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網絡公司光纜線路維護管理和考核辦法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公司光纜網絡建設質量,規范光纜線路的管理,確保光纜網絡系統布局經濟合理、運行安全可靠、暢通無阻,加強對光纜線路維護部門的管理和考核力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光纜線路為新建和已建光纜線路,包含中心機房--鄉鎮機房的一級光纜線路、鄉鎮機房--行政村、自然村的二級光纜線路和中心機房、分前端機房的光纜部分。
第三條本辦法自20**年11月1日起施行,解釋權歸公司。
二、光纜線路建設程序
第四條新光纜線路建設原則和程序:遵循“條件成熟一條,規劃建設一條"的原則,要保證新建光纜線路的經濟效益,每條新建線路的回收期一般為:平原區三年,丘陵、山區為五年。
其工作程序是:分公司寫出新線路建設計劃(含初步調查報告)上報--公司責成有關部門(技術部、工程部等)考察、論證、規劃、設計--向公司董事會報批建設計劃--批準后公司組織工程建設--公司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工程驗收--交分公司使用。
1、分公司上報:分公司對需建光纜線路先自行考察、論證,并以電子文件和書面材料上報。上報材料包括以下內容:擬建光纜線路路由圖、光點設置地點、覆蓋行政村(含自然村)數量及住戶情況、居民經濟條件、群眾對有線電視(或數據業務)反映情況以及每個村首期用戶安裝估量、近期發展趨勢等,并從總體規劃角度考慮未來發展光點的設置。
2、公司考察、論證、規劃、設計:針對分公司上報的新建光纜線路方案,公司及時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實地考察、論證,并參照公司“光纜線路施工標準"和已建光纜網絡覆蓋現狀,對所建線路進行統盤規劃、設計,撰寫線路建設方案。
3、董事會報批:公司參照工程投資效益、建設難易程度、是否是微波用戶點、有無上級“村村通"工程,以及線路覆蓋區域的居民經濟狀況和群眾熱情等條件,對新建光纜線路進行研究、評估,確定需建線路;并將需建線路實施方案上報董事會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建設。
4、工程建設:工程部要按照新建光纜線路設計方案和施工標準要求認真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改動線路建設方案,若需改動建設方案,以電子文件或書面材料上報公司,說明理由,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建單位承擔。
5、工程驗收:新光纜線路建成后,公司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公司相關領導、技術部、線路屬地分公司負責人),按照公司光纜線路建設標準,對新建光纜線路建設質量進行分項驗收,其驗收內容包括:桿路建設、鋼絞線架設、光纜架設、拉線及地埋設置是否合理到位、光纜接續等。
在工程驗收時,工程部要提供新建桿、線路的實際公里數以及工程用料清單,技術部要提供光纜接續有關資料,公司根據工程部、技術部提供的相關資料與原建設方案相關數據進行核對,建立完整線路資料,交管理部存檔備案。
驗收合格的工程,由驗收人員在驗收證書上簽字認定。驗收不合格的工程,責成承建部門負責限時對不合格的地方(或某處)處理規范,并進行重復驗收,直至規范,其費用由承建部門自支。
管理部根據工程部、技術部提供的線路資料對相關工程進行決算,并由相關部門負責人、所屬分公司負責人和公司領導簽字后存檔。
三、光纜線路施工標準 第五條桿位要求:桿位應選擇在安全、牢靠處,避開易沖刷、塌陷、影響交通、耕作。一般情況下,所建線路距國道公路>20米,省道公路>15米,縣鄉公路>3米,特殊地點不得埋設在路肩上,距路肩應大于4/3桿高。距鐵路>30米,特殊地點距鐵路路軌應大于4/3桿高。
第六條桿路架設標準:
1、自立桿時,桿距以50米為準,特殊情況不超過60米;
2、線桿埋深不少于桿長的五分之一,線桿應直線布局,轉角處以二條拉線為宜,或用頂桿支撐;
3、拉線地錨埋深不小于1.0米,與線桿距離不小于桿長度的1/2;最好拉距等于桿高;
4、每相隔1KM設置一個“兩方"拉線,再每隔1KM設置一個“四方"拉線,兩方拉線和四方拉線間隔使用;
5、鋼絞線垂度小于20公分.
第七條光纜架設標準(以架空光纜為主)
1、采用放線車進行布纜,光纜盤應放在放線架上,不得將光纜盤放在地上,使光纜產生扭結;
2、鋼絞吊線每隔20-30米安裝一個導引滑輪,光纜通過導引滑輪牽引;
3、光纜盤與第一根線桿的距離以桿高為宜,皮光纜與線桿的夾角成45度為宜,且夾角不得小于45度;
4、布放掛鉤時,掛鉤按每米3個均勻布掛;
5、光纜端頭預留8-10米,盤成圓圈后吊掛于電桿上,并嚴格進行防水、防潮處理;每0.5KM要預留10-20米(在0.5km處),盤成圓圈后吊掛于電桿;
6、每根桿子處要做余留(伸縮彎),并加裝塑料套管,做好保護措施;
7、橫跨道路架設時,光纜線路架設高度應達到如下標準:
⑴橫跨主要干道(如國道、省道)時,架設高度不得低于5.5米;
⑵橫跨支干道(如縣鄉公路)時,架設高度不得低于5米;
⑶橫跨鄉村道路、街道時,架設高度不得低于5米。
8、與其它線路同桿、交叉架設時,其間距不得小于0.5米。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保證其距地高度不得低于4.5米,并做好交叉保護措施。
9、架空光纜需轉入地下時,要在距地面2.5米以內的部分采用鋼管保護,鋼管要埋入地下0.3--0.5米。
10、光纜端頭應避開河流、交通要道及其它障礙處;接頭應落在桿旁1米以內或桿上。
11、光纜架設應遠離熱源。
四、光纜線路管理
第八條光纜線路等級劃分:根據公司光纜的使用及所在地域的不同,光纜線路分為以下三種:
1、一級光纜:從市區中心機房到鄉鎮機房的光纜線路。
2、二級光纜:從鄉鎮機房到行政村、自然村的光纜線路。
3、新建光纜:正在建設或大修改造的光纜線路。
第九條結合光纜線路的維護規程和日常管理,將光纜線路的管理
分為以下五個部分:
1、日常維護;
2、線路障礙管理;
3、線路大修改造及割接管理;
4、其他日常管理。
〖HT4”H〗〖HS2〗〖JZ〗五〓日常維護 第十條光纜線路維護的基本任務是:保持設備完整良好;保持傳輸質量良好;預防障礙和盡快排除障礙;線路維護工作的基本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搶結合。
第十一條光纜線路日常維護責任界定:
中心機房、市區分前端由技術部負責維護。
鄉鎮機房由技術部、分公司共同負責維護。
中心機房--分前端--鄉鎮機房的一級光纜桿線路(同桿架設的一、二級光纜桿線路,按一級光纜線路計算),由工程部負責維護。分公司有義務及時向工程部反映轄區內一級光纜線路的安全隱患。鄉鎮機房---自然村光點的二級光纜桿線路由分公司負責維護。
第十二條光纜線路日常維護分類及維護經費撥付、結算辦法
光纜網絡維護分為:日常維護和技術維護兩大類。
經費撥付、結算辦法:相關部門、分公司的光纜線路日常維護費實行月度包干制,由公司按照部門、分公司所維護的光纜線路公里數及維護費標準(光纜線路10元/桿公里*月、100元/機房*月)逐月撥付維護經費(包括障礙處置費、日常維護費、材料費、施工費等所有開支),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分公司在光纜線路日常維護工作中,對于自己不能履行的施工工程,不得私自轉交他人施工,則必須交給工程部來施工;待工程驗收合格后,雙方按照公司相關的施工計費標準進行經費結算。
第十三條日常維護任務要求
各部門、分公司要按照本規定第十一條之“光纜線路日常維護責任界定”,認真做好光纜線路的日常維護工作,做到隨時發現安全隱患隨時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諉。工作要求如下:
1、工程部每月對一級光纜線路巡檢一次。
2、技術部每月對中心機房、市區分前端、鄉鎮機房進行一次以上巡檢。
3、分公司對所轄區域內光纜網絡進行全天候、不定期的安全巡查,做到各個環節、地段、區域和設備的巡查維護責任到人,實行責任制。
4、一、二級光纜線路設備的月度完好率應達到90%以上。
第十四條技術維護要求:
在巡檢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對以下主要內容進行維護,并做好記錄。
1、光纜線路的光電特性測試。
2、金屬護套對地絕緣測試。
3、光纜線路防蝕、防雷、防強電設施測試。
4、光纜線路故障處理。
六、線路障礙管理
第十五條光纜線路阻斷造成傳輸信號中斷的故障叫做線路障礙。
其處置要求是:遵循“先一級、后二級"和“先搶通、后修復"的原則,不分白天黑夜、不分天氣好壞、不分維護界限、用最快的方法和最短的時間進行線路障礙處理。
第十六條線路障礙計算范圍和月度允許障礙指標
1、線路障礙計算范圍為所有投入使用的光纜線路(包含一、二級光纜、機房、分前端等)
2、障礙指標:
在通常情況下,月度允許出現的障礙次數按照0.125次/皮百公里計算。所有機房、光前端月度允許出現障礙次數按0.10次/月標準執行。
第十七條線路障礙處置任務界定
按照光纜線路障礙發生區間(機房內(含分前端,下同)和機房外)和各單位工作性質的不同,將障礙處置工作任務進行如下界定:
1、工程部全權負責機房外一級光纜桿線路障礙處置工作。即在該類障礙處置時,工程部為主要責任單位,全面負責障礙處置的組織協調、信息傳遞、搶修施工等工作。
2、技術部全權負責機房內障礙處置工作。即在該類障礙處置時,技術部為主要責任單位,全面負責障礙處置的組織協調、信息傳遞、搶修施工等工作。
3、管理部負責技術部障礙處置時的車輛保障工作。管理部應在接到搶修信息后20分鐘內安排好車輛。同時通知客戶服務部掌握相關信息,向障礙區域內的用戶做好說明解釋工作。
4、分公司負責二級光纜桿線路(除一、二級光纜線路同桿架設部分)障礙處置工作和轄區內障礙處置驗收工作。即在該類障礙處置時,分公司為主要責任單位,全面負責障礙處置的組織協調、信息傳遞、搶修施工等工作;同時負責轄區內所有光纜線路障礙處置后的驗收工作,并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
第十八條線路障礙查找及信息傳遞流程
光纜線路障礙點查找工作由技術部、工程部及相關分公司共同負責。各部門應按照第十七條的責任任務界定,認真履行職責,立即組織協調,實施搶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扯皮,延誤搶修時間。
(一)、障礙信息通報。
光纜線路出現障礙后,第一獲知人無論從任何渠道得知,應在第一時間內向有關責任部門通報線路障礙信息,其通報要求是:
1、機房內障礙,先向技術部通報,再由技術部向其他部門通報。
2、機房外障礙,先向工程部、分公司通報,再由工程部或分公司向其他部門通報。
(二)障礙點查找實施辦法
障礙點查找實行技術查找和人工查找并行制。技術部承擔技術查找,分公司、工程部負責人工查找。在知道障礙點位置的情況下,各單位應及時到達障礙點進行搶修;在不知道障礙點具體位置的情況下,按照以下辦法查找:
1、一級光纜障礙點查找:
一級光纜線路出現障礙時,技術部首先要通過技術手段對光纜障礙點進行測量;若是中心機房內出現故障,則由技術部負責障礙點查找,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知分公司、管理部和工程部;若是機房外出現障礙,技術部應及時將測定障礙大體位置通知工程部、管理部和相關分公司;工程部接到障礙信息后,應立即派人員進行實地查找,并及時將查找結果傳遞給技術部;管理部接到通知后應及時為技術部安排車輛,使技術部盡快到達障礙點進行協查。
2、二級光纜障礙點查找:二級光纜線路出現障礙時,分公司要在獲得信息后的第一時間內上報技術部、工程部、
管理部,并對故障線路各光點信號情況進行詢問,根據詢問情況判斷障礙點大致位置,同時派人沿線路進行實地障礙點查找,并及時將查出的障礙點相關情況上報技術部、工程部。技術部、工程部接到二級光纜障礙信息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前往障礙線路協助查找。
3、用戶舉報公司光纜線路發生障礙時,第一獲知人要向舉報人問清障礙發生地點及相關情況,并在第一時間內通知技術部、工程部、管理部、分公司,各部門按照第十七條責任界定辦法和上述查找辦法實施障礙查找。
第十九條障礙上報及時限:
按照障礙發生地,將障礙上報工作分別交給技術部、工程部、分公司來實施,每次障礙填寫一個報告,采用書面和電子文檔并行制,書面報告在障礙處置之時填報,電子文檔在障礙處置之后填報。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1、機房內障礙由技術部負責上報,分公司簽字認可。
2、機房外一級光纜線路障礙由工程部負責上報,技術部協助填報、分公司簽字認可;
機房外二級光纜線路障礙由分公司負責上報,技術部、工程部協助填報、分公司簽字認可。
3、障礙發生2個工作日內上報《光纜障礙修復報告單》。(見附表)
4、光纜發生障礙后,應在2小時內將障礙線路名稱、線段、阻斷時間上報公司管理部,
3個小時將障礙原因上報公司管理部。
5、月底管理部負責對障礙次數、障礙損失、障礙責任劃分按照機房、一級、二級線路分別統計上報。
第二十條障礙處置及新建光纜線路接續時限管理:
1、光纜障礙處置及接續時限:信號中斷到信號恢復所用的時間。
96芯(含96芯)以上光纜小于16個小時;
64-96芯(含64芯)以上光纜小于14個小時;
48-64芯(含48芯)以上光纜小于12個小時;
36-48芯(含36芯)以上光纜小于10個小時;
12-36芯(含12芯)以上光纜小于8個小時;
12芯以下光纜小于6個小時;
2、新建光纜線路接續按照公司對線路或光點開通要求的時間內完成。
3、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接續工作的,對施工人進行處罰每超時1小時(含不足1小時)處罰100元。
第二十一條桿路故障分類及搶修時限:
1、桿路故障分類:
按照桿路損壞程度,將桿路故障分為一般故障和嚴重故障兩種。
一般故障:因各種原因而造成的桿路傾斜、線路略有下垂,傳輸信號沒有中斷,在短時間內(12小時)一般不會出現更為嚴重的損壞稱為一般故障。
嚴重故障:因各種原因而造成的桿路中斷(線桿斷、光纜線路落地或接近落地),已影響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員行走不便的,在短時間內(6小時)可能出現更為嚴重損壞的,或已造成線路傳輸信號中斷的,統稱為嚴重故障。
2、一般故障搶修時限: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8小時內完成。
3、嚴重故障搶修時限:在接到故障通知后12小時內完成。特殊情況在公司規定時間內完成。
第二十二條障礙搶修(包括光纜接續、桿路搶修)超時處罰:
搶修時間按障礙產生到搶修完畢所用的時間來計算,對于超時搶修的,對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處罰,每超一小時處罰100元。
第二十三條障礙搶修驗收:
搶修工作結束后,相關分公司要當場對搶修質量和搶修時間進行嚴格驗證,并在驗證書上簽字認可。分公司人員不在搶修現場時,工程部或技術部應提前通知分公司人員到現場驗收,若分公司得到通知后而不能到現場驗收的,視為分公司認可。
第二十四條線路障礙的責任劃分與經濟處罰:
1、因分公司不能及時發現或隱瞞不報轄區內一級光纜線路所存在的安全隱患,而造成光纜線路障礙的,每次(每處)處罰分公司100元,從下撥光纜維護經費中扣除,同時分公司有義務派人協助工程部、技術部修復障礙。障礙處置費用由工程部自己承擔。
2、因工程部對已獲知的桿線路安全隱患,不能及時進行處置而造成光纜線路障礙的,由工程部承擔障礙責任,每次(每處)處罰200元,從下撥光纜維護經費中扣除,且障礙處置全部費用由工程部自己承擔。
3、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光纜線路障礙的,不追究部門責任。其障礙處置費用由線路所屬責任部門負擔。4、因光纜線路架設不符合標準要求,而造成光纜線路障礙的,障礙責任由工程部承擔,其障礙處置費用由工程部負擔。同時給予每次(每處)200元的處罰,處罰款從下撥光纜維護經費中扣除。
5、因光纜接續存在問題(排除桿路出現故障所引起的),使剛修復好的障礙點,在短時間內(3個月內)又發生光纜線路障礙的,其責任由技術部負責,障礙處置費用由技術部負擔,并給予上次施工人員100元的罰款。
6、因個人工作不按標準實施,造成光纜網絡障礙的,由肇事人承擔障礙責任,其搶修處置費用由肇事人承擔,并給予肇事人100元的經濟處罰。
七、大修改造和割接管理
第二十五條大修改造
原則:大修改造項目應本著方案節儉、技術可行、影響最小、效果顯著、穩定持久的原則立項。
上報:光纜線路大修改造,嚴格按照維護規程和程序以公文形式上報,并附大修改造原因、工作量、路由狀況、以及設計文件等。
審批、建設、驗收:大修改造項目由工程部上報,技術部協助填報,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實地勘察,報經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1、大修改造的施工要嚴格按照施工圖設計進行施工,并在要求的工期、質量下進行,一般不得變更,確需變更的,應上報公司批準。
2、大修改造的竣工驗收:
大修改造工程竣工后,工程部、技術部要匯總上報竣工資料,由公司、分公司組織驗收。
第二十六條線路割接
原則:應本著方案節儉、技術可行、效果顯著、穩定持久的原則。
方案報批:光纜割接方案由技術部負責制定上報公司,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
組織協調:工程部負責線路架設、修復工作,技術部負責光纜割接工作,并向相關分公司、客戶部通報相關信息(割接開始時間、割接計劃時間等);管理部提供車輛保障。
割接時間: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進行,割接一般應在0:00--6:00時間內進行。特殊情況要以電子文檔或書面形式報公司相關領導批準后實施。
割接報告和工程驗收:割接工作完成后,割接實施部門要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割接情況,并填報割接竣工報告單,由相關分公司簽字認可。
八、其他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條日常管理內容:包括月度維護工作總結、各種工作資料上報、以及上級安排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等。
1、月維護工作總結:包括月障礙情況分析、月維護工作主要內容等。月維護工作總結上報時間是:每月6日前。
2、每月6日前上報《光纜線路障礙匯總表》,其他要求的報表應在要求時間內上報。
3、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級交給的事項,并主動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
九、考核辦法
第二十八條光纜線路的考核按月和年度成績分別考核。按照部門責任分工進行分部門考核,實行百分制。
第二十九條工程部考核管理辦法:
考核項目:月度障礙管理(40分)、線路安全隱患巡查處置情況(30分)、新建光纜桿線施工(10分)、線路大修改造及割接管理(10分)、其他日常管理(10分)。
考核辦法標準
一、月度障礙管理:
按照月度允許發生障礙指標0.125次/皮百公里計算,公司一級光纜線路月允許發生障礙次數為0.25次。1、障礙次數計算辦法:每次障礙按1次計算。
(1)、超出指標按照以下規定扣分。
一級光纜,實際障礙指標在0.25次以上的,每增加0.01次扣0.1分,具體計算辦法為:
(實際障礙次數指標-允許障礙次數指標)÷0.01×0.1。
(2)、遇下述情況之一的進行核減。
對突發性非可控性障礙,如: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障礙的,可每次相應核減0.5次。
障礙按每提前1小時恢復,可核減0.1次,每次障礙最多可以核減0.2次。
同桿路的光纜在同一時間內發生障礙的,只計一次障礙,按最高級別的光纜障礙計算。
(3)、遇下列情況進行核增:
障礙每超過1小時恢復,相應增加0.1次。
可控障礙,尤其是人為責任事故,每次相應核增障礙0.5次。
隱瞞不報的,每次核增0.5次。
2、考核得分標準:
月度發生障礙次數在允許指標之內,得滿分。
月度發生障礙超出允許指標時,按以下規定扣分,每超出一次扣10分,超出2次扣30分,超出3次以上不得分。
發生障礙后,不能在規定時限按規定要求上報的,每次扣3分。
二、線路安全隱患巡查處置情況:
1、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光纜線路月安全巡檢,并及時上報、處置安全隱患的,可得滿分。
2、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月度光纜線路安全巡檢,按時上報巡檢情況和隱患處置計劃,但不能按時處置安全隱患的,得20分。
3、對巡檢中所發現的(或分公司上報的)安全隱患,不能在月度內按照計劃進行全部處置的,每少處置一處扣5分。
三、線路大修改造、割接管理:
1、在線路大修改造、割接的申報中存在不實、弄虛作假、夸大項目內容和工作量的,每個項目扣2分。
2、上報的大修改造、割接經審核,認為方案不節儉,另有優于原方案且經濟可行的,除責成按新方案實施外,每項次扣3分。
3、大修改造項目審批合格后,未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未按時開工、完工的,每項扣1分。
4、不能按規定時間上報竣工報告的,每次扣1分。
5、工程驗收不合格,視情況扣1-5分。
6、線路割接未按規定進行的,每次扣2分,因割接造成線路障礙的每次扣5分。
四、新建光纜桿線施工:
1、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桿線路架設任務,且能夠按照公司光纜線路施工標準和線路建設方案進行施工,經驗收合格的,得滿分。
2、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桿線路架設任務,但未按照公司設計方案實施的(私自改動原方案),每處扣10分。
3、未能在公司要求時間內完成光纜線路建設任務的,每延時1天,扣3分。
4、在線路建設中,未按標準施工的,每處扣2分。
5、在光纜線路驗收時,不能提供有關線路資料的,扣3分。
五、其他日常管理:
1、未在每月6日前(遇節假日順延)上報上月維護工作總結的扣1分,每少報一次扣2分。
2、其他日常要求上報的報表資料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每缺少一種或不符合要求者,每項扣1分。
3、不能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每次扣1分。
以上各項目累計扣分超出項目設定分值時,超出部分在其他項目得分內扣除。月各項考核成績計入部門月考核得分表,總成績為各考核項目成績之和。
處罰:考核成績達到95分以上者,視為合格,可不處罰相關單位;考核低于95分者,按照每低5分(含不足5分),處罰責任人(或工作負責人)100元,除罰款項從工資中扣除。
因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造成障礙發生的,其障礙處置費用由肇事人承擔,并責令肇事人寫出書面檢查,必要時可做其他行政處罰。
第三十條技術部考核管理辦法
考核項目:月度障礙管理(40分)、線路安全隱患巡查處置情況(30分)、線路大修改造及割接管理(10分)、新建光纜接續(10分)、其他日常管理(10分)。
考核辦法標準:
一、月度障礙管理:
機房、分前端月度允許發生障礙指標為0.1次/月。
1、障礙次數計算辦法:每次障礙按1次統計。
(1)、遇下述情況之一的進行核減。
對突發性非可控性障礙,如: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障礙的,可每次相應核減0.5次。
障礙按每提前1小時恢復,可核減0.1次,每次障礙最多可以核減0.2次為止。
(2)、遇下列情況進行核增:
障礙每超過1小時恢復,相應增加0.1次。
可控障礙,尤其是人為責任事故,每次相應核增障礙0.5次。
隱瞞不報的,每次核增0.5次。
2、考核得分標準:
月度發生障礙次數在允許指標之內,得滿分。
月度發生障礙超出允許指標時,按以下規定扣分,每超出一次扣10分,超出2次扣30分,超出3次以上不得分。
發生障礙后,不能在規定時限按規定要求上報的,每次扣3分。
二、線路安全隱患巡查處置情況:
1、能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月度機房、分前端安全檢查并上報相關情況,且對隱患進行有效處置的,得滿分。
2、能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月度機房、分前端安全檢查并上報相關情況,但未能及時對隱患進行有效處置的,得20分。
3、在安全巡檢中,由于工作人員操作失誤而造成障礙發生的,不得分。
三、線路大修改造的割接管理:
1、在線路大修改造的割接的申報中存在不實、弄虛作假、夸大項目內容和工作量的,每個項目扣2分。
2、上報的大修改造的割接經審核,認為方案不節儉,另有優于原方案且經濟可行的,除責成按新方案實施外,每項次扣3分。
3、大修改造的割接項目審批合格后,未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未按時開工、完工的,每項扣1分。
4、不能按規定時間上報竣工報告的,每次扣1分。
5、工程驗收不合格,視情況扣1-5分。
6、線路割接未按規定進行的,每次扣2分,因割接造成線路障礙的每次扣5分。
四、新建光纜接續:
1、接續時間核定:每個工作日接續80芯。
2、光纜接續考核標準:
按照光纜接續標準要求,在公司核定工作日內完成光纜接續的,得滿分。
按照光纜接續標準要求,不能在公司核定工作日內完成光纜接續的,每少接續1芯扣1分。
在光纜接續時,由于工操作失誤,造成新障礙發生的,每次扣10分。
在光纜線路驗收時,不能提供有關線路資料的,扣5分。
五、其他日常管理:
1、未在每月6日前(遇節假日順延)上報上月維護工作總結的扣1分,每少報一次扣2分。
2、其他日常要求上報的報表資料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每缺少一種或不符合要求者,每項扣1分。
3、不能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每次扣1分。
以上各項目累計扣分超出項目設定分值時,超出部分在其他項目得分內扣除。月各項考核成績計入部門月考核得分表,總成績為各考核項目成績之和。
處罰:考核成績達到95分以上者,視為合格,可不處罰相關單位;考核低于95分者,按照每低5分(含不足5分),處罰責任人(或工作負責人)100元,除罰款項從工資中扣除。
因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造成障礙發生的,其障礙處置費用由肇事人承擔,并責令肇事人寫出書面檢查,必要時可做其他行政處罰。
第三十一條管理部考核管理辦法
考核項目:
車輛保障情況(60分)、月度光纜線路障礙登記(40分)。
考核辦法標準:
一、車輛保障情況:
1、月度內能夠按照規定時間向技術部保障光纜線路維護、搶修用車,可得滿分。
2、光纜障礙搶修時,每超時1次派車,扣10分。
3、新建光纜接續時,每超時1次派車,扣5分。最多將該項分扣完為止。
二、月度光纜線路障礙登記
1、月度光纜線路障礙登記完整、內容齊全的,可得滿分
2、月度光纜線路障礙登記,每漏登一次扣10分。
3、月度光纜線路障礙登記內容不全,每少一項扣5分。
以上各項目累計扣分超出項目設定分值時,超出部分在其他項目得分內扣除。月各項考核成績計入部門月考核得分表,總成績為各考核項目成績之和。
處罰:考核成績達到95分以上者,視為合格,可不處罰相關單位;考核低于95分者,按照每低5分(含不足5分),處罰責任人(或工作負責人)100元,除罰款項從工資中扣除。
因特殊原因不能派車時,應向公司主管領導說明情況,并備案,否則,視為違規,公司將責令責任人寫出書面檢查,必要時可做其他行政處罰。
第三十二條分公司考核管理辦法
考核項目:月度障礙管理(50分)、線路安全隱患巡查處置情況(30分)、工程驗收(10分)、其他日常管理(10分)。
考核辦法標準:
一、月度障礙管理
分公司二級光纜線路月度允許發生障礙指標按照0.125次/皮百公里計算。
1、障礙次數計算辦法:每次障礙按1次計算。
(1)、超出指標按照以下規定扣分。
一級光纜,實際障礙指標在0.25次以上的,每增加0.01次扣0.1分,具體計算辦法為:
(實際障礙次數指標-允許障礙次數指標)÷0.01×0.1。
(2)、遇下述情況之一的進行核減。
對突發性非可控性障礙,如: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障礙的,可每次相應核減0.5次。
障礙按每提前1小時恢復,可核減0.1次,每次障礙最多可以核減0.2次。同桿路的光纜在同一時間內發生障礙的,只計一次障礙,按最高級別的光纜障礙計算。
(3)、遇下列情況進行核增:
障礙每超過1小時恢復,相應增加0.1次。
可控障礙,尤其是人為責任事故,每次相應核增障礙0.5次。
隱瞞不報的,每次核增0.5次。
2、考核得分標準:
在月度允許發生障礙次數指標之內,可得滿分。
由于分公司沒有及時上報轄區光纜線路隱患,而造成線路出現障礙,每次扣10分,2次(含2次)扣30分,3次以上不得分。
發生障礙后,不能在規定時限按規定要求上報的,每次扣3分。
由于分公司人員私自操作設備,造成障礙的,每次扣10分。
二、線路安全隱患巡查處置情況
1、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光纜線路安全巡檢,并及時上報、處置安全隱患的,得滿分。
2、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光纜線路安全巡檢,按時上報巡檢情況和隱患處置計劃,但不能按時處置安全隱患的,得20分。
3、對巡檢中所發現的(或分公司上報的)安全隱患,不能在月度內按照計劃進行全部處置的,每少處置一處扣5分。
三、工程驗收考核辦法
1、依照公司規定標準要求,按時嚴格驗收所有工程質量、且認真填報驗收單的,可得滿分。
2、不依照公司規定標準要求,對所有工程質量不進行驗收的,不得分。
3、月度需驗收工程,每漏一次驗收,扣4分。
4、按照公司規定標準要求進行工程質量驗收,但不按照要求填報驗收單的,每少填一項扣2分。
四、其他日常管理:
1、未在每月6日前(遇節假日順延)上報上月巡查工作總結的扣1分,每少報一次扣2分。
2、其他日常要求上報的報表資料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每缺少一種或不符合要求者,每項扣1分。
3、不能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每次扣1分。
以上各項目累計扣分超出項目設定分值時,超出部分在其他項目得分內扣除。月各項考核成績計入部門月考核得分表,總成績為各考核項目成績之和。
處罰:考核成績達到95分以上者,視為合格,可不處罰相關單位;考核低于95分者,按照每低5分(含不足5分),處罰責任人(或工作負責人)100元,處罰款項從工資中扣除,必要時可做其他行政處罰。
第三十三條光纜線路的年度考核項目為設備質量,分值為10分。
1、公司年底對光纜線路設備進行抽查。
2、設備完好率每低于相應指標1個百分點扣0.5分。
第三十四條年度考核成績為各月成績之平均值減設備質量考核扣分。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所涉及的經濟處罰與年度工作考核辦法中的經濟處罰互不沖突,共同執行。
篇2:公司鎮供電營業所供電線路維護班事跡材料
公司鎮供電營業所供電線路維護班事跡材料
公司z鎮供電營業所供電線路維護班現有員工10人,其中7名為共產黨員,平均年齡31歲,他們都具有高中文化及以上或中級工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熟悉10千伏及以下配電線路巡視維護、搶修工作技術規程,肩負著本所電網轄區10千伏及以下配電線路巡視、維護、檢修和搶修等多項任務。建班七年來,該班努力踐行“誠信、質優、高效、規范”的服務理念,愛崗敬業,無私奉獻,敢打硬仗,舍小家為大家,在平凡的崗位上譜寫“守護萬家燈火,服務地方經濟”的美麗篇章。據不完全統計,該維護班累計維護10kV電力線路14000公里,搶修搶險7000多公里,巡視排查和清除故障0.4kV及以下線路2500公里,維修配電臺區2千余臺,為公司節約生產性資金近30多萬元.贏得了公司領導和人民群眾的高度贊譽。
培養高尚的職業道德
z鎮供電營業所供電線路維護班是z公司黨總支部重點建設的文明行業服務窗口之一。幾年來,他們按照公司“加強政治思想建設,規范崗位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爭當行業服務先鋒”的要求,牢記作為國有企業的政治使命,從理論學習抓起,自覺用*理論、“***”重要思想和***武裝頭腦,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規章制度,自覺讀書看報,積極參加黨支部組織的政治理論學習和社會政治活動,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覺悟,提高職業道德素養,不斷增強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為做好電線路維護工作打牢政治思想基礎。
練就過硬本領,提高整體素質
z鎮是z縣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該鎮轄區內的電力線路維護工作點多面廣,維護區域寬、地形復雜,電力線路覆蓋全鎮29個行政村,用電人口為7萬多戶,供電維護任務繁重,工作難度相當大。維護班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公司的生產經營和企業整體形象。面對困難和責任,班長感到壓力大,但領導和班員的信任,又給z增加了完成任務的決心。他正視困難,變壓力為動力,讓大家明確自己的責任,增強完成任務的信心。他還善于利用全班成員年輕力壯、工作細致、責任心強、善于表達和溝通的特點,激發班員的勞動熱情,努力培養大家團結一致、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團隊精神,不斷提高隊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在黨員的帶動下,全班成員嚴格遵守業務學習制度,苦練技能,苦練基本功,成為精一門、會兩門、學三門的知識型職工。幾年來,他們堅持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勞動競賽、崗位練兵和技術比武活動,有效地提高了自己的業務技能。他們人人備有《電力安全操作規程》等專業書籍和工作日記,只要有時間就學習鉆研,把工作中遇到的疑點、難點以及解決辦法一一記錄下來,通過學習--工作--學習,整個班學習業務知識的氣氛濃,勞動熱情高,維護、搶修、搶險工作中人人都能獨當一面,形成了責任共負、困難共擔、成果共享的團隊,成為全公司較為典型的學習型班組。
全力做好搶修保供電
線路維護班的維護工作層面是轄區內的所有用電戶,日常工作面對著千家萬戶,其中農村用電面占70%以上,可想而知,維護工作既辛苦又無時間規律,無論是嚴寒酷暑,還是白天黑夜,哪里的供電線路出了問題就得立即趕往哪里排除故障,保證安全供電。為此,他們始終不渝地堅持“人民電業為人民”的宗旨,各項工作都要以為用戶提供優質、高效、快捷的服務為出發點,以讓用戶滿意為落腳點,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始終保持著良好的行業作風。在工作中,他們堅持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全班貫徹“用戶事情無小事”的思想,有用戶要求解決的問題,都按供電服務事項承諾滿足客戶的要求。20**年8月,落戶z鎮轄區一家企業的變壓器突然冒煙起火,業主在情急之下用手中的特殊用戶服務聯系卡給維護班撥打了求援電話,沒過半個小時,維護班員工便趕到了現場。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搶修,及時恢復了供電。20**年6月,轄區三戶農村居民用電線路因洪災遭受損壞,知道情況后,維護班員工也及時趕到,當晚就修好了線路。為了不斷密切與人民群眾的關系,他們每年都堅持開展便民服務活動,無償為群眾修理家用電器。7年來,累計為群眾修理各類家用電器達78臺次,為群眾獻上了一份份愛心。
20**年,一場突如其來的冰凍災害,給z縣電網遭受有史以來最嚴重的破壞。z所轄管的29個行政村中受災涉及達17個行政村二百多個自然屯,受災群眾3萬多人,單高坡上受損的電力設施中高壓線路斷桿就達60多條,幾十公里的行政村主線路全部受毀,線路處于癱瘓狀態。災情就是命令!線路維護班接到公司抗冰救災保供電的緊急命令后,立即出動,全力以赴投入z鎮那桑、永靖村及龍華--合平村35千伏輸電線路等多處主要輸電線路緊張的保供電搶險m.dewk.cn中。在搶修工地,他們砍通道、排障礙、搬遷電桿、拆除倒塌電桿、挖桿塔基礎、組立電桿、登桿作業等,個個奮勇當先,勇挑重擔。組立電桿后,安裝金具,架設導線,他們搶著登桿作業,班長z也總是把最困難的工作留給自己。
由于氣溫低,桿塔構架上漸漸結冰,登桿比平時困難得多,上塔作業不能戴手套,不然一會兒就會溫透結成冰塊,而戴著皮手套操作不靈活,平時半個小時能完成的工作,在這里都要花上兩個小時甚至更長時間。近20天時間中,他們每天在桿上連續作業近10個小時,冰雪中高空作業,餓了在高空吃面包。在冰冷的鐵塔上,他們的手腳幾乎凍僵,可他們靠堅韌的毅力堅持著,沒有人叫一聲苦,付出了常人難以付出的代價。最終,完成了35千伏輸電線路10多公里和3個臺區的搶修任務,按時在春節前完成上級部署的恢復保供電任務。在20**年3月的抗旱救災中,維護班的全體員工也同樣以忘我勞動的精神配合公司抗旱保供電安裝突擊隊,共完成架設抗旱保供電專用10千伏線路0.675公里,0.4千伏線路0.154公里,改造配電臺區2個,新增配電臺區1個,為解決災區3.4萬人口,2000頭牲畜的飲水困難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幾年來,z供電營業所線路維護班始終演譯著電網忠誠衛士的角色,默默地履行著自己的神圣職責,讓公司放心,讓客戶滿意,讓轄區的電力線路穩定運行。
篇3:廣播網絡公司光纜線路維護管理和考核辦法
廣播網絡公司光纜線路維護管理和考核辦法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公司光纜網絡建設質量,規范光纜線路的管理,確保光纜網絡系統布局經濟合理、運行安全可靠、暢通無阻,加強對光纜線路維護部門的管理和考核力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光纜線路為新建和已建光纜線路,包含中心機房--鄉鎮機房的一級光纜線路、鄉鎮機房--行政村、自然村的二級光纜線路和中心機房、分前端機房的光纜部分。
第三條本辦法自20**年11月1日起施行,解釋權歸公司。
二、光纜線路建設程序
第四條新光纜線路建設原則和程序:遵循“條件成熟一條,規劃建設一條"的原則,要保證新建光纜線路的經濟效益,每條新建線路的回收期一般為:平原區三年,丘陵、山區為五年。
其工作程序是:分公司寫出新線路建設計劃(含初步調查報告)上報--公司責成有關部門(技術部、工程部等)考察、論證、規劃、設計--向公司董事會報批建設計劃--批準后公司組織工程建設--公司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工程驗收--交分公司使用。
1、分公司上報:分公司對需建光纜線路先自行考察、論證,并以電子文件和書面材料上報。上報材料包括以下內容:擬建光纜線路路由圖、光點設置地點、覆蓋行政村(含自然村)數量及住戶情況、居民經濟條件、群眾對有線電視(或數據業務)反映情況以及每個村首期用戶安裝估量、近期發展趨勢等,并從總體規劃角度考慮未來發展光點的設置。
2、公司考察、論證、規劃、設計:針對分公司上報的新建光纜線路方案,公司及時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實地考察、論證,并參照公司“光纜線路施工標準"和已建光纜網絡覆蓋現狀,對所建線路進行統盤規劃、設計,撰寫線路建設方案。
3、董事會報批:公司參照工程投資效益、建設難易程度、是否是微波用戶點、有無上級“村村通"工程,以及線路覆蓋區域的居民經濟狀況和群眾熱情等條件,對新建光纜線路進行研究、評估,確定需建線路;并將需建線路實施方案上報董事會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建設。
4、工程建設:工程部要按照新建光纜線路設計方案和施工標準要求認真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改動線路建設方案,若需改動建設方案,以電子文件或書面材料上報公司,說明理由,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建單位承擔。
5、工程驗收:新光纜線路建成后,公司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公司相關領導、技術部、線路屬地分公司負責人),按照公司光纜線路建設標準,對新建光纜線路建設質量進行分項驗收,其驗收內容包括:桿路建設、鋼絞線架設、光纜架設、拉線及地埋設置是否合理到位、光纜接續等。
在工程驗收時,工程部要提供新建桿、線路的實際公里數以及工程用料清單,技術部要提供光纜接續有關資料,公司根據工程部、技術部提供的相關資料與原建設方案相關數據進行核對,建立完整線路資料,交管理部存檔備案。
驗收合格的工程,由驗收人員在驗收證書上簽字認定。驗收不合格的工程,責成承建部門負責限時對不合格的地方(或某處)處理規范,并進行重復驗收,直至規范,其費用由承建部門自支。
管理部根據工程部、技術部提供的線路資料對相關工程進行決算,并由相關部門負責人、所屬分公司負責人和公司領導簽字后存檔。
三、光纜線路施工標準 第五條桿位要求:桿位應選擇在安全、牢靠處,避開易沖刷、塌陷、影響交通、耕作。一般情況下,所建線路距國道公路>20米,省道公路>15米,縣鄉公路>3米,特殊地點不得埋設在路肩上,距路肩應大于4/3桿高。距鐵路>30米,特殊地點距鐵路路軌應大于4/3桿高。
第六條桿路架設標準:
1、自立桿時,桿距以50米為準,特殊情況不超過60米;
2、線桿埋深不少于桿長的五分之一,線桿應直線布局,轉角處以二條拉線為宜,或用頂桿支撐;
3、拉線地錨埋深不小于1.0米,與線桿距離不小于桿長度的1/2;最好拉距等于桿高;
4、每相隔1KM設置一個“兩方"拉線,再每隔1KM設置一個“四方"拉線,兩方拉線和四方拉線間隔使用;
5、鋼絞線垂度小于20公分.
第七條光纜架設標準(以架空光纜為主)
1、采用放線車進行布纜,光纜盤應放在放線架上,不得將光纜盤放在地上,使光纜產生扭結;
2、鋼絞吊線每隔20-30米安裝一個導引滑輪,光纜通過導引滑輪牽引;
3、光纜盤與第一根線桿的距離以桿高為宜,皮光纜與線桿的夾角成45度為宜,且夾角不得小于45度;
4、布放掛鉤時,掛鉤按每米3個均勻布掛;
5、光纜端頭預留8-10米,盤成圓圈后吊掛于電桿上,并嚴格進行防水、防潮處理;每0.5KM要預留10-20米(在0.5km處),盤成圓圈后吊掛于電桿;
6、每根桿子處要做余留(伸縮彎),并加裝塑料套管,做好保護措施;
7、橫跨道路架設時,光纜線路架設高度應達到如下標準:
⑴橫跨主要干道(如國道、省道)時,架設高度不得低于5.5米;
⑵橫跨支干道(如縣鄉公路)時,架設高度不得低于5米;
⑶橫跨鄉村道路、街道時,架設高度不得低于5米。
8、與其它線路同桿、交叉架設時,其間距不得小于0.5米。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保證其距地高度不得低于4.5米,并做好交叉保護措施。
9、架空光纜需轉入地下時,要在距地面2.5米以內的部分采用鋼管保護,鋼管要埋入地下0.3--0.5米。
10、光纜端頭應避開河流、交通要道及其它障礙處;接頭應落在桿旁1米以內或桿上。
11、光纜架設應遠離熱源。
四、光纜線路管理
第八條光纜線路等級劃分:根據公司光纜的使用及所在地域的不同,光纜線路分為以下三種:
1、一級光纜:從市區中心機房到鄉鎮機房的光纜線路。
2、二級光纜:從鄉鎮機房到行政村、自然村的光纜線路。
3、新建光纜:正在建設或大修改造的光纜線路。
第九條結合光纜線路的維護規程和日常管理,將光纜線路的管理
分為以下五個部分:
1、日常維護;
2、線路障礙管理;
3、線路大修改造及割接管理;
4、其他日常管理。
〖HT4”H〗〖HS2〗〖JZ〗五〓日常維護 第十條光纜線路維護的基本任務是:保持設備完整良好;保持傳輸質量良好;預防障礙和盡快排除障礙;線路維護工作的基本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搶結合。
第十一條光纜線路日常維護責任界定:
中心機房、市區分前端由技術部負責維護。
鄉鎮機房由技術部、分公司共同負責維護。
中心機房--分前端--鄉鎮機房的一級光纜桿線路(同桿架設的一、二級光纜桿線路,按一級光纜線路計算),由工程部負責維護。分公司有義務及時向工程部反映轄區內一級光纜線路的安全隱患。鄉鎮機房---自然村光點的二級光纜桿線路由分公司負責維護。
第十二條光纜線路日常維護分類及維護經費撥付、結算辦法
光纜網絡維護分為:日常維護和技術維護兩大類。
經費撥付、結算辦法:相關部門、分公司的光纜線路日常維護費實行月度包干制,由公司按照部門、分公司所維護的光纜線路公里數及維護費標準(光纜線路10元/桿公里*月、100元/機房*月)逐月撥付維護經費(包括障礙處置費、日常維護費、材料費、施工費等所有開支),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分公司在光纜線路日常維護工作中,對于自己不能履行的施工工程,不得私自轉交他人施工,則必須交給工程部來施工;待工程驗收合格后,雙方按照公司相關的施工計費標準進行經費結算。
第十三條日常維護任務要求
各部門、分公司要按照本規定第十一條之“光纜線路日常維護責任界定”,認真做好光纜線路的日常維護工作,做到隨時發現安全隱患隨時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諉。工作要求如下:
1、工程部每月對一級光纜線路巡檢一次。
2、技術部每月對中心機房、市區分前端、鄉鎮機房進行一次以上巡檢。
3、分公司對所轄區域內光纜網絡進行全天候、不定期的安全巡查,做到各個環節、地段、區域和設備的巡查維護責任到人,實行責任制。
4、一、二級光纜線路設備的月度完好率應達到90%以上。
第十四條技術維護要求:
在巡檢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對以下主要內容進行維護,并做好記錄。
1、光纜線路的光電特性測試。
2、金屬護套對地絕緣測試。
3、光纜線路防蝕、防雷、防強電設施測試。
4、光纜線路故障處理。
六、線路障礙管理
第十五條光纜線路阻斷造成傳輸信號中斷的故障叫做線路障礙。
其處置要求是:遵循“先一級、后二級"和“先搶通、后修復"的原則,不分白天黑夜、不分天氣好壞、不分維護界限、用最快的方法和最短的時間進行線路障礙處理。
第十六條線路障礙計算范圍和月度允許障礙指標
1、線路障礙計算范圍為所有投入使用的光纜線路(包含一、二級光纜、機房、分前端等)
2、障礙指標:
在通常情況下,月度允許出現的障礙次數按照0.125次/皮百公里計算。所有機房、光前端月度允許出現障礙次數按0.10次/月標準執行。
第十七條線路障礙處置任務界定
按照光纜線路障礙發生區間(機房內(含分前端,下同)和機房外)和各單位工作性質的不同,將障礙處置工作任務進行如下界定:
1、工程部全權負責機房外一級光纜桿線路障礙處置工作。即在該類障礙處置時,工程部為主要責任單位,全面負責障礙處置的組織協調、信息傳遞、搶修施工等工作。
2、技術部全權負責機房內障礙處置工作。即在該類障礙處置時,技術部為主要責任單位,全面負責障礙處置的組織協調、信息傳遞、搶修施工等工作。
3、管理部負責技術部障礙處置時的車輛保障工作。管理部應在接到搶修信息后20分鐘內安排好車輛。同時通知客戶服務部掌握相關信息,向障礙區域內的用戶做好說明解釋工作。
4、分公司負責二級光纜桿線路(除一、二級光纜線路同桿架設部分)障礙處置工作和轄區內障礙處置驗收工作。即在該類障礙處置時,分公司為主要責任單位,全面負責障礙處置的組織協調、信息傳遞、搶修施工等工作;同時負責轄區內所有光纜線路障礙處置后的驗收工作,并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
第十八條線路障礙查找及信息傳遞流程
光纜線路障礙點查找工作由技術部、工程部及相關分公司共同負責。各部門應按照第十七條的責任任務界定,認真履行職責,立即組織協調,實施搶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扯皮,延誤搶修時間。
(一)、障礙信息通報。
光纜線路出現障礙后,第一獲知人無論從任何渠道得知,應在第一時間內向有關責任部門通報線路障礙信息,其通報要求是:
1、機房內障礙,先向技術部通報,再由技術部向其他部門通報。
2、機房外障礙,先向工程部、分公司通報,再由工程部或分公司向其他部門通報。
(二)障礙點查找實施辦法
障礙點查找實行技術查找和人工查找并行制。技術部承擔技術查找,分公司、工程部負責人工查找。在知道障礙點位置的情況下,各單位應及時到達障礙點進行搶修;在不知道障礙點具體位置的情況下,按照以下辦法查找:
1、一級光纜障礙點查找:
一級光纜線路出現障礙時,技術部首先要通過技術手段對光纜障礙點進行測量;若是中心機房內出現故障,則由技術部負責障礙點查找,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知分公司、管理部和工程部;若是機房外出現障礙,技術部應及時將測定障礙大體位置通知工程部、管理部和相關分公司;工程部接到障礙信息后,應立即派人員進行實地查找,并及時將查找結果傳遞給技術部;管理部接到通知后應及時為技術部安排車輛,使技術部盡快到達障礙點進行協查。
2、二級光纜障礙點查找:二級光纜線路出現障礙時,分公司要在獲得信息后的第一時間內上報技術部、工程部、
管理部,并對故障線路各光點信號情況進行詢問,根據詢問情況判斷障礙點大致位置,同時派人沿線路進行實地障礙點查找,并及時將查出的障礙點相關情況上報技術部、工程部。技術部、工程部接到二級光纜障礙信息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前往障礙線路協助查找。
3、用戶舉報公司光纜線路發生障礙時,第一獲知人要向舉報人問清障礙發生地點及相關情況,并在第一時間內通知技術部、工程部、管理部、分公司,各部門按照第十七條責任界定辦法和上述查找辦法實施障礙查找。
第十九條障礙上報及時限:
按照障礙發生地,將障礙上報工作分別交給技術部、工程部、分公司來實施,每次障礙填寫一個報告,采用書面和電子文檔并行制,書面報告在障礙處置之時填報,電子文檔在障礙處置之后填報。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1、機房內障礙由技術部負責上報,分公司簽字認可。
2、機房外一級光纜線路障礙由工程部負責上報,技術部協助填報、分公司簽字認可;
機房外二級光纜線路障礙由分公司負責上報,技術部、工程部協助填報、分公司簽字認可。
3、障礙發生2個工作日內上報《光纜障礙修復報告單》。(見附表)
4、光纜發生障礙后,應在2小時內將障礙線路名稱、線段、阻斷時間上報公司管理部,
3個小時將障礙原因上報公司管理部。
5、月底管理部負責對障礙次數、障礙損失、障礙責任劃分按照機房、一級、二級線路分別統計上報。
第二十條障礙處置及新建光纜線路接續時限管理:
1、光纜障礙處置及接續時限:信號中斷到信號恢復所用的時間。
96芯(含96芯)以上光纜小于16個小時;
64-96芯(含64芯)以上光纜小于14個小時;
48-64芯(含48芯)以上光纜小于12個小時;
36-48芯(含36芯)以上光纜小于10個小時;
12-36芯(含12芯)以上光纜小于8個小時;
12芯以下光纜小于6個小時;
2、新建光纜線路接續按照公司對線路或光點開通要求的時間內完成。
3、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接續工作的,對施工人進行處罰每超時1小時(含不足1小時)處罰100元。
第二十一條桿路故障分類及搶修時限:
1、桿路故障分類:
按照桿路損壞程度,將桿路故障分為一般故障和嚴重故障兩種。
一般故障:因各種原因而造成的桿路傾斜、線路略有下垂,傳輸信號沒有中斷,在短時間內(12小時)一般不會出現更為嚴重的損壞稱為一般故障。
嚴重故障:因各種原因而造成的桿路中斷(線桿斷、光纜線路落地或接近落地),已影響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員行走不便的,在短時間內(6小時)可能出現更為嚴重損壞的,或已造成線路傳輸信號中斷的,統稱為嚴重故障。
2、一般故障搶修時限: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8小時內完成。
3、嚴重故障搶修時限:在接到故障通知后12小時內完成。特殊情況在公司規定時間內完成。
第二十二條障礙搶修(包括光纜接續、桿路搶修)超時處罰:
搶修時間按障礙產生到搶修完畢所用的時間來計算,對于超時搶修的,對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處罰,每超一小時處罰100元。
第二十三條障礙搶修驗收:
搶修工作結束后,相關分公司要當場對搶修質量和搶修時間進行嚴格驗證,并在驗證書上簽字認可。分公司人員不在搶修現場時,工程部或技術部應提前通知分公司人員到現場驗收,若分公司得到通知后而不能到現場驗收的,視為分公司認可。
第二十四條線路障礙的責任劃分與經濟處罰:
1、因分公司不能及時發現或隱瞞不報轄區內一級光纜線路所存在的安全隱患,而造成光纜線路障礙的,每次(每處)處罰分公司100元,從下撥光纜維護經費中扣除,同時分公司有義務派人協助工程部、技術部修復障礙。障礙處置費用由工程部自己承擔。
2、因工程部對已獲知的桿線路安全隱患,不能及時進行處置而造成光纜線路障礙的,由工程部承擔障礙責任,每次(每處)處罰200元,從下撥光纜維護經費中扣除,且障礙處置全部費用由工程部自己承擔。
3、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光纜線路障礙的,不追究部門責任。其障礙處置費用由線路所屬責任部門負擔。4、因光纜線路架設不符合標準要求,而造成光纜線路障礙的,障礙責任由工程部承擔,其障礙處置費用由工程部負擔。同時給予每次(每處)200元的處罰,處罰款從下撥光纜維護經費中扣除。
5、因光纜接續存在問題(排除桿路出現故障所引起的),使剛修復好的障礙點,在短時間內(3個月內)又發生光纜線路障礙的,其責任由技術部負責,障礙處置費用由技術部負擔,并給予上次施工人員100元的罰款。
6、因個人工作不按標準實施,造成光纜網絡障礙的,由肇事人承擔障礙責任,其搶修處置費用由肇事人承擔,并給予肇事人100元的經濟處罰。
七、大修改造和割接管理
第二十五條大修改造
原則:大修改造項目應本著方案節儉、技術可行、影響最小、效果顯著、穩定持久的原則立項。
上報:光纜線路大修改造,嚴格按照維護規程和程序以公文形式上報,并附大修改造原因、工作量、路由狀況、以及設計文件等。
審批、建設、驗收:大修改造項目由工程部上報,技術部協助填報,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實地勘察,報經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1、大修改造的施工要嚴格按照施工圖設計進行施工,并在要求的工期、質量下進行,一般不得變更,確需變更的,應上報公司批準。
2、大修改造的竣工驗收:
大修改造工程竣工后,工程部、技術部要匯總上報竣工資料,由公司、分公司組織驗收。
第二十六條線路割接
原則:應本著方案節儉、技術可行、效果顯著、穩定持久的原則。
方案報批:光纜割接方案由技術部負責制定上報公司,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
組織協調:工程部負責線路架設、修復工作,技術部負責光纜割接工作,并向相關分公司、客戶部通報相關信息(割接開始時間、割接計劃時間等);管理部提供車輛保障。
割接時間: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進行,割接一般應在0:00--6:00時間內進行。特殊情況要以電子文檔或書面形式報公司相關領導批準后實施。
割接報告和工程驗收:割接工作完成后,割接實施部門要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割接情況,并填報割接竣工報告單,由相關分公司簽字認可。
八、其他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條日常管理內容:包括月度維護工作總結、各種工作資料上報、以及上級安排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等。
1、月維護工作總結:包括月障礙情況分析、月維護工作主要內容等。月維護工作總結上報時間是:每月6日前。
2、每月6日前上報《光纜線路障礙匯總表》,其他要求的報表應在要求時間內上報。
3、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級交給的事項,并主動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
九、考核辦法
第二十八條光纜線路的考核按月和年度成績分別考核。按照部門責任分工進行分部門考核,實行百分制。
第二十九條工程部考核管理辦法:
考核項目:月度障礙管理(40分)、線路安全隱患巡查處置情況(30分)、新建光纜桿線施工(10分)、線路大修改造及割接管理(10分)、其他日常管理(10分)。
考核辦法標準
一、月度障礙管理:
按照月度允許發生障礙指標0.125次/皮百公里計算,公司一級光纜線路月允許發生障礙次數為0.25次。1、障礙次數計算辦法:每次障礙按1次計算。
(1)、超出指標按照以下規定扣分。
一級光纜,實際障礙指標在0.25次以上的,每增加0.01次扣0.1分,具體計算辦法為:
(實際障礙次數指標-允許障礙次數指標)÷0.01×0.1。
(2)、遇下述情況之一的進行核減。
對突發性非可控性障礙,如: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障礙的,可每次相應核減0.5次。
障礙按每提前1小時恢復,可核減0.1次,每次障礙最多可以核減0.2次。
同桿路的光纜在同一時間內發生障礙的,只計一次障礙,按最高級別的光纜障礙計算。
(3)、遇下列情況進行核增:
障礙每超過1小時恢復,相應增加0.1次。
可控障礙,尤其是人為責任事故,每次相應核增障礙0.5次。
隱瞞不報的,每次核增0.5次。
2、考核得分標準:
月度發生障礙次數在允許指標之內,得滿分。
月度發生障礙超出允許指標時,按以下規定扣分,每超出一次扣10分,超出2次扣30分,超出3次以上不得分。
發生障礙后,不能在規定時限按規定要求上報的,每次扣3分。
二、線路安全隱患巡查處置情況:
1、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光纜線路月安全巡檢,并及時上報、處置安全隱患的,可得滿分。
2、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月度光纜線路安全巡檢,按時上報巡檢情況和隱患處置計劃,但不能按時處置安全隱患的,得20分。
3、對巡檢中所發現的(或分公司上報的)安全隱患,不能在月度內按照計劃進行全部處置的,每少處置一處扣5分。
三、線路大修改造、割接管理:
1、在線路大修改造、割接的申報中存在不實、弄虛作假、夸大項目內容和工作量的,每個項目扣2分。
2、上報的大修改造、割接經審核,認為方案不節儉,另有優于原方案且經濟可行的,除責成按新方案實施外,每項次扣3分。
3、大修改造項目審批合格后,未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未按時開工、完工的,每項扣1分。
4、不能按規定時間上報竣工報告的,每次扣1分。
5、工程驗收不合格,視情況扣1-5分。
6、線路割接未按規定進行的,每次扣2分,因割接造成線路障礙的每次扣5分。
四、新建光纜桿線施工:
1、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桿線路架設任務,且能夠按照公司光纜線路施工標準和線路建設方案進行施工,經驗收合格的,得滿分。
2、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桿線路架設任務,但未按照公司設計方案實施的(私自改動原方案),每處扣10分。
3、未能在公司要求時間內完成光纜線路建設任務的,每延時1天,扣3分。
4、在線路建設中,未按標準施工的,每處扣2分。
5、在光纜線路驗收時,不能提供有關線路資料的,扣3分。
五、其他日常管理:
1、未在每月6日前(遇節假日順延)上報上月維護工作總結的扣1分,每少報一次扣2分。
2、其他日常要求上報的報表資料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每缺少一種或不符合要求者,每項扣1分。
3、不能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每次扣1分。
以上各項目累計扣分超出項目設定分值時,超出部分在其他項目得分內扣除。月各項考核成績計入部門月考核得分表,總成績為各考核項目成績之和。
處罰:考核成績達到95分以上者,視為合格,可不處罰相關單位;考核低于95分者,按照每低5分(含不足5分),處罰責任人(或工作負責人)100元,除罰款項從工資中扣除。
因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造成障礙發生的,其障礙處置費用由肇事人承擔,并責令肇事人寫出書面檢查,必要時可做其他行政處罰。
第三十條技術部考核管理辦法
考核項目:月度障礙管理(40分)、線路安全隱患巡查處置情況(30分)、線路大修改造及割接管理(10分)、新建光纜接續(10分)、其他日常管理(10分)。
考核辦法標準:
一、月度障礙管理:
機房、分前端月度允許發生障礙指標為0.1次/月。
1、障礙次數計算辦法:每次障礙按1次統計。
(1)、遇下述情況之一的進行核減。
對突發性非可控性障礙,如: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障礙的,可每次相應核減0.5次。
障礙按每提前1小時恢復,可核減0.1次,每次障礙最多可以核減0.2次為止。
(2)、遇下列情況進行核增:
障礙每超過1小時恢復,相應增加0.1次。
可控障礙,尤其是人為責任事故,每次相應核增障礙0.5次。
隱瞞不報的,每次核增0.5次。
2、考核得分標準:
月度發生障礙次數在允許指標之內,得滿分。
月度發生障礙超出允許指標時,按以下規定扣分,每超出一次扣10分,超出2次扣30分,超出3次以上不得分。
發生障礙后,不能在規定時限按規定要求上報的,每次扣3分。
二、線路安全隱患巡查處置情況:
1、能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月度機房、分前端安全檢查并上報相關情況,且對隱患進行有效處置的,得滿分。
2、能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月度機房、分前端安全檢查并上報相關情況,但未能及時對隱患進行有效處置的,得20分。
3、在安全巡檢中,由于工作人員操作失誤而造成障礙發生的,不得分。
三、線路大修改造的割接管理:
1、在線路大修改造的割接的申報中存在不實、弄虛作假、夸大項目內容和工作量的,每個項目扣2分。
2、上報的大修改造的割接經審核,認為方案不節儉,另有優于原方案且經濟可行的,除責成按新方案實施外,每項次扣3分。
3、大修改造的割接項目審批合格后,未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未按時開工、完工的,每項扣1分。
4、不能按規定時間上報竣工報告的,每次扣1分。
5、工程驗收不合格,視情況扣1-5分。
6、線路割接未按規定進行的,每次扣2分,因割接造成線路障礙的每次扣5分。
四、新建光纜接續:
1、接續時間核定:每個工作日接續80芯。
2、光纜接續考核標準:
按照光纜接續標準要求,在公司核定工作日內完成光纜接續的,得滿分。
按照光纜接續標準要求,不能在公司核定工作日內完成光纜接續的,每少接續1芯扣1分。
在光纜接續時,由于工操作失誤,造成新障礙發生的,每次扣10分。
在光纜線路驗收時,不能提供有關線路資料的,扣5分。
五、其他日常管理:
1、未在每月6日前(遇節假日順延)上報上月維護工作總結的扣1分,每少報一次扣2分。
2、其他日常要求上報的報表資料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每缺少一種或不符合要求者,每項扣1分。
3、不能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每次扣1分。
以上各項目累計扣分超出項目設定分值時,超出部分在其他項目得分內扣除。月各項考核成績計入部門月考核得分表,總成績為各考核項目成績之和。
處罰:考核成績達到95分以上者,視為合格,可不處罰相關單位;考核低于95分者,按照每低5分(含不足5分),處罰責任人(或工作負責人)100元,除罰款項從工資中扣除。
因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造成障礙發生的,其障礙處置費用由肇事人承擔,并責令肇事人寫出書面檢查,必要時可做其他行政處罰。
第三十一條管理部考核管理辦法
考核項目:
車輛保障情況(60分)、月度光纜線路障礙登記(40分)。
考核辦法標準:
一、車輛保障情況:
1、月度內能夠按照規定時間向技術部保障光纜線路維護、搶修用車,可得滿分。
2、光纜障礙搶修時,每超時1次派車,扣10分。
3、新建光纜接續時,每超時1次派車,扣5分。最多將該項分扣完為止。
二、月度光纜線路障礙登記
1、月度光纜線路障礙登記完整、內容齊全的,可得滿分
2、月度光纜線路障礙登記,每漏登一次扣10分。
3、月度光纜線路障礙登記內容不全,每少一項扣5分。
以上各項目累計扣分超出項目設定分值時,超出部分在其他項目得分內扣除。月各項考核成績計入部門月考核得分表,總成績為各考核項目成績之和。
處罰:考核成績達到95分以上者,視為合格,可不處罰相關單位;考核低于95分者,按照每低5分(含不足5分),處罰責任人(或工作負責人)100元,除罰款項從工資中扣除。
因特殊原因不能派車時,應向公司主管領導說明情況,并備案,否則,視為違規,公司將責令責任人寫出書面檢查,必要時可做其他行政處罰。
第三十二條分公司考核管理辦法
考核項目:月度障礙管理(50分)、線路安全隱患巡查處置情況(30分)、工程驗收(10分)、其他日常管理(10分)。
考核辦法標準:
一、月度障礙管理
分公司二級光纜線路月度允許發生障礙指標按照0.125次/皮百公里計算。
1、障礙次數計算辦法:每次障礙按1次計算。
(1)、超出指標按照以下規定扣分。
一級光纜,實際障礙指標在0.25次以上的,每增加0.01次扣0.1分,具體計算辦法為:
(實際障礙次數指標-允許障礙次數指標)÷0.01×0.1。
(2)、遇下述情況之一的進行核減。
對突發性非可控性障礙,如: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障礙的,可每次相應核減0.5次。
障礙按每提前1小時恢復,可核減0.1次,每次障礙最多可以核減0.2次。同桿路的光纜在同一時間內發生障礙的,只計一次障礙,按最高級別的光纜障礙計算。
(3)、遇下列情況進行核增:
障礙每超過1小時恢復,相應增加0.1次。
可控障礙,尤其是人為責任事故,每次相應核增障礙0.5次。
隱瞞不報的,每次核增0.5次。
2、考核得分標準:
在月度允許發生障礙次數指標之內,可得滿分。
由于分公司沒有及時上報轄區光纜線路隱患,而造成線路出現障礙,每次扣10分,2次(含2次)扣30分,3次以上不得分。
發生障礙后,不能在規定時限按規定要求上報的,每次扣3分。
由于分公司人員私自操作設備,造成障礙的,每次扣10分。
二、線路安全隱患巡查處置情況
1、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光纜線路安全巡檢,并及時上報、處置安全隱患的,得滿分。
2、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光纜線路安全巡檢,按時上報巡檢情況和隱患處置計劃,但不能按時處置安全隱患的,得20分。
3、對巡檢中所發現的(或分公司上報的)安全隱患,不能在月度內按照計劃進行全部處置的,每少處置一處扣5分。
三、工程驗收考核辦法
1、依照公司規定標準要求,按時嚴格驗收所有工程質量、且認真填報驗收單的,可得滿分。
2、不依照公司規定標準要求,對所有工程質量不進行驗收的,不得分。
3、月度需驗收工程,每漏一次驗收,扣4分。
4、按照公司規定標準要求進行工程質量驗收,但不按照要求填報驗收單的,每少填一項扣2分。
四、其他日常管理:
1、未在每月6日前(遇節假日順延)上報上月巡查工作總結的扣1分,每少報一次扣2分。
2、其他日常要求上報的報表資料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每缺少一種或不符合要求者,每項扣1分。
3、不能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每次扣1分。
以上各項目累計扣分超出項目設定分值時,超出部分在其他項目得分內扣除。月各項考核成績計入部門月考核得分表,總成績為各考核項目成績之和。
處罰:考核成績達到95分以上者,視為合格,可不處罰相關單位;考核低于95分者,按照每低5分(含不足5分),處罰責任人(或工作負責人)100元,處罰款項從工資中扣除,必要時可做其他行政處罰。
第三十三條光纜線路的年度考核項目為設備質量,分值為10分。
1、公司年底對光纜線路設備進行抽查。
2、設備完好率每低于相應指標1個百分點扣0.5分。
第三十四條年度考核成績為各月成績之平均值減設備質量考核扣分。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所涉及的經濟處罰與年度工作考核辦法中的經濟處罰互不沖突,共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