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制度-35項二十九.護理人員繼續教育制度
1、護理部負責醫院各層次護士繼續教育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
2、落實醫院護理專業繼續教育規劃及方針政策。
3、制定本院各層次護士繼續教育培訓計劃實施細則
4、組織申報區級、市級及國家級護士繼續教育項目
5、對科室的護士教學管理小組工作進行指導監督,保證培訓計劃的落實。
6、按計劃每年向科室提供各種學習信息,做好學分登記、審核工作。
7、定期召開繼續教育小組會,通報信息,討論工作。
8、向上級領導匯報護士繼續教育工作信息,確保護士繼續教育工作質量。
篇2:第五醫院護理人員繼續教育制度
第五醫院護理人員繼續教育制度
護理繼續教育是繼畢業后規范化專業培訓之后,以學習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為主的一種終生性護理學教育。參加繼續教育,既是護理技術人員享有的權利,也是應盡的義務。
1、參加繼續護理學教育活動(學術會議、學術講座、專題討論會、專題講習班、專題調研和考察、疑難病歷護理討論會、技術操作示教、短期或長期培訓等),為同行授課、作學術報告、發表論文和出版著作等,均視為參加繼續教育。
2、繼續教育以短期和業余學習為主。自學是繼續護理學教育的重要形式,參加的學習應堅持所學內容對口,符合本科室業務發展需要。
3、醫院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由護理部負責。護理部與各科室共同制訂護理人員的學習、培訓、進修計劃。參加繼續教育須提前提出個人書面申請,經科室簽署意見后遞交護理部審批。
4、護理部對上崗前護士及低年資護士著重進行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及鞏固專業思想的教育,業務培訓以基礎護理為重點。高年資護師要加強提高服務態度的教育及專科理論、技術的學習。
5、護理技術人員須按規定取得每年接受繼續護理學教育的最低學分數,才能作為再次注冊、聘任及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條件之一。
篇3:自治州醫院護理人員在職繼續教育培訓制度
自治州醫院護理人員在職繼續教育培訓制度
一、護理部成立繼續護理教育領導小組,職責如下:
(一)負責醫院各層次護士繼續教育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按要求開展單位繼續護理教育活動。
(二)落實醫院護理專業繼續教育規劃及方針政策。
(三)制定本院各層次護士繼續教育培訓計劃實施細則。
(四)組織州級、省級護士繼續教育項目。
(五)對科室的護士繼續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指導,保證培訓計劃的落實。
(六)按計劃每年向科室提供各種學習信息,做好學分登記、審核工作。
(七)定期召開繼續教育小組會,通報信息,討論工作。
(八)向上級領導匯報護士繼續教育工作信息,確保護士繼續教育工作質量。
二、完成畢業后護理學教育、培訓,獲得護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護理人員,應參加繼續護理學教育活動,并將此作為護理人員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建立繼續護理學教育登記制度和檔案,登記護理人員參加繼續護理學教育活動的情況。
四、護理人員每年按規定取得接受繼續護理學教育的最低分數,才能再次獲得注冊、聘任及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