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項目防火制度
1.認真學習消防業務知識并宣傳防火的重要性,建筑施工現場必須采取有針對性的消防措施,必須堅決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嚴格動火審批制度,全體職工爭做防火的帶頭人,以促進本單位的安全生產。
2.在施工作業時開啟各類電源、電動機、機械設備前,進行全面
檢查,不得違章作業,凡有火種工作的地方(如伙房)工作人員在完成工作后要檢查各種易燃物,并熄滅火種后方可離開。
3.施工現場的倉庫、木工間、竹腳手必須懸掛醒目的防火禁煙標志,配全配好防火設施和器材,現場須合理安排,留出防火通道。
4.油漆工在燒制防水材料過程中,必須攜帶相應的1211滅火器,加強施工中的防火管理和措施,選擇適宜的動火地點,嚴防火種漫延和違章作業。
5.電工必須經常檢查本工地所屬電器設備、線路,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更換,嚴格要求裝機標準,加強配電間的管理制度,加強對宿舍內線路、電器(尤其是電爐)的管理,及時清理各種電源閘、開關上的灰塵和易燃物,接線柱要牢固,對易引起火種的破損導線要及時處理。
6.電(氣)焊工必須遵守操作規程的安全防火制度,氧氣瓶應放在陰涼處,防油、防震、安全附件要齊全,搬運過程中防止撞擊;與乙炔發生器間距不小于5M,距工作明火點不小于10M,并有專人監護,堅決執行電(氣)焊作業"十不燒"。
7.發現火災險情,要聽從指揮,勇敢撲救。消防器材不得隨便移動,并定時檢查,保證可靠有效。
8.組織機構(義務消防組長,義務消防副組長,義務消防組員)。
篇2:餐飲業防火安全制度
餐飲業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加強餐廳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護住賓客、員工的餐廳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餐廳的正常營業,特制訂以下辦法;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頒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自防自救的原則,實行嚴格的科學管理;
3、餐廳消防工作在公安機關監督下,實行由總經理負責、部門經理分管、防火安全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防火會")集體領導的體制;
4、實行專與群結合的原則,餐廳店長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防火日常工作由保安部承擔,負責各項消防工作計劃、規章制度的監督實施及專職消防人員、義務消防人員的管理、訓練等項工作;
8、常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絕火險隱患,盡力防止火災發生。如發生火突,做到發現早、撲滅快,將火災控制、撲滅在最小范圍,使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篇3:工廠防火制度(5)
> 工廠防火制度(五)(1)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原則,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2)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及主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時行一次大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
(3)對從事或雇請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時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方可操作;應給各關鍵部位、生活區配置消防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4)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凡是涉及到易燃、易爆品,都要嚴格按章管理。
(5)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放參加撲救,保衛部門按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6)全體職員在宿舍一律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外來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嚴格辦理申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