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項目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1、個人防護措施
(1) 腳防護
進入施工現場,一律穿防砸工作鞋。在水坑內及積水處工作時可以穿防水膠靴。進入罐區等有油汽存在的環境,須穿不會產生火花和靜電的專用鞋。
(2) 著裝
所有員工工作期間必須穿統一工作服。電焊、切割等熱作業時穿白帆布工作服。在存在油汽等爆炸性氣體的工作場合穿防火工作服。
(3) 手保護
給所有員工發放工作手套:在施工作業中易于燒手、刺手、燙手或嚴重磨手的作業必須配戴手套。在特定的場合使用特種手套。
(4) 頭保護
為所有員工提供安全帽,進入任何施工現場的員工必須戴公司提供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帽。如果安全帽變脆、破裂或已損壞時立即更換。
(5) 聽力保護
為進入有噪聲場所工作的每位員工配備一副防噪聲用耳塞。
(6) 安全帶
任何距離墜落面高度大于2米的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結構及式樣符合業主的要求并符合國家標準,所有安全帶使用前進行直觀檢查,有傷痕的裝備必須更換。
(7) 防護眼鏡
必要時為作業人員配備防護眼鏡,在有引發危險可能時設置防護網或屏障。
(8) 進入有毒有害物質或缺氧區域,為職工提供恰當的呼吸保護設備并采取通風等安全保護措施;
(9) 重量超過20kg的重物使用機械搬運。使用扳手或撬棍時遠離受力點以防意外傷害。
2、機動設備操作者
(1) 由受過培訓和授權的人員進行機動設備的操作;
(2) 所有司機有其駕駛車輛等級的執照。任何僅持有有限執照的人員不得超限駕駛車輛;
(3) 定期進行車輛檢查;
(4) 車輛或移動裝置限速20公里/小時,或現場限速值(若其小于20公里/小時)。不允許在通道上隨意停車。超速司機將會受到警告、處罰甚至被驅逐出場;
(5) 未授權使用的車輛不許在現場出現。有固定座位的車輛方可用于載人。任何載有可引起塵土重物的車輛作適當固定,防止重物掉落、塵土飛揚;
(6) 項目注意保持進出現場的車輛輪子上無污泥,且車上重物適當固定;
(7) 要求車輛、可移動裝置在進入特定區域前加認可的阻火帽。
3、電氣安裝
(1)、現場施工安全應符合業主有關規定。
(2)、施工現場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
(3)、設專職安全員對施工人員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并對施工生產過程實施檢查和監督。
(4)、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通報,每月評比一次,嚴格獎懲制。
(5)、加強安全檢查,及時召開安全會議,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及安全活動。
4、起重吊裝
1)總則
進行吊裝工作前,技術人員計算負荷重量并根據吊車性能、環境條件制定吊裝方案,向包括起重工人、司索工、吊車司機方案交底,司機在作業過程中通過觀察負荷表驗證負荷重量與作用力矩。
2)鋼絲繩的使用
(1) 鋼絲繩選用留有合理的安全系數;
(2) 吊裝時鋼絲繩受力均勻,插接頭的鋼絲繩不宜通過卷筒或滑輪組;
(3) 受力繩索鄰近處嚴禁有人停留或行走,設專人監護,使用開門滑車時,將鉤環鎖固防止鋼絲繩脫出;
(4) 荷重表面如有棱角刃面,則在拴系吊索時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5) 吊索捆綁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并對稱捆綁牢固,防止偏重或滑落。如因特殊情況必須捆綁在重心以下時,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經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
(6)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經常檢查鋼絲繩有無斷絲、扭結、折彎、壓扁、磨損、腐蝕或電弧作用引起的損壞現象,檢驗周期及報廢標準符合國家《起重機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GB5972-86)的規定。
3)滑輪及滑輪組
(1) 滑輪及滑輪組在使用前進行檢查清洗加油;
(2) 滑車滑輪的輪槽表面光滑,檢查是否有裂紋,凸凹等缺陷,其重要部件定期進行無損探傷;
(3) 滑車所有轉動部分必須運行靈活,潤滑良好,滑車組上下滑車之間的凈距一般不小于輪徑的5倍,兩套或兩套以上滑車組擔負一個作用力時,設置平衡輪;
(4) 嚴禁使用焊接補強的方法補吊鉤、吊環及吊梁的缺陷。吊鉤吊裝重物有脫鉤可能時,在吊鉤上加閉鎖裝置。
5、人力搬運
1)作業前檢查裝卸地點及道路狀況,并清除障礙;
2)作業前,對所用的機械和工具,(如千斤頂、滑輪組、鋼絲繩、手動葫蘆等)進行全面檢查,如有損壞不得使用;
3)裝卸作業搭設的通道,必須牢固可靠;
4)人力搬運符合下列規定:
(1) 任何物件輕拿輕放;
(2) 多人同時搬運時,有專人指揮,動作協調,同起同落;
(3) 采用滾運法裝卸時,有可靠限速措施,防止貨物滾落傷人;
(4) 用滾杠搬運貨物時,有專有人指揮。擺放滾杠時,用鐵棍插入滾杠端部擺放或用大錘撥打,不得直接用手搬動。
5)采用斜面搬運時坡道的坡度不得大于1:3,并在坡道中部適當位置加設支撐;裝卸成堆物品時,防止貨物倒塌;
6)抬運較長金屬物件時,防止碰到帶電體;
7)裝車后將物件封牢,運輸途中不得松動。
篇2:裝修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裝修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1)外裝修時每天檢查外腳手架及防護設施的設置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則及時整改加固,并及時匯報主管部門。
2)隨時檢查各種洞口臨邊的防護措施情況,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警示標志,施工結束后及時恢復。在洞口上下施工需設警戒區,派專人看守。
3)當施工作業易產生可燃、有毒氣體時,需保證屋內通風良好,或配備強制通風設施。
4)所有電動工具必須在使用前由電工做防漏電測試,不得帶病或超負荷運作,并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
5)在腳手架上進行安裝作業時,腳手架的板面必須牢固,加工的碎片或打膠用完的空罐不得隨意向下扔。
篇3:醫院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醫院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1、管理目標
*在施工中,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認真執行國務院、建設部、北京市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使安全生產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保證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嚴防各類事故發生,以安全促生產。
*強化安全生產管理,通過組織落實、責任到人、定期檢查、認真整改, 杜絕死亡事故,確保無重大工傷事故,嚴格控制輕傷頻率在千分之六以內。
2、組織體系
成立由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安全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和措施;
*建立并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建立并執行班前安全生產講話制度;
*建立并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立機械設備、臨電設施和各類腳手架工程設置完成后的驗收制度。
4、安全防護管理
*鋼管腳手架的桿件連接必須使用合格的瑪鋼扣件,不得使用鉛絲或其它材料綁扎。
*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施工層腳手板下一步架處兜設水平安全網。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桿,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2米。
*結構內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應預埋通長鋼筋網或加固定蓋板。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須設兩道護身欄桿,中間支掛水平安全網。
*建筑物樓層臨邊的四周,無圍護結構時,必須設兩道防護欄桿或一道防護欄桿并立掛安全網封閉。
*通過強化塔機作業的指揮、管理和協調,本工程群體塔機在施工中,要保證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效率、發揮最大效能,滿足生產進度的要求。
5、安全用電
5.1、安全用電技術措施
為保證正確可靠的接地與接零必須按本設計要求設置接地與接零,杜絕疏漏。所有接地、接零處必須保證可靠的電氣連接。保護線PE必須采用綠/黃雙色線,嚴格與相線、工作零線相區別,杜絕混用。
*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維修必須符合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電氣設備的操作與維修人員必須符合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5.2、安全用電組織措施
*建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建立技術交底制度。
*建立安全檢測制度。
*建立電氣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并建立維修工作記錄,記載維修時間、地點、設備、內容、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維修人員、驗收人員等。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度。
*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5.3、電氣防火技術措施
*合理配置、整定、更換各種保護電器,對電路和設備的過載、短路故障進行可靠地保護。
*在電氣裝置和線路周圍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和強腐蝕介質不使用火源。
*在電氣裝置相對集中的場所如變電所、配電室等配置絕緣滅火器材,并禁止煙火。
*加強電氣設備相間和相-地間絕緣,防止閃爍。
*合理配置防雷裝置。
5.4、電氣防火組織措施
*建立易燃、易爆物和強腐蝕介質管理制度。
*建立電氣防火責任制,加強重點場所煙火管制,并設置禁止煙火標志。
*建立電氣防火教育制度,經常進行電氣防火知識教育和宣傳提高各類用電人員電氣防火自覺性。
*建立電氣防火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強化電氣防火領導體制,建立電氣防火隊伍。
5.5、臨時用電系統的使用、管理與維護
*堅持電氣專業人員持證上崗,非電氣專業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部件的更換或維修。
*施工現場的配電設施要堅持,一個月一檢查,一個季度復查一次。
*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體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然出事。
*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所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配電箱要做到"六有",在現場施工,當停止作業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需按規定穿、戴絕緣鞋、絕緣手套;必需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平時應經常查看配電箱的進出線有沒有承受外力,有沒有被水泥砂漿浸污、被金屬銳器劃破絕緣,配電箱內電器的螺絲有沒有松動,動力設備有沒有缺相運行的聲音等。
6、現場消防
6.1、消火栓及管道的設置
*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在基坑西周設置5個消火栓及環行水管,水管采用給水鑄鐵管。并在基坑四周設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施工現場進水管直徑100毫米。栓消火栓處晝夜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米內不存放任何物品。
6.2、現場消防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規、配備專職消防保衛人員,制定有關消防保衛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設施,消除事故隱患。
*現場設有消防管道、消防栓,樓層內設有消防栓、滅火器,并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證隨時可用,并做明顯標識。
*建立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工作資料管理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設專職安全員負責全面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知道工作,并堅持安全生產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貫徹落實每項安全生產制度,確保指標的實現。
*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訓一次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防火防火工作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施工現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采取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
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結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結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在施工過程中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