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設設施和組裝機械安全驗收制度
1.項目部應組織有關人員對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施工機械、機具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2.對于一些特殊設備和大型機械(如塔吊、樁機、人貨電梯等),應分包給具有裝拆資質的單位進行裝拆。在項目部自檢的基礎上報上級部門驗收。
3.各類驗收應根據驗收標準,逐一對照,進行量化考分。
4.在驗收過程中或上級部門驗收中所提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5.腳手架應實行分段驗收(即基礎、主體和搭設完畢后的整體驗收),高層建筑雙沖天落地腳手和懸挑腳手由建筑企業安全部門負責人和項目部安全員、項目經理、架設班班長共同組織驗收,20M以下的腳手架由施工現場的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安全員和架設班班長共同組織驗收。
6.施工現場采用新型起重機械應報當地建筑安全主管部門會審后方能投入使用。
7.井字架安裝完畢,由現場施工負責人會同項目部安全員和搭設井字架負責人共同組織驗收。
8.施工臨時用電由項目部安全員、機管員、建筑維修電工定期分階段共同組織驗收。
9.中小型機械、洞口臨邊等,由施工現場負責人、安全員、機管員在施工過程中定期分階段驗收。
10.各類設施、機械設備驗收合格后應及時做好驗收手續,建立驗收臺帳。
篇2:工程項目機械設備安裝后起啟用驗收檢測規定
工程項目機械設備安裝后起啟用驗收檢測規定
一、設備啟用驗收前,項目部必須依照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制定的方案實施,核對基礎處理、安裝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環境影響達標等方面工作。
二、設備起用驗收范圍劃分:
1、大型設備:40噸米以上塔吊(包括40噸米)、人貨電梯、輸送泵等。
2、中型設備:各種砼拌和機等。
三、參加大型設備啟用驗收,由公司安全監督部會同項目部技術員、機管員、安全員、設備安裝人員及操作工參加,依照公司大型設備驗收表實施,做好詳細記錄。
四、中小型設備驗收,由項目部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機管員、安全員、設備安裝人員及操作工參加,依照設備啟用驗收表實施,做好記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由市府文件規定須經市檢測站驗收的設備,一定要申報,安排時間驗收,驗收后將驗收文件存檔。
六、設備啟用驗收項目內容:
1、檢查起重限位、變幅限位、橋廂限位、沖頂限位。
2、檢查機械各傳動部位是否正常,各螺絲緊固是否松動。
3、檢查各制動器,制動效果是否可靠,制動片磨損是否超標,保證制動器有效工作。
4、檢查鋼絲繩的規格及磨損和斷絲情況,以及鋼絲繩端頭緊固情況。
5、檢查各傳動機構、機械運動處、減速箱、蝸輪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絕隱患存在。
6、檢查各變速機構、齒輪嚙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鋼絲繩、滑輪以及黃油咀處是否加足各種潤滑油。
7、檢查塔吊路軌型號、軌距、拉桿、四組軌牌及路軌端頭硬靠山是否齊全可靠完好。
8、檢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齊全符合標準,安全可靠。
9、檢查塔吊、人貨電梯、井架等避雷針,接地裝置是否裝好有效.
10、檢查各種設備電器,包括外接電器裝置,電器部分驗收均按《低規》標準,嚴格執行。
11、小型設備固定使用設備安裝牢固穩定,安全防護裝置齊全,井搭設工棚保護設備。
七、大型設備的基礎施工由項目部指定專人負責,確定合理位置,隨即按基礎圖要求說明書,或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要求組織施工并驗收,合格后方可安裝。項目工程師要詳細做好技術資料記錄,并歸檔成冊備查。特殊項目大型設備基礎施工方案,由總工程師組織技術、安全等部門及項目部研究確定。
八、機械設備使用,必須認真執行有關操作規程和保養規定,未通過驗收的設備任何人不得違章開動設備,在驗收過程中弄虛作假,必須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九、塔吊、升降機、附著式腳手架在公司與產權方共同驗收合格后,應委托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使用。井架檢測按市(區)安監站文件執行。
篇3:工程公司機械設備配置驗收
工程公司機械設備的配置與驗收
第1條機械設備的配置
(一)工程處根據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計劃、編制項目的設備配置計劃;包括工程處內部調配,對外租賃、申請購置的機械設備;
(二)租賃機械設備必須優先選擇公司設備管理站的機械設備;設備管理站沒有的才能考慮面向市場租賃并簽訂租賃合同;
(三)經申請購置的設備,填寫"設備配置申請表",上報公司機料部審批實施;
(四)集資購買的設備要寫出專題報告報總公司機料部審批,使用時的租金要與市場相一致。
第2條機械設備的購置
(一)機械設備的購置選型必須遵循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和生產適用的原則;
(二)對大型、關鍵成套機械設備的購置應通過技術、經濟論證和實地考查;并采用內部邀請招標的形式確定生產商;
(三)機料部負責工程處一般設備購置相關程序的指導工作。
第3條已確定購置的機械設備須由所屬單位與生產或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
第4條凡構成固定資產的機械設備,在安裝調試,投入試運行的過程中,必須通過驗收,未經驗收的機械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第5條驗收小組依據合同、清單、發票及技術資料等對機械設備外觀、質量、附件、易損配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進行清點驗收。
第6條對大型、關鍵成套設備及必須由廠家安裝調試的復雜設備,還應對安裝調試的過程,試運轉過程中的空轉試驗、負荷實驗、精度試驗進行詳細記錄和驗收。
第7條經技術驗收后的機械設備固定資產,機料帳務員、根據發票、驗收記錄、技術資料,填制"機車設備驗收單"進行驗收,發票未到時須辦理預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