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人員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及公司相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常設辦公機構。
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組成:由各分公司經理、主管安全的副經理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3、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由項目部經理、副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作業隊長、棟號長等相關人員組成,項目部經理任組長、并明確各應急專業組長。
1)事故現場搶險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任組長,作業隊負責人、專業工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2)事故現場救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領導任組長,相關人員組成。
3)事故現場保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骨干任組長,現場保安人員組成。
4)事故現場通訊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現場其他應急小組負責人組成。
篇2: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職責
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職責
E物業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主管E物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機構,安委會下設安全生產辦公室作為辦事機構。
1、安委會負責研究、管理、協調E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綜合管理E的生產經營、消防等安全工作。
2、檢查各小區管理處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貫徹執行情況。
3、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定期聽取各小區管理處關于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的匯報,及時反映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
4、在E行政的授權下,負責對生產事故或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調查和處理情況并向上級匯報。
5、根據E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年度工作目標和計劃,并組織實施。
6、每年召開一次全體委員會議,聽取各小區管理處關于安全生產的情況,工作安排及貫徹安委會做出的決定、決議等情況的匯報,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建議。在特殊情況下,召開安委會擴大會議。
7、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安全生產經驗交流會,安全檢查及其他重大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8、協調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醫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醫療安全,治安管理,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安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討論、研究、解決本季度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2、各分管科室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分析會,討論、分析生產方面的情況,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各分管科室每半月必須下查一次。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如遇異常情況隨時處理、解決;
4、健全請示、匯報制度,一般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按分工及時解決和處理,較大、特殊情況各科必須請示、匯報安委會領導,按組織安排實施。
5、若遇突發事件在院安委會統一指揮下按分工、按預定應急方案處理。
6、若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立即報告院領導,實施應急預案,同時報上級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