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公寓鍋爐工管理制度
冬季采暖期間,為保證校園內溫度適宜,給教職員工及學生創造一個溫暖、舒適的辦公學習環境,確保冬季供暖安全,消除火險隱患的發生,特制訂鍋爐工管理制度。
1、學校招聘的鍋爐工必須要持有效鍋爐證上崗,每日要做到規范操作,不得違規作業,不得隨意調試設備。
2、對鍋爐工安全管理由每日當班的水暖電工負責,每天當班時要組織鍋爐工對鍋爐設備進行一次檢查,排除隱患,確保鍋爐設備正常運轉。
3、按時間要求、溫度要求供暖,注意節約用氣,不得隨意更改供暖時間。
4、每日當班鍋爐工在正常分火之后還應不少于三次抽泵促使水流循環。
5、每班鍋爐工兩人做到二十四小時值班制,每日在鍋爐操作時,認真記載鍋爐運行記錄,抄記每日起爐和停爐燃氣量,次日交接班時要做到認真交接,嚴格實施交者不清接者負責。
6、鍋爐重地外來人員一律禁入,鍋爐工要做到嚴格控制。
7、進入鍋爐房分火時,當班鍋爐工必須兩人同時進入作業,如發現一人作業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8、鍋爐工當班時嚴禁任何原因擅自離崗要做到堅守崗位,不準擅自離校,發現一次每人罰款100元。
9、鍋爐工就寢在一公寓地下室房間內就寢,不準在鍋爐房內就寢。
10、鍋爐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準在鍋爐房內吸煙、飲酒。
11、當班時發現燃氣泄露應立即向燃氣公司報警(報警電話:96660),同時上報校領導及值班人員。
篇2:學校年度鍋爐工安全職責責任狀
學校20**年度鍋爐工安全職責責任狀
一、工作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取暖期要堅守崗位,集中思想,嚴格操作,確保學校的取暖供熱正常運行。
2、從取暖期開始上崗,必須在校看燒,夜間不允許脫離工作崗位,時刻注意表溫水溫表、壓力表及引風機等裝置的運行情況,以防發生意外。
3、搞好清爐倒灰工作,并把爐灰倒在指定的位置,同時必須用水澆過方可倒出。爐灰內不準含煤。
4、負責全校鍋爐取暖設施的無代價的維修工作,經常檢查,發生問題及時解決。
5、保持鍋爐衛生清潔及澆爐用火安全,不允許在爐房內過多儲備原煤,且要遠離鍋爐(0.5米)以外。
6、鍋爐內各種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按原價賠償。
7、要經常檢查各室的溫度情況,對出現重大責任事故,影響學校教學的,學校酌情扣罰當月工資的10%-----50%,情節嚴重的調離工作崗位,直至交教育行政部門或司法部門處理。特別是教學樓如有凍壞氣片、管等現象,按原價賠償,當年開資時一次性兌現。
8、在保持正常取暖供熱的情況下,還要注意節煤,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10、重點看管好電(開關)閘及各種用電設備,時刻注意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及時上報學校主管領導,且忌粗心大意,因責任重于泰山,否則出現問題,后果皆由司爐工自負。
校長簽名:z學校(章)
門衛人員簽名:20**年3月1日
篇3:酒店鍋爐工崗位職責
酒店鍋爐工崗位職責
7.1 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確保鍋爐的安全運行;
7.2 做好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維修保養和年度檢修工作;
7.3 堅守工作崗位,按照規定做好巡檢及各種記錄;
7.4 負責鍋爐房及相關設備的清潔衛生和節能措施;
7.5 努力學習技術,不斷提高鍋爐水平,防止重大事故發生;
7.6 積極完成上級交予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