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地監理工程師安全職責(五)
1、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和省指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執行“管理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組織制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計劃,健全勞動方案,布置、檢查、督促安全措施和制度的落實。
3、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本駐地辦安全生產考評,總結經驗、教訓,推廣先進工作經驗,表彰先進等工作。
4、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規定。
5、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施工措施的具體實施。
6、督促檢查施工現場各種臨時建筑和臨時設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文明施工要求。
篇2:化工企業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化工企業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組織做好安全生產標準化文件工作。
2.在技術上對生產過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負責生產技術環節安全生產工作。
3.加強安全技術管理,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安全和安全防護裝備,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4.在組織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5.審查企業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6.負責組織制定生產崗位有毒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衛生標準。
7.參加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事故的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事故進行技術原分析、鑒定,提出即使上技術上的改進措施。
8.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定總工程師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逐條落實到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9.負責編寫危險化學品的一書一簽,確保產品安全。
10.完成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篇3:企業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專責高級工程師)安全職責
企業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專責高級工程師)安全職責:
1、總工程師對公司生產安全技術問題全面負責,副總工程師(專責高級工程師)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生產安全技術問題負責;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并組織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時”原則在組織新、改、擴建項目時做到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審定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使之完善可靠,技術上切實可行;
5、負責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要求;
6、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