安排的學生公寓以外的室內外環境中住宿(晚上12:00未返回公寓就寢)。
八、本規定適用于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相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篇2:學校走讀生協議書范文
學校走讀生協議書范文
為了加強我校學生安全管理,確保每位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zz中學施行封閉式校園管理,學生在校期間一律在校就餐和就寢。現根據部分在校學生家長強烈要求,經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申請,學校同意()年級()班______同學為我校走讀生。走讀期間,只限下晚自習監護人接回家休息,不在學校住宿,其它時間不得外出。為了加強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分清安全管理責任,學校和學生及家長達成如下協議:
一、學校的管理責任
1、學校對走讀生進行必要的安全紀律教育并加強管理。
2、向家長提供學校的作息時間,便于家長對子女的監控和管理。
3、學校正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班主任有及時通知家長的義務。
二、家長的管理職責
1、家長作為監護人,應對子女的交通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權負責。
2、家長應向學校提供家庭準確的地址和聯系電話,主動了解學校的作息時間安排。如家長提供給學校的資料不準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長自己承擔。
3、家長必須主動接送自己的孩子,走讀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的校外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管理。學生放學后或來校路途,到網吧、游戲廳等社會娛樂場所出現不良后果,或在社會上交友、參與不健康活動、打架斗毆以及酗酒等有危險性活動出現的事故由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
4、學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履行請假手續。否則產生的一切安全以及其他問題由家長負責。
三、走讀生的職責
1、走讀生需辦理走讀證,離、入校要自覺接受門衛對佩戴走讀證的檢查。除了參加學校集體活動外,一律按時回家,不得在校逗留。
2、走讀生入校時間為:早上起床前5分鐘,否則視為遲到。離校時間為:晚上放學后20分鐘內離校。(具體時間見學校的作息時間安排)
3、走讀生在校外期間出現安全問題,由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走讀生無視學校的校紀班規,不到校學習,視為在家自學,所發生一切違紀事件和安全事故由學生和家長負責。
5、走讀證由政教處辦理,若有遺失,走讀生要交費申請補辦,走讀證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造假。一旦發現,學校將給予記過以上處分并沒收走讀證。
此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20**年8月20日止。
班主任審批意見:學生簽字:
家長(監護人)簽字:
走讀生詳細住址:
監護人聯系電話:
**市zz中心學校
年月日
篇3:高級中學走讀生管理責任書
高級中學走讀生管理責任書
為加強封閉式管理力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走讀生必須履行嚴格要求的審批手續,為明確責任,確保安全,走讀生家長必須和學校簽訂《走讀生管理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1、走讀生在校外的交通安全等一切管理由法定監護人(走讀生家長)負責,法定監護人負完全責任。
2、走讀生出入必須遵守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必須按時出入,出入時主動出示出入證件,出入證不準借給他人使用。
3、走讀生必須由法定監護人(父親或母親),或代理監護人在家,否則不予走讀。
4、走讀生不準把快餐、不衛生食品帶入學校。
5、走讀生在校外必須遵守《中學生行為規范》,不得違法違紀,做一名文明、守紀的中學生。
走讀生姓名:班級:
責任人簽名:學校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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