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行政管理-30 項
十九、信息部門管理制度
1. 信息部門(信息中心/信息管理中心/信息部/信息工程部)是受院長/副院長直接領導的、兼具管理職能的技術科室,其基本職能是負責醫院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實施、運行、維護和管理。
2. 醫院信息化建設的核心內容是醫院信息系統建設。醫院信息化建設應堅持以需求為導向、以應用促發展,注重經濟實效、技術上適度超前的基本原則,遵循規劃充分論證、分步實施、試點運行、階段見效、持續發展的實施策略。
3. 醫院可以根據工作的需要,對信息中心、醫學工程處(設備科/器材科)、統計科、病案科、圖書館乃至通訊部門進行機構和功能的重組和歸并。
4. 在醫院信息系統的建設過程中,必須堅持以全院大局為優先考量,在院長/副院長的授權下完成信息資源的平衡調配,避免形成信息孤島,并確保與信息系統相關任務及時、準確、完整的執行和完成。
5. 為保證醫院信息化建設的順暢進行,信息部門必須爭取院方提供必要的支持條件。包括充足的專業技術人員配備;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的信息處理設備運行環境和辦公空間;以及滿足醫院信息化發展需要的預算資金。
6. 信息部門有貫徹執行國家和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發布的有關信息化的法律、法規、標準、政策、條例、規程和辦法的責任。
7. 參照國家和衛生行業的相關標準和規范,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貫徹執行。相關管理制度應包括但不限于:
1) 信息安全與保密管理
2) 信息共享管理
3) 機房管理
4) 網絡管理
5) 數據庫管理
6) 應用系統操作規程
7) 信息標準化管理
8) 用戶管理
9) 數據備份管理
10) 應急事件處理預案
11) 人員培訓
1. 確立為醫院醫療、教學、科研和管理服務的意識,參照信息技術治理的理念和方法,推動信息管理和服務的規范化。
2. 信息工程的立項、審批、實施、驗收應按照相關規定履行招標、論證手續,并接受財務和審計部門的監督。
3. 加強以醫學信息學為基礎的專業學科建設,強化對信息中心工作人員的相關專業技術培訓,提高其分析、解決、處理問題的水平和能力,以為臨床和管理部門提供及時、優質的信息服務。
篇2:人民醫院信息部門管理制度
第三人民醫院信息部門管理制度
1. 信息部門(信息中心/信息管理中心/信息部/信息工程部)是受院長/副院長直接領導的、兼具管理職能的技術科室,其基本職能是負責醫院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實施、運行、維護和管理。
2. 醫院信息化建設的核心內容是醫院信息系統建設。醫院信息化建設應堅持以需求為導向、以應用促發展,注重經濟實效、技術上適度超前的基本原則,遵循規劃充分論證、分步實施、試點運行、階段見效、持續發展的實施策略。
3. 醫院可以根據工作的需要,對信息中心、醫學工程處(設備科/器材科)、統計科、病案科、圖書館乃至通訊部門進行機構和功能的重組和歸并。
4. 在醫院信息系統的建設過程中,必須堅持以全院大局為優先考量,在院長/副院長的授權下完成信息資源的平衡調配,避免形成信息孤島,并確保與信息系統相關任務及時、準確、完整的執行和完成。
5. 為保證醫院信息化建設的順暢進行,信息部門必須爭取院方提供必要的支持條件。包括充足的專業技術人員配備;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的信息處理設備運行環境和辦公空間;以及滿足醫院信息化發展需要的預算資金。
6. 信息部門有貫徹執行國家和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發布的有關信息化的法律、法規、標準、政策、條例、規程和辦法的責任。
7. 參照國家和衛生行業的相關標準和規范,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貫徹執行。相關管理制度應包括但不限于:
1) 信息安全與保密管理
2) 信息共享管理
3) 機房管理
4) 網絡管理
5) 數據庫管理
6) 應用系統操作規程
7) 信息標準化管理
8) 用戶管理
9) 數據備份管理
10) 應急事件處理預案
11) 人員培訓
1. 確立為醫院醫療、教學、科研和管理服務的意識,參照信息技術治理的理念和方法,推動信息管理和服務的規范化。
2. 信息工程的立項、審批、實施、驗收應按照相關規定履行招標、論證手續,并接受財務和審計部門的監督。
3. 加強以醫學信息學為基礎的專業學科建設,強化對信息中心工作人員的相關專業技術培訓,提高其分析、解決、處理問題的水平和能力,以為臨床和管理部門提供及時、優質的信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