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管理作業指導書 ★ 第五章之八 工資管理 編號:Q/PH-WD01-5.8
A版0次修改
一、 根據現代企業管理的要求,本著“三個有利,三個掛鉤”的原則,即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開發人力資源;有利于增加企業經濟效益;將個人收入與企業經濟效益掛鉤,與本人工作態度與服務質量、勞動紀律掛鉤,與工作績效掛鉤。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實現公司管理目標。
二、 工資構成
1、 基本工資
2、 崗位津貼
3、 職務補貼
4、 工種補貼
5、 月獎金
三、 工資崗級標準
1、 制定原則:根據行業及企業實際經營狀況,制定員工工作崗位工資標準。
2、 劃分標準:根據工作性質不同分為三種崗位工資,相同崗位工資又依據學歷、經驗等不同分為若干等級。
3、 工資等級
A、管理人員:a)一般;b)中級;c)高級
B、技術人員:a)一般;b)中級;c)高級;
C、保安人員:a)一般;b)中級;c)高級
四、 崗位工資級別評定辦法
1、 員工經招聘錄用后,根據任職資格確定工作崗位。
2、 辦公室將員工基本情況進行初審后,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員工崗位工資級別標準,特殊情況的員工可由總經理批準給予適當級別的工資標準。
3、 高級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的工資級別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4、 試用期人員工資根據新聘員工從事的崗位,按相應崗位的試用工資標準發放。
五、 工資發放
每月28日為發薪日。由辦公室提前一周將員工考勤統計結果和上月的考評結果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報送財務部計發。
六、 其他薪金發放標準
1、 雙薪。根據公司當年經營情況酌情發放/終止。發放辦法是年滿12個月的,發放1個月的工資,未滿12個月的,不予發放(試用期員工不享受雙薪)。
2、 加班費。經公司領導同意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及國家法定休息日值班和加班的,按《勞動合同》有關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七、 工資變動管理
1、 員工工資實行動態管理。員工評定崗位級別后,工資按照崗位標準套入相應的檔次,具體執行薪隨崗定、崗變薪變、易崗易薪的工資管理原則。
2、 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目標管理情況,由公司領導研究決定調升和下浮員工工資的比例,以增強企業發展后勁。
3、 工資調整與勞動紀律掛鉤:
對于員工表現將依據獎勵制度執行,發現有違紀現象,按相應的處罰標準在當月的工資中扣除。具體執行《員工獎懲條例》。
篇2:物業行政管理作業指導書:工資管理
大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管理作業指導書 ★ 第五章之八 工資管理 編號:Q/PH-WD01-5.8
A版0次修改
一、 根據現代企業管理的要求,本著“三個有利,三個掛鉤”的原則,即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開發人力資源;有利于增加企業經濟效益;將個人收入與企業經濟效益掛鉤,與本人工作態度與服務質量、勞動紀律掛鉤,與工作績效掛鉤。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實現公司管理目標。
二、 工資構成
1、 基本工資
2、 崗位津貼
3、 職務補貼
4、 工種補貼
5、 月獎金
三、 工資崗級標準
1、 制定原則:根據行業及企業實際經營狀況,制定員工工作崗位工資標準。
2、 劃分標準:根據工作性質不同分為三種崗位工資,相同崗位工資又依據學歷、經驗等不同分為若干等級。
3、 工資等級
A、管理人員:a)一般;b)中級;c)高級
B、技術人員:a)一般;b)中級;c)高級;
C、保安人員:a)一般;b)中級;c)高級
四、 崗位工資級別評定辦法
1、 員工經招聘錄用后,根據任職資格確定工作崗位。
2、 辦公室將員工基本情況進行初審后,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員工崗位工資級別標準,特殊情況的員工可由總經理批準給予適當級別的工資標準。
3、 高級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的工資級別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4、 試用期人員工資根據新聘員工從事的崗位,按相應崗位的試用工資標準發放。
五、 工資發放
每月28日為發薪日。由辦公室提前一周將員工考勤統計結果和上月的考評結果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報送財務部計發。
六、 其他薪金發放標準
1、 雙薪。根據公司當年經營情況酌情發放/終止。發放辦法是年滿12個月的,發放1個月的工資,未滿12個月的,不予發放(試用期員工不享受雙薪)。
2、 加班費。經公司領導同意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及國家法定休息日值班和加班的,按《勞動合同》有關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七、 工資變動管理
1、 員工工資實行動態管理。員工評定崗位級別后,工資按照崗位標準套入相應的檔次,具體執行薪隨崗定、崗變薪變、易崗易薪的工資管理原則。
2、 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目標管理情況,由公司領導研究決定調升和下浮員工工資的比例,以增強企業發展后勁。
3、 工資調整與勞動紀律掛鉤:
對于員工表現將依據獎勵制度執行,發現有違紀現象,按相應的處罰標準在當月的工資中扣除。具體執行《員工獎懲條例》。
篇3:客戶投訴的處理作業指導書
客戶投訴的處理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為加強與業戶的溝通,確保業戶投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提高業戶對服務中心服務的滿意度。
2.0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提供的服務過程中接收到的所有客戶投訴的處理。
3.0職責
3.1服務中心經理負責監督本物業范圍內業戶投訴的處理,必要時給與協助。
3.2客戶服務主管負責組織處理本物業范圍內的業戶投訴,必要時給與指導。
3.3客戶服務助理負責處理本物業范圍內的客戶投訴,必要時上報領導請求協助處理。
4.0內容
4.1定義
4.1.1有效投訴:指業戶對物業服務中心在管理服務、收費、經費管理、維修養護等方面失職、違規等行為的投訴。
4.1.2協助處理投訴:指業戶對因開發商或外部環境/本服務中心服務范圍以外公共配套設施等原因而產生的影響小區業戶日常居住的不良因素,希望由服務中心協助處理的投訴。
4.1.3無效投訴:指有效投訴和協助處理投訴之外的其它投訴。
4.1.4集體投訴事件:指同一物業范圍內五戶或五戶以上的業戶針對同一事件同時提出的投訴。
4.2業戶投訴渠道
4.2.1投訴方式可以是面談、郵件、電話、書面等方式。小區明顯位置應標識物業服務中心的24小時服務熱線。服務中心發放的《業主手冊》告知業戶投訴熱線電話。
4.2.2設立24小時值班人員,不間斷地受理業戶投訴。
4.3業戶投訴的受理
4.3.1客戶服務助理接到業戶投訴或轉報的業戶投訴后,在《值班記錄表》上如實、清晰地記錄投訴內容。能及時解決的應在2小時內與業戶聯系,并在約定時間內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解決的投訴應立即填寫《客戶投訴記錄表》,根據投訴類別通知各責任崗位處理同時上報客戶服務主管,客戶服務主管應及時跟蹤投訴進展。
4.4各類投訴的處理
4.4.1針對有效投訴,投訴處理人應在2小時內與業戶聯系,約定回復時間,并在約定時間內及時處理。
4.4.2針對不能快速解決的投訴,應由投訴處理人及時與業主溝通,讓業主了解投訴的進展。
4.4.3針對協助處理投訴,投訴處理人應及時將投訴內容書面報告解決部門,并跟進解決部門的處理過程。
4.4.4投訴處理人對無效投訴應給予業戶合理、耐心的解釋。
4.4.5對由于開發商原因而導致的投訴,由客戶服務主管轉呈開發商處理,客戶服務主管應及時跟進投訴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