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設施工程監理工程師職責
1、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按規范的要求負責本項目交通安全設施工程的監理工作,制定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
2、審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方案和實施性施工組織計劃,提出審查意見供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時參考,并對施工方案和實施性施工組織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3、核對交通安全設施工程設計圖紙及設計資料,掌握設計意圖;
4、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現場實際與設計發生變化,應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反映,根據實際情況會同設計代表、業主代表,批示承包人作出處理;
5、在交通安全設施工程各分項工程開工前,檢查承包人的機械設備、人員、施工組織計劃、施工工藝、工程用料等,提出是否同意開工的意見;
6、審批承包人的檢驗申請單,配合材試、測量工程師,對承包人施工的工程進行抽檢,簽認承包人提供的各種中間質檢報告,簽發一般工程項目、工序的中間交工證書;
7、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經常深入工地,詳細檢查施工的各部位和環節,及時處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必要時要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8、審核承包人遞交的有關資料,安排制定控制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施工質量及施工進度的各種圖表,管理好施工監理原始記錄、技術檔案;
9、當施工中發生涉及交通安全設施工程工程質量、工程延期和費用索賠等問題時應及時提出處理措施和意見供總監理工程師處理時參考;
10、配合計量工程師審查承包人提交的計量支付證書;
11、組織領導和檢查現場專業監理人員的工作,填寫監理日志并檢查現場專業監理人員的監理日志;
12、完成總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房地產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房地產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1、確定項目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項目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組織監理人員熟悉圖紙、施工規范、《通病防止技術和工序方案》。
5、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7、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8、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9、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0、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11、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2、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13、對質量、安全的施工通病,加強過程控制。嚴格按規定技術和要求施工,對重點子項目或部位進行旁站監督。
篇3:項目監理工程師職責
項目監理工程師職責
在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現場的監理工作。其基本職責如下:
1、根據項目《監理規劃》,編制現場的監理工作計劃;
2、參與工程施工招標,合同的洽談并擬定承包合同條件;
3、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4、審核單位工程開工報告,檢查開工條件,簽署起算工期的意見;
5、負責現場各施工單位間的協調工作,主持現場定期或不定期的協調會;
6、負責組織現場的質監工作,組織分項、分部工程及單位工程的檢查驗收;
7、負責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及協調工作;
8、核鑒工程設計變更及技術核定單;
9、核定工程款支付申請;
10、組織工程質量事故、責任事故、安全事故的處理;
11、負責現場施工總平面圖的管理及現場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防火監督檢查;
12、定期及不定期向監理。程師及業主提交有關工程勸悉的報告,并按月編制監理月報;
13、審核工程竣工資料,協助項目竣工驗收;
14、參與審核工程結算資料;
15、建立項目的監理日志,組織現場監理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