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施工總平面管理措施
1、要使現場施工按計劃有條不紊地進行,施工現場總平面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統一管理。
2、由項目經理部負責施工現場的使用,根據進度計劃安排施工內容,實行動態管理。
3、現場入口處懸掛出入制度、安全警示牌、場容管理條例、工程簡介等,教育職工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紀律。
4、出入現場一律佩戴我司統一的施工證。
5、凡進入現場的設備、材料必須按平面布置圖所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齊,不得任意堆放。
6、施工現場的水準點、軸線控制點、埋地電纜線等設置醒目的標志,并加以保護。
7、現場設專人打掃、清理,并定期檢查,使現場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執行。
篇2:現場施工總平面管理措施
現場施工總平面管理措施
1、要使現場施工按計劃有條不紊地進行,施工現場總平面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統一管理。
2、由項目經理部負責施工現場的使用,根據進度計劃安排施工內容,實行動態管理。
3、現場入口處懸掛出入制度、安全警示牌、場容管理條例、工程簡介等,教育職工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紀律。
4、出入現場一律佩戴我司統一的施工證。
5、凡進入現場的設備、材料必須按平面布置圖所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齊,不得任意堆放。
6、施工現場的水準點、軸線控制點、埋地電纜線等設置醒目的標志,并加以保護。
7、現場設專人打掃、清理,并定期檢查,使現場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執行。
篇3:什么是前期物業管理
什么是前期物業管理?有什么規定?
答:前期物業管理,是指住宅出售后至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的物業管理。它有下列規定:
(1)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單位應當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約,與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并報物業所在地的區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單位與住宅買售人簽訂住宅轉讓合同時,應當將住宅使用公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作為住宅轉讓合同的附件。
(3)住宅使用公約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
(4)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單位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不得使用物業維修基金。
(5)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單位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住宅出售單位承擔,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住宅出售單位和買受人按照住宅轉讓合同的約定承擔。
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時,除住宅轉讓合同另有約定外,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向住宅買受人收取任何費用。
住宅使用公約至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業主公約生效時終止。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至業主委員會與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住宅出售單位違反上述五項條款的,由市房地局或者區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